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把我當第二張准考證,我偷盜三千親手毀了自己_第10章 10再次開庭時

10

再次開庭時,媽媽抱來爸爸所有的榮譽證書。

她把它們一本本擺在桌上。

“她爸工作二十多年,年年先進。”

“她爺爺也為單位奉獻了一輩子。”

“我們家最看重規矩,我怎麼可能害她?”

律師沒有同她爭辯,只按順序提交證據。

六萬八的銀行流水,冒籤的贈與說明,被變賣的畫具清單,冒充我拒絕工作的郵件,酒店監控,偷拍影片,網路帖子,還有那張假的病危通知。

每放下一份,媽媽就重複一句:

“我是為了她好。”

“錢沒花在我身上,怎麼能算自私?”

法官看著她。

“是否供自己消費,不是判斷侵權的標準。”

“為你好,也不是擅自處分成年子女人身和財產的授權。”

媽媽立刻指向那些榮譽證書。

“可她爸爸、爺爺都是——”

“家人的榮譽,也不是違法行為的擋箭牌。”

媽媽看向旁聽席。

那些曾勸我磕頭、撤訴的親戚,一個都沒來。

沒人肯替她的“為你好”承擔後果。

她終於閉了嘴。

最終,六萬八被判返還。

被毀壞、變賣的畫具按實際價值賠償,網上失實內容必須刪除。

法院同時發出保護令,禁止媽媽繼續跟蹤、騷擾,或者進入我的住所和公司影響正常生活。

酒店反鎖和偷拍影片的問題,則由相關部門另行處理。

媽媽聽完整個結果,沒有說一句對不起。

她只是忽然哭起來。

“我養你二十五年,你就拿判決書還我?”

“你現在有工作了,有人誇你了,就不需要親媽了?”

“我逼你考公,還不是想讓親戚看看,我也能教出有出息的女兒!”

這句話說出口,她自己也怔住了。

她第一次沒拿我的前途當藉口。

她要的,從來就是贏。

我看著她。

“你後悔的不是傷害我。”

“你只是後悔,我再也不能替你考試。”

媽媽追到法庭門口,還想拉我回家。

工作人員擋住她,提醒保護令已經生效。

她不敢相信。

“我是她親媽,連見她都要經過法院同意?”

沒有人再因為這三個字替她讓路。

媽媽張了張嘴,卻反駁不出來。

半年後,我按規定完成緩刑考驗期,也通過了公司的轉正考核。

這半年裡,我還是會在早上五點突然醒來,也會在畫到一半時,下意識計算自己浪費了多少複習時間。

可醒來後,我可以重新睡。

畫累了,我也可以停下來。

沒人因此罵我沒出息。

顧嶼問我要不要慶祝。

我搖頭,先去了當初那家列印店。

正式勞動合同需要兩份紙質材料。

老闆列印完,隨口說:

“三塊錢。”

我掃碼付款,拿起合同。

這一次,沒有人撕碎它。

沒有人報警。

也沒有人問這份工作能不能給全家長臉。

回到家,小滿趴在新畫架旁邊曬太陽。

牆上沒有倒計時,沒有崗位表,也沒有攝像頭。

只有我剛完成的作品,和寫著我名字的專案海報。

三年前,媽媽替我選了一張卷子,要我用一生答完。

後來,我親手交了零分。

我沒有上她想要的岸。

可我終於走回了自己的人生。

這一次,沒有人撕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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