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把我當第二張准考證,我偷盜三千親手毀了自己_第10章 10再次開庭時
10
再次開庭時,媽媽抱來爸爸所有的榮譽證書。
她把它們一本本擺在桌上。
“她爸工作二十多年,年年先進。”
“她爺爺也為單位奉獻了一輩子。”
“我們家最看重規矩,我怎麼可能害她?”
律師沒有同她爭辯,只按順序提交證據。
六萬八的銀行流水,冒籤的贈與說明,被變賣的畫具清單,冒充我拒絕工作的郵件,酒店監控,偷拍影片,網路帖子,還有那張假的病危通知。
每放下一份,媽媽就重複一句:
“我是為了她好。”
“錢沒花在我身上,怎麼能算自私?”
法官看著她。
“是否供自己消費,不是判斷侵權的標準。”
“為你好,也不是擅自處分成年子女人身和財產的授權。”
媽媽立刻指向那些榮譽證書。
“可她爸爸、爺爺都是——”
“家人的榮譽,也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
媽媽看向旁聽席。
那些曾勸我磕頭、撤訴的親戚,一個都沒來。
沒人肯替她的“為你好”承擔後果。
她終於閉了嘴。
最終,六萬八被判返還。
被毀壞、變賣的畫具按實際價值賠償,網上失實內容必須刪除。
法院同時發出保護令,禁止媽媽繼續跟蹤、騷擾,或者進入我的住所和公司影響正常生活。
酒店反鎖和偷拍影片的問題,則由相關部門另行處理。
媽媽聽完整個結果,沒有說一句對不起。
她只是忽然哭起來。
“我養你二十五年,你就拿判決書還我?”
“你現在有工作了,有人誇你了,就不需要親媽了?”
“我逼你考公,還不是想讓親戚看看,我也能教出有出息的女兒!”
這句話說出口,她自己也怔住了。
她第一次沒拿我的前途當藉口。
她要的,從來就是贏。
我看著她。
“你後悔的不是傷害我。”
“你只是後悔,我再也不能替你考試。”
媽媽追到法庭門口,還想拉我回家。
工作人員擋住她,提醒保護令已經生效。
她不敢相信。
“我是她親媽,連見她都要經過法院同意?”
沒有人再因為這三個字替她讓路。
媽媽張了張嘴,卻反駁不出來。
半年後,我按規定完成緩刑考驗期,也通過了公司的轉正考核。
這半年裡,我還是會在早上五點突然醒來,也會在畫到一半時,下意識計算自己浪費了多少複習時間。
可醒來後,我可以重新睡。
畫累了,我也可以停下來。
沒人因此罵我沒出息。
顧嶼問我要不要慶祝。
我搖頭,先去了當初那家列印店。
正式勞動合同需要兩份紙質材料。
老闆列印完,隨口說:
“三塊錢。”
我掃碼付款,拿起合同。
這一次,沒有人撕碎它。
沒有人報警。
也沒有人問這份工作能不能給全家長臉。
回到家,小滿趴在新畫架旁邊曬太陽。
牆上沒有倒計時,沒有崗位表,也沒有攝像頭。
只有我剛完成的作品,和寫著我名字的專案海報。
三年前,媽媽替我選了一張卷子,要我用一生答完。
後來,我親手交了零分。
我沒有上她想要的岸。
可我終於走回了自己的人生。
這一次,沒有人撕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