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討飯鬼_第七章 7表弟死了
第七章
7.
表弟死了,屍體還沒有燒。
三姑和姑父因為嚴重的惡意傷人罪名,被警察逮捕,等待審判。
我回到家,看著院子裡的窩棚,一時間還有些茫然。
愣了會兒,就把窩棚拆了,搬到屋子裡住。
然後蒸了一大鍋的米,炒了簡單的菜。
吃了很多很多。
最後撐得吐了出來,但還是一邊哭,一邊吃。
上次吃飽飯是什麼時候?
我已經不記得了。
晚上我躺在鬆軟的床上,一時有些分不清是不是夢。
第二天,傻子放回來了。
表弟的屍體上沒有外傷,沒有一絲傻子留下的痕跡,警察只能將他無罪釋放。
我讓他搬到了我家,也給他蒸了一大鍋的米。
然後去找村委求助,補上了我中斷三年的學業。
我可以繼續上學了。
而三姑和姑父因為惡意傷人,導致趙旭陽和李明威身患重傷,被判7年。
等他們出獄,我早已高中畢業。
這樣想著,我又往傻子的碗裡夾了一塊肉。
可還沒有吃幾頓飽飯,姑父那邊的親戚就來了人,要將我趕走。
我不解地問他們:
“三姑和姑父收養了我,我上了他們的戶口本,我是他們的孩子,我為什麼走?”
親戚被氣笑了:“你一個被收養的賠錢貨,還想賴著?給我滾!”
他們動手趕人,我求鄰居報警。
張隊來了。
法律上,我就是三姑和姑父的孩子。
張隊幫我把姑父那邊的親戚趕走,放下了給我送的米麵。
然後點了支菸,目光復雜地深深抽了一口:
“趙旭陽和李明威說,他們回村的時候陳子耀還活著,在河邊捉魚。”
“你說,你被他們綁了起來,一直沒人鬆綁,在大雨中昏了過去。”
“趙旭陽和李明威幫你證明,你的確被綁了。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你曾被人解綁。”
“所以如果沒有其他意外,陳子耀的死會被定性為意外。”
“但是........”
張隊頓了頓,掐了煙,苦笑一聲道:
“我這裡有一個故事,你要不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