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落滿空城,我的孤島已沉_第 10 章 程知遙的調查結果出來了
第 10 章
程知遙的調查結果出來了,比我預想的要快。
“儀姐,你坐穩了。”
“說。”
“賀筠,二十七歲,未婚。她不是什麼社群志願者登記員,那只是她接觸沈時彥的跳板。她的本職工作是一家情感諮詢公司的諮詢師。”
“情感諮詢師?”
“對,而且她跟沈時彥的接觸時間比你以為的要早得多。不是你說的那次社群活動,至少往前推半年,他們就已經在聯絡了。”
“半年。”
“嗯。我調了沈時彥的手機通話記錄和微信聊天備份。他之前把賀筠的備註改成了一個快遞公司的名字。”
我靠在椅背上,盯著天花板。
半年。
也就是說從今年春天開始,他每天對我說想我、說等我回家、說我是他唯一的家人的時候,他和賀筠已經在聯絡了。
“還有一件事。”程知遙的語氣更謹慎了,“賀筠名下有一張信用卡,副卡持有人是沈時彥。”
“副卡?”
“消費記錄裡有餐廳、花店、酒店。時間跨度三個月,從六月到九月。”
“酒店?”
“兩次。一次七月,一次八月。都在你出差期間。”
我的手在發抖,攥緊了才止住。
“儀姐,你還好嗎?”
“繼續說。”
“中秋節之前一週,賀筠給一個朋友發過訊息,被我拿到了截圖。訊息內容是:他老婆又出差了,這次至少兩週回不來。然後一個笑臉。”
“她朋友怎麼回的?”
“她朋友回了一句:你可真行。”
我閉上眼睛。
所謂的有預謀,不是中秋節那一天臨時起意,而是半年前就開始佈局。
所謂的主動替沈時彥開脫,不過是怕我追查到更深的東西。
她需要把故事控制在中秋節那一天之內。
只要我信了那天是她突然出現,沈時彥一時糊塗,那前面半年的一切就不存在了。
她保護的不是沈時彥,她保護的是她自己花了半年經營的關係。
“知遙,這些東西能做呈堂證據嗎?”
“通話記錄和信用卡消費記錄可以,微信截圖需要公證。你想打官司了?”
“不,我還是要協議離婚。但這些東西我需要留著。”
“留著幹嘛?”
“以防萬一。”
掛了電話我在辦公室裡坐了很久。
窗外天黑了,城市的燈亮起來。
我想起中秋節那天晚上飛機降落時我看著窗外的萬家燈火,心裡想的是趕緊回家,我家那個人一定在等我。
他確實在等人。
只是不是等我。
手機響了,是我媽。
“令儀,時彥來找你爸了。”
“來幹嘛?”
“跪在門口不走,求你爸再給他一次機會。”
“讓他跪著。”
“令儀......”
“媽,他和那個女人不是中秋節才開始的,最少半年了。”
電話那邊我媽的呼吸聲很重。
“你說什麼?”
“他騙了我半年。每次我出差,他都和那個女人在一起。酒店開過兩次。”
“這個畜生。”
我爸的聲音從遠處傳過來,然後聽到開門的聲音。
“你給我滾。”
“宋叔叔......”
“我說滾。”
“宋叔叔我求求您,讓我見令儀一面......”
“你還有臉見她?半年,你騙了她半年!”
電話那頭亂了一陣,好像有什麼東西摔在地上的聲響。
“媽,我改天回去看你和爸,先掛了。”
“令儀。”
“嗯?”
“媽對不起你,不該叫他來家裡。”
我喉頭髮酸。
“不怪你,你不知道。”
掛了電話,我把離婚協議列印了一份新的。
這一份上,房產歸我,車歸我,存款按出資比例分割。
沈時彥六年來的生活費用以共同財產名義不做追溯,這已經是我最大的讓步。
我把協議裝進信封,在封面寫了一行字:沈時彥收。
然後開啟手機,給他發了一條訊息。
“明天上午十點,來我公司簽字。如果你不來,下午我去法院立案。”
訊息發出去之後顯示已讀,他沒有回覆。
過了很久很久,凌晨一點多,他回了一條。
“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