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上未婚夫為青梅跑路,我反手撤資他的公司_第八章 8第五天

第八章

8

第五天,周寅初打來電話。

“三天過了,慕笙。”

“我看到了。”我靠在椅背上,

“但你那份股權方案裡有幾個細節我不滿意,需要改。”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哪幾個細節?”

“第一,認購價格不能鎖死,要按啟動時的市價浮動。”

“第二,你要向我披露你名下所有關聯公司的名單,包括開曼群島那幾家。”

他笑了一聲:“陸恆找你了?”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給。”

周寅初沉默了幾秒:“關聯公司名單我可以給,但認購價不能浮動。”

“我冒的風險比你大,慕笙,陸氏現在是個空殼,離了我你一個人填不上窟窿。”

“你是不是覺得我找不到別的投資人?”

“你能找到,但來不及。”他語氣篤定,

“銀行的貸款下個月到期,五千萬的過橋款你沒著落。”

“你現在跟我談條件,是因為你還沒到最急的時候。”

我握著手機沒說話。

他說得對,陸恆留下的債務比我想象的要多,過橋款確實在月底到期。

“增發方案我可以調整,但價格鎖死。”周寅初補了一句,“這是底線。”

“我需要三天考慮。”

“我給你兩天。”

電話掛了。我坐在辦公室裡看著窗外,天已經黑了。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徐明輝發來的訊息:

“慕總,剛才有個自稱周寅初助理的人來財務部查賬,說要配合您的增發計劃做盡職調查。”“我沒給他看,只讓他留了聯絡方式。”

我回他:“做得好,攔住所有人,沒有我親自簽字的授權書,誰都不能動財務資料。”

第六天上午,公司來了一個不速之客。許諾的母親。

她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羽絨服,頭髮花白,站在前臺說要見慕總。

前臺攔不住,打電話到我助理那兒,我讓助理帶她上來。

許母一進門就跪了,跟陸母那天一模一樣的姿勢,但眼神比陸母更絕望。

“慕小姐,我知道諾諾做了錯事,但她真的是被逼的。”

“她爸欠了高利貸,那些人天天上門,她沒辦法才去騙錢的。”

“她才二十五歲,不能坐牢啊。”

“她騙走的錢有一個多億,其中大部分轉到她名下的離岸賬戶。”

“那些錢你見過嗎?”我看著她。

許母眼神閃了一下:“她說是替別人保管的。”

“你女兒名下在巴厘島有套房,香港還有個保險箱,裡面存了價值兩千萬的珠寶。”

“你告訴我,這是被逼的?”

許母嘴唇哆嗦著,說不出話了。

她從包裡掏出一張銀行卡放在桌上:

“這裡面有八十萬,是諾諾讓我保管的。我全給你,你幫她說說話行不行?”

“這筆錢我會交給警方作為涉案資金。您請回吧。”

許母被保安送走後,張律師打來電話說法院那邊對陸恆的初步判決下來了。

職務侵佔罪名成立,涉案金額巨大,初步量刑在十年以上。

許諾作為共犯,量刑會略輕,但因為她有銷燬證據的行為,也不會少於八年。

“另外慕總,許諾的代理律師剛才提交了一份保外就醫申請。”

“理由是精神狀況不穩定,需要專業治療。”

“駁回。她手腕上那兩道劃痕連真皮層都沒到,精神鑑定做了嗎?”

“還沒做,律師說是先申請後鑑定。”

“告訴法院那邊,我同意做精神鑑定,但鑑定機構必須由雙方共同指定,不能是單方面找的。”

張律師說好。

當天下午,周寅初的助理又來了一次公司,這次帶了正式的盡職調查函。

我讓徐明輝接待,但所有核心資料暫時不開放。

助理走的時候臉色不太好看,說周總希望儘快推進。

第七天,陸恆的母親來公司找我,帶來了那塊地皮的正式轉讓協議。

她臉色憔悴了很多,簽字的時候手一直在抖。

“笙笙,阿恆他爸說,那塊地皮給你,你答應的事會做到吧?”

“會給陸家留一筆錢,足夠二老生活。”

“但前提是您二位按之前說好的出庭作證,證明許諾那筆首付款屬於公司資產。”

陸母點頭:“我們會的。”

“其實那塊地皮本來也是陸家從別處弄來的不乾淨的東西,給了你我心裡反倒踏實些。”

她走之後我讓法務部稽核完地皮資質。

容積率6.0的老城區地塊,市價評估在四億以上,比陸父說的還高一點。

這塊地如果開發得當,過橋款的事情基本能解決。

我拿起電話打給周寅初。

“三天到了。”

“嗯。”他聲音平穩,“想好了?”

“增發方案按你的價格走,但我有個附加條件。”

“你那些離岸公司的背景,我要做第三方獨立審查。”

“如果你不同意,這單生意就算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將近十秒。我聽到打火機的聲音,他在點菸。

“第三方審查可以,但審查機構我來指定。你找的人我不信。”

“好。”我答應得乾脆,

“但你指定的人必須是我認可的白名單裡的。我今晚把名單發給你。”

他笑了一聲:“慕笙,你還是跟大學一樣,寸步不讓。”

“跟你學的。”

掛了電話,我開啟電腦開始擬名單。

增發的事不是一天兩天能談完的,但他既然願意讓步,說明他不是衝著洗錢來的。

至少不完全是。

月底過橋款的事我讓徐明輝用那塊地皮做抵押找銀行談了貸款,利率比想象中低。

陸恆留下的爛攤子總算開始往回收。

十天之後,法院對陸恆和許諾的案子做出了正式宣判。

陸恆因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許諾作為共犯,因涉案金額巨大且有銷燬證據行為。

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許諾當庭哭喊起來,被法警按住。

她的頭髮剪短了,臉色蠟黃,跟當初那個穿著紅色禮服站在舞臺上的女人判若兩人。

陸恆站在她旁邊,始終低著頭,全程沒有看她一眼。

宣判結束後,媒體圍上來採訪。

張律師替我發了簡短宣告:

“慕笙女士尊重法律判決,希望相關當事人能認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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