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偷走我的芭蕾夢後,我註銷戶籍離開了_第10章 半年後
第10章
半年後,昭寧一個人來見我。
她沒有戴以前那隻昂貴的仿生義肢,只用一根手杖支撐身體。
她把白裙和舊舞鞋放到桌上。
裙襬內側,我名字留下的針腳還在。
“這些應該還給你。”
我看了一眼。
“扔了吧。”
昭寧低下頭。
“姐姐,對不起。”
“我知道一句對不起什麼都換不回來。”
“可我還是想親口告訴你,我不是完全不知情。”
她說自己早就看見母親在牛奶裡放藥,也曾在深夜聽見父親和學校負責人通話。
我被送走後,她問過一次。
父親告訴她,只要我不回來,舞團的位置就是她的。
“我怕失去機會,也怕失去爸媽的愛。”
她握緊手杖。
“所以我裝作相信你出國了。”
“你回來以後,我每次想說出真相,又捨不得現在擁有的一切。”
我安靜地聽完。
“說完了嗎?”
她怔了一下,點頭。
“說完了。”
“那就回去吧。”
昭寧眼淚落下來。
“你不恨我嗎?”
“恨過。”
我看向窗外。
“但我離開那個家,不是為了用餘生恨你們。”
“你退出舞團,是你的選擇,不是對我的補償。”
“以後的人生,你自己負責。”
她哭著問:
“我們還能做姐妹嗎?”
我沒有回答。
她已經明白了。
臨走前,她將白裙和舞鞋帶走。
門關上後,我繼續填寫桌上的救助申請。
這半年,我留在康復中心工作。
來這裡的女孩大多和我一樣,曾被所謂的矯正學校傷害。
有個十六歲的女孩不敢進門。
我走出去,在她面前蹲下。
“會害怕很正常。”
“但這裡沒有人逼你服從。”
她看著我的腳。
“姐姐,你也受過傷嗎?”
“受過。”
“現在還疼嗎?”
我想了想。
“偶爾會。”
“但不會一直疼。”
一年後,康復中心的公益專案登上新聞。
鏡頭裡,我帶著幾個女孩走過海邊。
父親、母親和哥哥坐在那棟空蕩蕩的房子裡,看完了整段採訪。
哥哥給我發來訊息。
【聽瀾,生日快樂。】
訊息前面,是十幾條沒有得到回覆的問候。
我沒有拉黑,也沒有回應。
傍晚,我把那雙後來重新買來的練功鞋放進紙箱。
我已經不再嘗試踮起腳尖。
卻學會了游泳,也學會騎腳踏車。
海風吹來時,我能沿著堤岸走很遠。
身後的康復中心亮起燈。
那個十六歲的女孩站在門口喊我。
“聽瀾姐,大家等你吃蛋糕!”
我轉身朝她們走去。
腳踝落地時,仍有一絲熟悉的疼。
可這一次,沒有粗鹽,沒有棍子,也沒有人命令我必須成為誰。
我推開門,燈光落在身上。
屋裡的人笑著對我說:
“歡迎回家。”
我也笑了。
“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