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_第十七章 一個月後

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發布時間:2026-08-19作者:赴山河

第十七章

一個月後,法院作出判決。

准予我和林晚晴離婚。

她婚內轉移的財產需要全部返還。

因她存在重大過錯,她提出的高額補償請求沒有得到支援。

至於涉嫌犯罪的部分,將由另案繼續處理。

宣判結束時,林晚晴坐在被告席上,遲遲沒有起身。

她盯著那份判決書,像是不認識上面的字。

五年前,她拿著結婚證對我說:

“程硯,這輩子你都別想甩掉我。”

當時我笑著答應,永遠不會。

如今,蓋著公章的判決告訴我們,這段婚姻正式結束了。

走出法院時,天空下著小雨。

秦書瑤去取車,我獨自站在臺階下。

林晚晴從身後追來。

“程硯!”

她腳下一滑,狼狽地摔在雨水裡。

我沒有扶她。

她爬起來,跪在我面前。

“我不簽字。”

“我不承認這個判決。”

“我們可以重新上訴,只要你願意,我們還可以回到以前。”

路人紛紛看過來。

她卻顧不上體面,死死抓住我的褲腳。

“我把孩子處理掉了。”

“我和陳嶼再也沒有關係。”

“我也不要你的錢了。”

“以後我只在家照顧你,好不好?”

我低頭看著她。

“你知道我三十歲生日那天,最難過的是什麼嗎?”

她哭著搖頭。

“不是你出軌。”

“也不是你懷了陳嶼的孩子。”

“是你們走進宴會廳時,我還在替你找理由。”

“我甚至想,也許那個紅痕只是過敏。”

林晚晴的眼淚不斷落下。

“對不起。”

“我真的對不起。”

“可你的道歉來得太晚了。”

我掰開她的手。

“從判決生效的那一刻起,我們已經沒有關係。”

她絕望地看著我。

“你是不是要和秦書瑤在一起?”

“這和你無關。”

我轉身走向路邊。

她在身後哭喊我的名字。

這一次,我沒有回頭。

秦書瑤撐著傘站在車旁。

她沒有詢問我們談了什麼,只替我開啟車門。

車輛駛離法院。

後視鏡裡,林晚晴跪在雨中的身影越來越小。

最終,徹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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