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送子廟求子,丈夫卻在給閨蜜生的私生子辦認親宴_第10章 10離婚判決生效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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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判決生效那天,外面下著小雨。

我走出法院,周硯正站在臺階下。

短短幾個月,他瘦了很多。

曾經熨得一絲不苟的西裝皺巴巴地貼在身上,眼底全是紅血絲。

他手裡拿著一塊祈願牌。

“知意。”

“我又去了送子廟。”

“這次,我是替你求的。”

祈願牌上寫著:

願知意平安順遂。

他小心翼翼地遞給我。

“以前是我錯了。”

“我不該把你對我的愛,當成永遠不會離開的底氣。”

“許柔和孩子我都不會再見。”

“我們重新開始,好不好?”

我沒有接。

“周硯,你到現在還不明白。”

“我想要的從來不是一塊寫著平安的牌子。”

“我要的是,你沒有騙我吃三年藥,沒有看著我一次次為不孕崩潰。”

“可這些已經發生了。”

他的手停在半空。

“那十年感情呢?”

“你真的一點都不要了?”

我看著那張熟悉的臉。

曾經只要他皺一下眉,我都會反思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

如今,我只覺得陌生。

“不是我不要。”

“是你親手把它用完了。”

我從他身邊走過。

那塊祈願牌落在溼漉漉的臺階上,很快被雨水浸透。

後來,我賣掉了婚房。

父母家裡屬於我的證件和舊物,也全部搬了出來。

外婆留下的長命鎖被清洗乾淨,重新放回紅木盒。

它不再屬於任何被寄予傳宗接代使命的孩子。

只屬於曾經被外婆認真愛過的我。

複查那天,醫生告訴我,停藥後各項指標正在恢復。

“長期用藥造成了一些影響,但不是不能調理。”

“以後如果想生孩子,還有機會。”

我握著報告,安靜了很久。

“如果我不想生呢?”

醫生笑了。

“那當然也是你的選擇。”

走出醫院後,我沒有給任何人打電話。

以前每次拿到檢查報告,我都會第一時間問周硯:

是不是我真的不配做母親?

這一次,我終於不需要別人告訴我,我配不配。

春天,星瀾召開新一屆董事會。

我重新坐回主位,收回被周硯動過的合作專案。

會議結束後,我親自去了那座送子廟。

老師父正在清理燈臺。

他問我:

“還求子嗎?”

我搖頭。

“我想把供燈專案改了。”

以後這裡不再宣傳女人守燈、跪拜才能替夫家求子。

所有前來供燈的人,都只能為自己祈願。

我在登記冊上寫下名字。

受福人:溫知意。

所求之願:自由,平安。

老師父點燃燈芯。

山風穿過破舊的窗欞,火苗輕輕晃動,卻沒有熄滅。

我沒有留下守燈。

因為我已經明白,真正能照亮餘生的,從來不是神佛賜下的孩子。

是終於握回自己手中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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