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_第十六章 離婚案開庭那天
第十六章
離婚案開庭那天,林晚晴特意換上了五年前和我領證時穿過的裙子。
她比生日宴時瘦了很多。
看到我進入法庭,她立刻站起來。
“程硯。”
我沒有回應,徑直坐到秦書瑤身邊。
林晚晴的律師提出,她陪伴我創業五年,對公司的發展作出巨大貢獻。
因此,她不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還要求我支付高額補償。
她本人則紅著眼講述那些所謂的付出。
“程硯創業最難的時候,是我陪他住出租屋。”
“我為這個家放棄工作,承擔了所有家務。”
“即使我做過錯事,也不能抹殺五年的感情。”
聽起來,她依舊是那個陪我吃苦的妻子。
秦書瑤沒有與她爭論。
她先提交了林晚晴結婚期間的出境記錄。
我創業最困難的那一年,林晚晴有八個月都在國外。
她所謂陪我住出租屋,不過是偶爾回來拍照。
接著,是她名下的消費記錄。
公司資金最緊張時,她一個月購買奢侈品的花費,超過普通員工一年的收入。
最後,是她偽造簽名、轉移財產和參與虛假合同的證據。
林晚晴的表情一點點僵住。
她的律師低聲詢問,她卻答不上來。
法官問她:
“你是否承認婚姻存續期間與陳嶼保持不正當關係?”
林晚晴沉默許久。
“我只是一時糊塗。”
“是否承認腹中胎兒與原告不存在親子關係?”
她咬緊嘴唇。
“是。”
“是否參與偽造原告電子簽名?”
“不。”
她突然抬頭。
“那些都是陳嶼做的!”
秦書瑤提交了電子裝置鑑定。
偽造簽名的檔案,正是在林晚晴的私人電腦上製作。
登入時間與她的聊天記錄完全吻合。
林晚晴再也無法否認。
休庭時,她在走廊攔住我。
“你一定要做到這麼絕嗎?”
“我已經什麼都沒有了。”
我停下腳步。
“你還有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機會。”
她哭著搖頭。
“我後悔了。”
“如果能重來,我一定不會認識陳嶼。”
“可人生不能重來。”
我繞過她。
“林晚晴,你真正後悔的不是背叛我。”
“是背叛以後,沒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
她站在原地,臉色慘白。
法庭再次開門。
我們之間最後的關係,也即將迎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