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我四千萬訂單,把我踢進三千萬壞賬組_第9章:

搶我四千萬訂單,把我踢進三千萬壞賬組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燈下

第9章:

正式任命前,監事會公佈周建宏調查結果。

沒有十年以上刑期。

也沒有全家破產。

處分很現實。

撤銷總監職務。

追回違規獎金。

降為普通顧問崗。

三年內不得參與管理晉升。

他接受了。

沒有再申訴。

當天他來十三樓收舊資料。

站在門口很久。

這裡已經重新裝修。

但我們保留了那張舊鐵桌。

他說。

“我以前真覺得這裡沒人要。”

我問。

“現在呢?”

他看著忙碌的員工。

“現在覺得我看走眼了。”

我沒有諷刺。

因為真正讓我在意的,早已不是他認不認錯。

我問。

“當初為什麼搶我的專案?”

他說。

“明宇需要成績。”

“你已經有很多專案。”

這句話很平靜。

卻讓我聽見最熟悉的邏輯。

能幹的人就應該讓。

懂事的人就應該吃虧。

因為你還能再做。

所以這次給別人。

我說。

“以後別這樣。”

他苦笑。

“我也沒以後了。”

離開前,他看見牆上的專案署名板。

每個專案下面,都寫著具體負責人。

他問。

“有必要寫這麼細?”

我說。

“有。”

“誰做的。”

“就寫誰的名字。”

那天晚上,顧總把任命書送來。

集團執行董事。

核心事業群負責人。

我沒有馬上籤。

而是先加了一條制度。

所有專案申報必須列明。

方案負責人。

交付負責人。

客戶負責人。

貢獻可以共同。

但不能模糊。

顧總看完說。

“你這是防周建宏?”

我搖頭。

“防任何下一個周建宏。”

這才是我真正想改變的東西。

當天晚上,我回看了慶功宴那段舊影片。

螢幕上還是周明宇的名字。

我已經沒有當時那種憤怒。

因為名字被搶走的傷,最終不是靠把別人名字擦掉來修復。

而是以後誰再做出東西,都不用擔心被擦掉。

我把影片關掉。

然後刪除了手機裡那封辭職信照片。

不是原諒周建宏。

只是它已經不再需要提醒我。

任命書籤完後,我沒有把原業務一部全部收走。

客戶團隊繼續保留。

銷售體系也繼續獨立。

因為周明宇有一點說得沒錯。

會談客戶的人,和會做交付的人,本來就是不同能力。

過去的問題不是誰更重要。

而是功勞被強行寫成一個人的。

我重新設計專案表。

誰拉來的客戶。

誰寫的方案。

誰負責交付。

每一項都單獨記錄。

第一次試行時,有人嫌麻煩。

我只說。

“麻煩一點。”

“總比以後有人說不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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