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_第十六章 離婚案開庭那天

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發布時間:2026-08-19作者:赴山河

第十六章

離婚案開庭那天,林晚晴特意換上了五年前和我領證時穿過的裙子。

她比生日宴時瘦了很多。

看到我進入法庭,她立刻站起來。

“程硯。”

我沒有回應,徑直坐到秦書瑤身邊。

林晚晴的律師提出,她陪伴我創業五年,對公司的發展作出巨大貢獻。

因此,她不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求我支付高額補償。

她本人則紅著眼講述那些所謂的付出。

“程硯創業最難的時候,是我陪他住出租屋。”

“我為這個家放棄工作,承擔了所有家務。”

“即使我做過錯事,也不能抹殺五年的感情。”

聽起來,她依舊是那個陪我吃苦的妻子。

秦書瑤沒有與她爭論。

她先提交了林晚晴結婚期間的出境記錄。

我創業最困難的那一年,林晚晴有八個月都在國外。

她所謂陪我住出租屋,不過是偶爾回來拍照。

接著,是她名下的消費記錄。

公司資金最緊張時,她一個月購買奢侈品的花費,超過普通員工一年的收入。

最後,是她偽造簽名、轉移財產和參與虛假合同的證據。

林晚晴的表情一點點僵住。

她的律師低聲詢問,她卻答不上來。

法官問她:

“你是否承認婚姻存續期間與陳嶼保持不正當關係?”

林晚晴沉默許久。

“我只是一時糊塗。”

“是否承認腹中胎兒與原告不存在親子關係?”

她咬緊嘴唇。

“是。”

“是否參與偽造原告電子簽名?”

“不。”

她突然抬頭。

“那些都是陳嶼做的!”

秦書瑤提交了電子裝置鑑定。

偽造簽名的檔案,正是在林晚晴的私人電腦上製作。

登入時間與她的聊天記錄完全吻合。

林晚晴再也無法否認。

休庭時,她在走廊攔住我。

“你一定要做到這麼絕嗎?”

“我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我停下腳步。

“你還有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機會。”

她哭著搖頭。

“我後悔了。”

“如果能重來,我一定不會認識陳嶼。”

“可人生不能重來。”

我繞過她。

“林晚晴,你真正後悔的不是背叛我。”

“是背叛以後,沒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她站在原地,臉色慘白。

法庭再次開門。

我們之間最後的關係,也即將迎來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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