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_第十二章 林晚晴取保後的第一件事

生日宴遲到一小時,我當眾宣布離婚發布時間:2026-08-19作者:赴山河

第十二章

林晚晴取保後的第一件事,不是回林家,而是跪在了公司門口。

那天正下著雨。

她穿著一件單薄的白色外套,臉色蒼白。

來往員工紛紛停下腳步。

有人認出她,拿出手機拍攝。

秘書勸我從地下車庫離開。

我搖了搖頭。

“逃避解決不了問題。”

我走出大廳時,林晚晴立刻爬起來。

“老公!”

她在雨裡跪得太久,剛站起來便踉蹌著撲向我。

保安及時將她攔住。

她哭著從包裡拿出一份承諾書。

“我願意淨身出戶。”

“房子、存款、珠寶,我全部不要。”

“我也願意指認陳嶼。”

“只要你撤回離婚訴訟,我們重新開始。”

我沒有接。

“林晚晴,你參與轉移的那些財產,本來就不屬於你。”

“你拿別人的東西換我不離婚,不覺得可笑嗎?”

她用力搖頭。

“我可以彌補。”

“孩子我也可以打掉。”

“以後我們再生一個自己的孩子。”

她說得那麼輕鬆,彷彿腹中的生命也只是一件可以用來談判的籌碼。

我第一次發現,她真正愛的人或許從來都不是陳嶼。

她只愛自己。

她需要我時,便可以拋棄陳嶼。

需要陳嶼時,也可以背叛我。

“你的孩子如何處理,由你決定。”

“但和我沒有關係。”

林晚晴死死抓住保安的手臂。

“怎麼會沒有關係?”

“鑑定結果還沒有出來,他也許真的是你的孩子!”

秦書瑤從大廳裡走出來,將兩份檔案遞給她。

“第一份是離婚訴訟材料。”

“第二份是孕期親子鑑定同意書。”

“林小姐既然認為孩子有可能屬於程總,就請配合鑑定。”

林晚晴盯著檔案,遲遲不肯接。

“你巴不得我們離婚,對不對?”

她忽然衝秦書瑤尖叫。

“你等了這麼多年,終於等到機會了!”

秦書瑤神情平靜。

“是否離婚是程總的決定。”

“我只負責處理法律問題。”

林晚晴卻認定她是罪魁禍首。

她衝破保安阻攔,揚手朝秦書瑤打去。

我抓住她的手腕。

“夠了。”

林晚晴怔怔看著我。

“你又護著她。”

“我是你妻子,她算什麼?”

“她是替我收拾你們留下的爛攤子的人。”

“而你馬上就不是我妻子了。”

她身體晃了晃,眼淚混著雨水落下。

“程硯,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以前不管我做錯什麼,你都會原諒。”

“那是因為以前我以為你愛我。”

我鬆開她的手。

“現在我知道了。”

“我的原諒,只會讓你更加貪得無厭。”

周圍員工安靜下來。

林晚晴終於接過鑑定同意書。

她盯著簽名處看了很久,手指不停顫抖。

最終,她咬牙籤下自己的名字。

“好,我做。”

“如果孩子是你的,你必須撤訴。”

我沒有答應。

即便孩子真是我的,這段婚姻也不可能繼續。

林晚晴被工作人員帶去醫院。

臨走前,她仍一步三回頭地看我。

我轉身走進公司,沒有再為她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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