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他把全村干趴了_第四章 第二天他帶着檔案袋坐大巴回了村

重生後,他把全村干趴了發布時間:2026-09-11作者:媚娘配書

第四章

第二天他帶著檔案袋坐大巴回了村。進村的時候是下午,村口圍了一圈人。趙德柱家門口停著一輛白色麵包車,車門上印著“紀律檢查委員會”。

蘇明從人群裡擠出來,湊到他耳邊。“鎮上的人來了。直接去了趙德柱家。談了四十分鐘。趙德柱出來的時候臉是白的。”

林大志站在原地看了一眼那輛麵包車——隸屬:縣紀委第三巡察組,任務:核查扶貧款去向。他轉身走回自己家。關上門,把檔案袋放在八仙桌上,解開棉線,一份一份重新翻了一遍。翻到一半有人敲門。

他開門。趙德柱站在外面。身後跟了二十幾個村民,但都隔著幾步沒走近。趙德柱頭髮比三天前更白了,皮夾克沒穿,一件灰色舊毛衣,袖口起球了。他站在門框外面,肩膀收著。

“大志。那批扶貧款——叔承認,挪了。”

林大志靠在門框上,摸出煙點上。院子外面很靜,沒人說話。

趙德柱往下彎了一下腰。後頸肌肉鬆了,上半身塌下去一截。“錢今天下午到賬。全部退回。公示欄重新貼。叔……對不住你。”

林大志吐了一口煙。“趙叔。你不是對不住我。你是對不住全村人。”

趙德柱站直了。他朝身後的村民點了一下頭,轉身走了。背比來的時候彎了一些。他頭頂那行字變了:欠全村:23萬元→已退還,免職處理正在走程式。

趙德柱走了之後過了兩分鐘,有人開始鼓掌。不知是誰先拍的,然後聲音大起來。林大志沒看人群。他關上門,把煙抽完,菸頭扔進院子土堆裡。

當天晚上王嬸端了一鍋餃子來,李叔提了一壺酒,小賣部老闆娘拿了一條煙。老宅院子裡擺了四張桌子。沒有請,人自己來的。雞、魚、肘子、花生米,堆了一桌。蘇明在桌角倒酒。大斌抱著女兒小禾坐在最外面那張桌邊上,小禾面前的碗裡堆滿了肉。

林大志坐在主位。面前擺著一瓶二鍋頭,蓋子擰開了。他看了那瓶酒一眼——白玻璃瓶,紅標籤——然後伸手把它轉了個方向,瓶口朝外。給自己倒了一杯白開水端起來。

“這杯。敬我爸。”

他仰頭喝了。剩下的人跟著舉杯。酒席散了之後林大志一個人坐在門檻上。月亮升起來了。他從新煙盒裡拆了一根點上,吸了一口。低頭看了一眼左手背——清償進度:3%→17%。

他抬頭看院門方向。巷子對面槐樹底下站著一個人——老趙。站在月光照不到的地方。手裡攥著一個牛皮紙信封。

林大志站起來,走到院門口。

“燒了?”

老趙沒說話。

“原件在你手上。你燒了影印件。”

老趙嘴動了一下。“……林大志。你別逼我。”

林大志往前走了一步。老趙往後退了一步,後背抵上槐樹樹幹。樹皮蹭著他的皮夾克,發出一聲澀響。

“逼你?你騙了我十七萬八。你偽造了我爸的簽名。你讓我爸背了二十三年黑鍋。你跟我說別逼我?”

老趙手裡的信封攥緊了。“……這信不是我寫的。是我侄女寫的。她那年剛考上大專,字寫得好。我讓她幫我抄一份。”他聲音越來越低。“她不知道那是什麼。”

林大志看著他。老趙低頭看鞋尖。

“信,我過幾天再拿。”

老趙愣了一秒。“……什麼?”

“我今天不收。你先替我保管幾天。”

林大志轉身往回走。走了兩步停了一下,沒回頭。“老趙。你燒了也沒用。原件在哪兒,我遲早能看見。”

他走回院子關上門。門閂插進鐵環的聲音在巷子裡傳出去很遠。老趙站在槐樹底下,手裡的信封一直沒松。

林大志躺下之前手機亮了。老劉的語音:“大志,你爸當年報完那個案子之後,還有一個人也報了。你猜是誰?那個人到現在還沒露面。”林大志盯著螢幕看了十秒,沒回。

兩天後林大志又去了省城。蘇明開著麵包車送他。路上蘇明問他:“大志哥,老劉可靠不?”林大志把車窗搖下來一條縫。“可不可靠的不重要。東西是真的就行。”

老劉約在城南一家茶館叫“清心居”。二樓,竹簾子半卷。林大志推開包廂門,老劉已經坐在裡面了。五十出頭,戴一副黑框眼鏡。面前的普洱泡了三泡,湯色暗紅。他看見林大志進來站起來握了一下他的手。

“大志。你瘦了。”

“瘦了不礙事。東西帶來了。”

林大志把檔案袋放在茶几上。老劉沒立刻拆,看了封口上那根棉線大概五秒。然後用剪刀剪了線,一張一張翻。翻了五十張停下來。

“簽名全部不對。三百二十份,同一支筆寫的。”

“嗯。”

老劉把檔案袋合上推回來。“你知道這件事當年還有一個舉報人?”

林大志端著茶杯。“誰?”

“你爸報完案第二天,又來了一個人。沒留名字。交了一份手寫材料——“化工廠安置款接收方恆發商貿法人趙國慶,與審批人孫某有資金往來。””

林大志茶杯停在嘴邊。

“那份材料呢?”

老劉從公文包裡抽出另一個檔案袋。“我影印了一份。原件在省紀委。”推過來。林大志拆開。三頁紙,鋼筆字,沒有署名。最後一頁右下角有一行小字被塗掉了,鉛筆壓痕還在。他把紙斜過來對著窗外的光看——三個字。第一個看不清。第二個字的輪廓是“秀”,第三個字是“蘭”。

“王秀蘭。”老劉說。“你媽。”

林大志的手指停在紙面上。他媽。王秀蘭。他爸出事那年他三十歲,他媽四十五歲。他媽走的時候六十七歲,躺在療養院床上,最後一天拉著他的手說:“大志……你爸那筆錢……你別查了。”

他當時說“嗯,不查了”。他沒問過。

“我媽舉報完……之後呢?”

老劉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之後你媽去找了一個人。當年化工廠會計,姓陳。你媽交完材料第二天去她家——門鎖了。鄰居說陳阿姨女兒把她接到省城去了。從此沒人見過她。”

林大志沉默了一會兒。他把那份手寫材料摺好放進內兜。“我媽材料裡寫的“孫某”——是誰?”

“孫志遠。省城遠達集團董事長。他爸當年是化工廠改制的審批人。”

林大志站起來。“遠達地址?”

老劉在紙上寫了一個地址推過來。“32樓。前臺不讓你進。”

林大志把紙條收好。走出茶館,陽光很烈,他眯了一下眼。蘇明靠在麵包車旁邊抽菸,看他出來把煙掐了。

“去哪兒?”

“遠達集團。”

“……現在?”

“現在。”

電梯上到32樓門開了。走廊盡頭那扇門沒關嚴,林大志聽見裡面有人打電話,一個詞從門縫裡漏出來——“林德水”。他腳步停了一下,然後走過去推開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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