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_第十八章 刑事案件開庭時
第十八章
刑事案件開庭時,陳嶼和林父被安排在相鄰的位置。
兩人沒有了往日的體面。
陳嶼剛坐下,林父便惡狠狠地瞪著他。
過去,他們一起謀劃如何從我手裡拿錢。
如今,為了減輕自己的責任,他們都恨不得將對方徹底踩死。
陳嶼首先提交證據。
聊天記錄顯示,虛假採購和資金迴流的具體比例,都是林父決定的。
林父還要求他利用發小身份,取得我的信任。
陳嶼對法官說:
“我承認自己做錯了。”
“但我只是聽從林建國的安排。”
“他用林晚晴和孩子說服我,承諾以後讓我接手林氏。”
林父當場反駁。
“他不是聽從安排。”
“所有空殼公司都是他聯絡的。”
“他還把競標底價賣給競爭對手,私吞了數百萬!”
他的律師提交了陳嶼與外部公司負責人的轉賬記錄。
陳嶼臉色驟變。
那部分收入,他連林家都沒有告訴。
兩人互相準備的後手,在法庭上全部變成刺向對方的刀。
林晚晴同樣被追究相應責任。
她的律師試圖證明她只是受父親和陳嶼影響。
可她偽造簽名、提供賬戶和安排資金轉移的證據完整清晰。
沒有人能再把她當成無辜者。
庭審持續數日。
最終,陳嶼因職務侵佔、侵犯商業秘密等行為被判刑,並需承擔鉅額賠償。
林父因參與合同詐騙及轉移涉案資金,同樣受到刑事處罰。
林晚晴因參與程度和自身情況另行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林母用於購買珠寶、豪車的錢被依法追繳。
判決公佈後,陳嶼像失去全身力氣一樣癱在座位上。
他隔著人群看向我。
“阿硯。”
“我們從小一起長大。”
“你真的一次都沒有想過放我一馬?”
我看著他。
“我給過你很多次機會。”
“專案失敗時,我替你承擔責任。”
“你沒錢時,我給你工作。”
“你說想證明自己,我把核心專案交給你。”
陳嶼低下頭。
他毀掉的從來不只是一段兄弟情。
而是一個人能夠得到的全部信任。
林父被帶走時依舊在罵陳嶼。
陳嶼也回頭咒罵林家。
直到最後一刻,他們仍舊認為是別人害了自己。
沒有人願意承認。
真正把他們送到今天這一步的,是一次又一次主動做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