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只吃三個餛飩後,我被逼辭職_第9章 逼蘇芸辭職的主意由我提出
“逼蘇芸辭職的主意由我提出,刪除監控錄影也是我做的。她沒有虐待老人。之前對她的指責由我的錯誤決定造成。”
這份遲來的道歉不能刪除已經發生的事,但至少沒有繼續躲在妹妹和母親身後。
不是因為婆婆勸我,也不是因為親戚說孩子需要完整家庭。
是因為三個月裡,他做到了清單上的每一條,而且沒有在我不提醒時停下來。
他回來前,我又補充了兩項。
家裡的收入和大額支出雙方可查;誰的親屬提出金錢要求,必須先和另一方商量。
趙誠沒有反對。
婆婆住進養老中心後,恢復得比在家快。那裡每天有康復訓練,也有人陪她吃飯。張阿姨住在同一層,兩個人上午鍛鍊,下午去社群活動室唱歌。
她不再把銀行卡交給任何孩子,也不再用沉默逃避衝突。
趙敏偶爾還會抱怨養老中心規矩多。婆婆只問她一句:“那我搬去你家?”
趙敏馬上閉嘴。
半年後的週末,婆婆說想再吃一次餛飩。
這回她沒有說一百個,只問我有沒有時間。
我說:“可以。要給張阿姨帶多少,提前告訴我。”
婆婆有些不好意思:“二十個。她還是按十二塊錢給,多了她不要。”
趙誠去買肉和餛飩皮,回來後負責剁餡。趙敏帶著女兒過來,坐下想等著吃,被婆婆叫進廚房洗香菇。
“大家都吃,大家都幹。”
趙敏沒有再說家裡地方小,也沒有說自己工作忙。
我們一共包了一百二十個。
婆婆的二十個,張阿姨的二十個,趙敏家三十個,我們家五十個。每個保鮮盒上都寫了名字和日期。
餛飩煮好後,婆婆吃了六個。
趙誠問她:“這次夠不夠?”
她說:“夠。想再吃,我自己去鍋裡盛,不用拍給誰看。”
吃完飯,趙敏主動把張阿姨那份送過去。
一百個餛飩引出來的問題,到這一天才真正解決。
不是因為趙敏道了歉,也不是因為趙誠回了家。
而是從那以後,誰該出錢,誰該出力,誰做了決定,誰承擔結果,都必須說清楚。
我沒有再替任何人預設承擔,也沒有因為一家人的名義放棄自己的工作。
趙誠能夠回來,是因為他完成了屬於他的那一份。
如果哪一天他再次把責任推給我,我仍然有地方可去,也有能力帶著樂樂重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