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被親媽污衊私生活髒亂,我報警後她悔瘋了_第六章 6第三天下午

第六章

6

第三天下午,錢芷萱被找到了。

警察打電話通知我的時候,我正在圖書館背申論素材。

“你繼妹在高鐵站被攔下的,買了去深圳的票。目前已經帶回來了。”

“好。”

“另外有個事跟你確認一下,她手機裡有幾張照片,拍攝地點是青山路117號那間公寓,時間是你住在那裡的第三天晚上。”

我的手指攥緊了筆。

“照片裡是我?”

“是,衣著......有些暴露,但從姿態上看,你明顯處於深度睡眠狀態。”

我沒說話。

陳嵐繼續:“我們已經聯絡到拍照的人了,是個叫周磊的男的,錢芷萱的大學長,他供述是錢芷萱聯絡他去拍的,說你是她姐姐喝多了,讓他拍幾“搞笑照。他拍完就走了,稱沒有其他接觸。”

“但你那天的飲品我們送檢了,紅酒瓶底檢測出唑吡坦成分。”

安眠藥。

“你那晚確實是被下了藥。”

我閉了一下眼。

上輩子我至死都不知道這些。

“錢芷萱這些行為目前夠得上什麼?”

我問。

“投放藥物使人喪失意識,指使他人在非自願狀態下拍攝隱私照片,至少是強制猥褻的共犯,加上她策劃的政審幹擾行為,串在一起,不輕。”

“好。”

“後續檢察院會聯絡你。”

上輩子我不知道這些事的時候,死了。

這輩子我知道了,我要活著看她們一個一個付代價。

一週後,我去派出所做了第二次筆錄。

這次時間很長,從下午兩點做到傍晚六點。

警察把所有細節都過了一遍,錢芷萱什麼時候開始策劃的、劉桂芳是什麼時候被說服配合的、錢國棟在裡面扮演什麼角色。

做完筆錄我沒有馬上走。

“警官,我想見一下我媽。”

警察看了我一眼:“她因為情節較輕被行政拘留了五天,昨天剛出來。”

“我知道,我想單獨跟她談一次。”

警察想了想:“這不屬於案件程式需要,但你們是母女關係,我沒有權力阻止你們私下見面。”

我點頭。

“不過。”警察補了一句。

“如果涉及案件內容,注意留好證據。”

“會的。”

從派出所出來的時候天還沒全黑。

我給劉桂芳發了條微信:明天下午三點,幸福公園東門那個茶室。你來。

過了十分鐘她回:好閨女媽一定去。

又過了三十秒,追了一條:晚你別生媽的氣了好不好,媽是被芷萱騙了的,媽沒想害你。

我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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