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_第十八章 刑事案件開庭時

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發布時間:2026-08-19作者:赴山河

第十八章

刑事案件開庭時,陳嶼和林父被安排在相鄰的位置。

兩人沒有了往日的體面。

陳嶼剛坐下,林父便惡狠狠地瞪著他。

過去,他們一起謀劃如何從我手裡拿錢。

如今,為了減輕自己的責任,他們都恨不得將對方徹底踩死。

陳嶼首先提交證據。

聊天記錄顯示,虛假採購和資金迴流的具體比例,都是林父決定的。

林父還要求他利用發小身份,取得我的信任。

陳嶼對法官說:

“我承認自己做錯了。”

“但我只是聽從林建國的安排。”

“他用林晚晴和孩子說服我,承諾以後讓我接手林氏。”

林父當場反駁。

“他不是聽從安排。”

“所有空殼公司都是他聯絡的。”

“他還把競標底價賣給競爭對手,私吞了數百萬!”

他的律師提交了陳嶼與外部公司負責人的轉賬記錄。

陳嶼臉色驟變。

那部分收入,他連林家都沒有告訴。

兩人互相準備的後手,在法庭上全部變成刺向對方的刀。

林晚晴同樣被追究相應責任。

她的律師試圖證明她只是受父親和陳嶼影響。

可她偽造簽名、提供賬戶和安排資金轉移的證據完整清晰。

沒有人能再把她當成無辜者。

庭審持續數日。

最終,陳嶼因職務侵佔、侵犯商業秘密等行為被判刑,並需承擔鉅額賠償。

林父因參與合同詐騙及轉移涉案資金,同樣受到刑事處罰。

林晚晴因參與程度和自身情況另行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林母用於購買珠寶、豪車的錢被依法追繳。

判決公佈後,陳嶼像失去全身力氣一樣癱在座位上。

他隔著人群看向我。

“阿硯。”

“我們從小一起長大。”

“你真的一次都沒有想過放我一馬?”

我看著他。

“我給過你很多次機會。”

“專案失敗時,我替你承擔責任。”

“你沒錢時,我給你工作。”

“你說想證明自己,我把核心專案交給你。”

陳嶼低下頭。

他毀掉的從來不只是一段兄弟情。

而是一個人能夠得到的全部信任。

林父被帶走時依舊在罵陳嶼。

陳嶼也回頭咒罵林家。

直到最後一刻,他們仍舊認為是別人害了自己。

沒有人願意承認。

真正把他們送到今天這一步的,是一次又一次主動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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