我在送子廟求子,丈夫卻在給閨蜜生的私生子辦認親宴_第10章 10離婚判決生效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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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生效那天,外面下著小雨。
我走出法院,周硯正站在臺階下。
短短幾個月,他瘦了很多。
曾經熨得一絲不苟的西裝皺巴巴地貼在身上,眼底全是紅血絲。
他手裡拿著一塊祈願牌。
“知意。”
“我又去了送子廟。”
“這次,我是替你求的。”
祈願牌上寫著:
願知意平安順遂。
他小心翼翼地遞給我。
“以前是我錯了。”
“我不該把你對我的愛,當成永遠不會離開的底氣。”
“許柔和孩子我都不會再見。”
“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
我沒有接。
“周硯,你到現在還不明白。”
“我想要的從來不是一塊寫著平安的牌子。”
“我要的是,你沒有騙我吃三年藥,沒有看著我一次次為不孕崩潰。”
“可這些已經發生了。”
他的手停在半空。
“那十年感情呢?”
“你真的一點都不要了?”
我看著那張熟悉的臉。
曾經只要他皺一下眉,我都會反思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
如今,我只覺得陌生。
“不是我不要。”
“是你親手把它用完了。”
我從他身邊走過。
那塊祈願牌落在溼漉漉的臺階上,很快被雨水浸透。
後來,我賣掉了婚房。
父母家裡屬於我的證件和舊物,也全部搬了出來。
外婆留下的長命鎖被清洗乾淨,重新放回紅木盒。
它不再屬於任何被寄予傳宗接代使命的孩子。
只屬於曾經被外婆認真愛過的我。
複查那天,醫生告訴我,停藥後各項指標正在恢復。
“長期用藥造成了一些影響,但不是不能調理。”
“以後如果想生孩子,還有機會。”
我握著報告,安靜了很久。
“如果我不想生呢?”
醫生笑了。
“那當然也是你的選擇。”
走出醫院後,我沒有給任何人打電話。
以前每次拿到檢查報告,我都會第一時間問周硯:
是不是我真的不配做母親?
這一次,我終於不需要別人告訴我,我配不配。
春天,星瀾召開新一屆董事會。
我重新坐回主位,收回被周硯動過的合作專案。
會議結束後,我親自去了那座送子廟。
老師父正在清理燈臺。
他問我:
“還求子嗎?”
我搖頭。
“我想把供燈專案改了。”
以後這裡不再宣傳女人守燈、跪拜才能替夫家求子。
所有前來供燈的人,都只能為自己祈願。
我在登記冊上寫下名字。
受福人:溫知意。
所求之願:自由,平安。
老師父點燃燈芯。
山風穿過破舊的窗欞,火苗輕輕晃動,卻沒有熄滅。
我沒有留下守燈。
因為我已經明白,真正能照亮餘生的,從來不是神佛賜下的孩子。
是終於握回自己手中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