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把我當第二張准考證,我偷盜三千親手毀了自己_第7章 7三天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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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我透過測試,進入公司試崗。
入職前,負責人找我談話。
我主動把判決告訴了他。
他沉默片刻,只問:
“會影響你按時交圖嗎?”
“不會。”
“那就先做專案。”
他把工牌遞給我。
上面印著我的名字和職位:原畫設計。
不是考生,也不是親戚群裡那個“不爭氣的孩子”。
只是我自己。
我愣了很久。
原來別人評價我時,可以不問我行測考多少分,也不問我能不能給全家長臉。
入職第三天,媽媽找來了。
她站在公司大廳大喊:
“她是有案底的人!”
“你們連這種員工都敢要,能是什麼正經公司?”
同事紛紛看過來。
我手指一僵,剛建立的底氣又縮了回去。
媽媽看見我的反應,覺得自己贏了。
她衝進辦公區,直接拔掉我的電腦電源。
“跟我回去。”
“你現在考不了,不代表一輩子考不了。”
“我問過大師,換個名字,說不定能把晦氣壓下去。”
負責人攔住她。
“這是公司裝置,請您出去。”
媽媽卻抱起我的數位板。
“她是我女兒,她的東西就是我的!”
“我毀掉這些,是救她!”
保安趕來奪回裝置,她立刻坐在地上哭。
“公司合夥搶別人女兒了!”
“顧嶼拿工作騙她,你們全是一夥的!”
大廳裡有人舉起手機,她立刻哭得更大聲。
“大家評評理,我供她讀完大學,她現在為了份破工作不要親媽!”
我站在人群中,臉還是會發燙。
可這次,我沒有低頭躲回工位。
警察到場後,明確告訴她:
“她是成年人。”
“您無權闖入辦公區,也無權拿走、損壞她的工作裝置。”
媽媽不服。
“我是親媽,管她也犯法?”
旁邊有同事忍不住說:
“您天天逼她當公務員,怎麼連這點法律邊界都不知道?”
媽媽的臉瞬間沉下去。
她看向我,語氣裡全是篤定。
“讓他們走。”
“家醜不外揚,你不會真報警抓親媽。”
過去我確實會說算了。
可這一次,我主動走到民警面前。
“我要報警。”
“現場有監控,損失請按規定處理。”
媽媽怔住。
“我是你媽!”
“所以我已經算了三年。”
“但親媽也不能毀我的工作。”
筆錄結束後,我回到工位。
螢幕上那張圖因為突然斷電,丟了兩個小時的進度。
我沒有像從前一樣覺得天塌了。
我重新建好圖層,一筆一筆補回來。
晚上十一點,負責人看完成稿,只說了一句:
“不錯,明天繼續。”
這句普通的肯定,我卻看了很久。
媽媽從來只會說,還差一點。
我第一次知道,原來完成一件事,不需要先證明它能不能換來編制。
同事把修改意見發來,末尾還加了一句:辛苦了。
我盯著那三個字,鼻子忽然發酸。
在媽媽那裡,我做十六個小時是應該。
在這裡,正常完成一份工作,也會有人看見。
第二天,公司客戶突然要求暫停專案。
媽媽在網上發了長文,公開我的判決書和公司名稱。
標題是:
【無良公司勾結男人,拐走有犯罪記錄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