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被親媽污衊私生活髒亂,我報警後她悔瘋了_第六章 6第三天下午
第六章
6
第三天下午,錢芷萱被找到了。
警察打電話通知我的時候,我正在圖書館背申論素材。
“你繼妹在高鐵站被攔下的,買了去深圳的票。目前已經帶回來了。”
“好。”
“另外有個事跟你確認一下,她手機裡有幾張照片,拍攝地點是青山路117號那間公寓,時間是你住在那裡的第三天晚上。”
我的手指攥緊了筆。
“照片裡是我?”
“是,衣著......有些暴露,但從姿態上看,你明顯處於深度睡眠狀態。”
我沒說話。
陳嵐繼續:“我們已經聯絡到拍照的人了,是個叫周磊的男的,錢芷萱的大學長,他供述是錢芷萱聯絡他去拍的,說你是她姐姐喝多了,讓他拍幾“搞笑照。他拍完就走了,稱沒有其他接觸。”
“但你那天的飲品我們送檢了,紅酒瓶底檢測出唑吡坦成分。”
安眠藥。
“你那晚確實是被下了藥。”
我閉了一下眼。
上輩子我至死都不知道這些。
“錢芷萱這些行為目前夠得上什麼?”
我問。
“投放藥物使人喪失意識,指使他人在非自願狀態下拍攝隱私照片,至少是強制猥褻的共犯,加上她策劃的政審幹擾行為,串在一起,不輕。”
“好。”
“後續檢察院會聯絡你。”
上輩子我不知道這些事的時候,死了。
這輩子我知道了,我要活著看她們一個一個付代價。
一週後,我去派出所做了第二次筆錄。
這次時間很長,從下午兩點做到傍晚六點。
警察把所有細節都過了一遍,錢芷萱什麼時候開始策劃的、劉桂芳是什麼時候被說服配合的、錢國棟在裡面扮演什麼角色。
做完筆錄我沒有馬上走。
“警官,我想見一下我媽。”
警察看了我一眼:“她因為情節較輕被行政拘留了五天,昨天剛出來。”
“我知道,我想單獨跟她談一次。”
警察想了想:“這不屬於案件程式需要,但你們是母女關係,我沒有權力阻止你們私下見面。”
我點頭。
“不過。”警察補了一句。
“如果涉及案件內容,注意留好證據。”
“會的。”
從派出所出來的時候天還沒全黑。
我給劉桂芳發了條微信:明天下午三點,幸福公園東門那個茶室。你來。
過了十分鐘她回:好閨女媽一定去。
又過了三十秒,追了一條:晚你別生媽的氣了好不好,媽是被芷萱騙了的,媽沒想害你。
我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