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周太太,也不做誰的媽媽_第17章 17捐獻機構拒絕了周承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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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機構拒絕了周承安的申請。
工作人員將材料退給他。
“林女士簽過特別宣告。”
“任何自稱家屬的人,都無權查詢遺體使用和後續安置情況。”
周承安沒有接。
“我是她兒子。”
“法律上不是。”
“那感情上呢?”
工作人員沉默了一下。
“這不是我們能判斷的。”
周承安坐在大廳裡,一直等到下班。
沒人能告訴他林晚在哪裡。
陳默趕來時,他還攥著那份申請表。
“別等了。”
“她的意思很清楚。”
周承安抬起頭。
“她是不是恨我?”
“如果恨,至少還會留句話罵我。”
“她什麼都沒留。”
陳默在他身邊坐下。
“她最開始改遺囑時,確實很恨。”
“後來住院,她又改過一次。”
周承安立刻看向他。
陳默拿出一份病情談話記錄。
上面有林晚最後的簽字。
【本人提交的證據僅用於追究違法行為。】
【不要求額外加重兩個孩子的責任。】
【他們已成年,應為自己的簽字和選擇負責,但不必為我的死亡負責。】
周承安看了一遍,又看一遍。
“她為什麼還替我們說話?”
“她沒替你們脫罪。”
陳默說。
“她只是沒把自己的死扣在你們頭上。”
“可她就是因為我們才死得那麼孤單。”
“她死於癌症。”
“孤單,是你們給的。”
這句話比責罵更重。
周承安低下頭。
記錄後面,還有醫生的詢問。
【是否需要聯絡兩個兒子?】
林晚回答:
【不用。】
【他們剛找回親生母親,別讓他們為難。】
周承安眼淚落下來。
她到死都沒有說他們壞。
只是一次次替他們找理由。
小時候的話不能當真。
孩子想找親生母親很正常。
他們不知道病是真的。
他們只是被父親騙了。
她把每個人都原諒了一遍。
唯獨沒有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陳律師。”
周承安啞聲問:
“她最後疼嗎?”
“疼。”
“止痛針已經壓不住了。”
“她哭了嗎?”
“沒有。”
“她有沒有叫我們?”
陳默停了停。
“她意識不清時,叫過一聲承安。”
周承安瞬間抬頭。
“然後呢?”
“她說,弟弟怕黑。”
“讓你記得陪他。”
周承安捂住眼睛。
陳默起身離開。
走出幾步後,他又停下。
“她不是不愛你們了。”
“她只是終於明白,愛不能拿來求。”
大廳徹底安靜。
周承安抱著那份醫療記錄,哭得肩膀發抖。
這一次,他終於知道林晚在哪裡。
她在一處他永遠不能抵達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