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明後我和未婚夫與全家斷絕關係,他們卻悔瘋了_第8章 8聲明最後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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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最後寫著:
【本人長期失明,精神脆弱,時有臆想。】
三年前,他們用失明證明我看不見真相。
三年後,他們又想用失明證明我不配說出真相。
父親把筆塞進我手裡。
“簽了,我們一家人還能重新過日子。”
我擰開筆帽,把墨水全部倒在宣告上。
黑色順著他的手指往下滴。
“你們早就不是我的家人了。”
開庭那天,他們終於不再是一家人。
周晴說自己偽證只是為了保護哥哥。
父親說處理車輛是為了償還蘇念父母的恩情。
周敘白說他只想把蘇念送走,沒有故意耽誤救治。
蘇念冷笑著把每個人的聊天記錄都提交上去。
“現在裝什麼好人?她的眼睛,你們人人有份。”
休庭時,他們在走廊裡互相撕扯。
母親一會兒喊蘇念,一會兒喊我的名字。
我從她身邊經過,沒有回頭。
最終,蘇念為肇事逃逸和後續傷害承擔責任。
周敘白因隱瞞、毀滅證據等行為接受懲處。
父親參與處理車輛,周晴作偽證,也分別付出代價。
母親沒有被帶走。
可她失去了蘇念,也永遠失去了我。
宣判那天,周敘白隔著人群看我。
他瘦了很多,嘴唇動了幾次。
我沒聽清,也沒有走近。
他的律師後來送來一封信。
信封上寫著:知微親啟。
我隨手交給護士處理。
周敘白曾經教我用手指摸凸起的盲文。
可現在我能看見了。
不必再費力辨認一個遲來的“對不起”。
半年後,我的右眼也恢復了大半視力。
出院那天,林醫生問我最想去看什麼。
我想了很久。
不是婚禮,也不是那輛肇事車。
我去了外婆留下的房子。
陽光從舊窗格落進來,照出空氣裡細小的灰塵。
剛搬回來的第一個夜晚,我半夜驚醒,下意識伸手摸盲杖。
床邊空空的。
我睜開眼,看見月光落在門把手上。
第二天清晨,我沒有讓人陪,獨自走下二十三級臺階。
早餐鋪的阿姨隔街朝我揮手。
我第一次看清她圍裙上的小黃花,也看見豆漿的白汽繞過她的臉。
她喊:“姑娘,今天不用人扶啦?”
我說:“不用了。”
聲音出口時,樓梯扶手上全是我掌心的汗。
我第一次看清她去世後,院子裡新長出的那棵桂花樹。
修復師送回了那件婚紗。
染血的裙襬無法完全洗淨,剪斷的蕾絲也留下接痕。
我沒有再改。
只是將它掛回外婆的衣櫃。
我拆掉蘇念留下的衣櫃,把房間重新刷成外婆喜歡的淺綠色。
那些泡壞的盲文書,我一本本曬乾,擺回書架。
它們不是我軟弱的證據。
是我在所有人合力遮住真相時,仍然活下來的證據。
有些東西被毀壞後,不需要強行恢復成原樣。
留下傷痕,也能證明它曾經屬於我。
父母偶爾會寄來東西。
母親燉的湯,父親買的眼藥,還有一封封沒有署名的信。
我全部原樣退回。
周晴託人送來修好的音樂盒,我沒有收。
周敘白的信倒是越來越少。
最後一封裡只有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他站在我們曾經做復健的路口,手裡握著我丟下的舊盲杖。
我看了一眼,將照片放進碎紙機。
機器轉動時發出細碎的咔嚓聲。
像三年前撞碎車窗的聲音。
這一次,我沒有發抖。
春天來時,我獨自去看了一次海。
出發前,我去交通隊領回那根舊盲杖。
工作人員問我是不是要扔掉。
我把它摺好,放進旅行箱。
我不再需要依靠它走路。
可我也不必否認,那三年是它陪我一次次從地上站起來。
太陽從海平面升起,金色的光鋪滿水面。
周圍有人舉起相機,有人擁抱愛人。
我什麼都沒做。
只是站在那裡,安靜地看了很久。
三年前,他們奪走了我的光。
三年後,我終於看清了每一張臉。
好在餘生還長。
我再也不必閉著眼睛,去愛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