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帳_第8章 有一天加班到十一點
有一天加班到十一點,她突然問我:
「梁經理,你為什麼沒結婚?」
辦公室裡只剩我們兩個。
我說:「沒碰到想結的。」
她笑:「我以為你這種人是不婚主義。」
「我哪種人?」
「就......很獨立。」
我被她逗笑了。
「獨立和結不結婚有什麼關係?」
她沒說話。
過了一會兒,她告訴我,她男朋友想讓她辭職回老家。
兩個人談了四年。
男方家已經買房。
他父母承諾給她找工作。
她說:「其實他對我挺好的。」
我看她一眼。
「那你想回去嗎?」
「我不知道。」
「那就先想這個。」
她大概以為我要勸她分手,有點意外。
「你不覺得他控制慾強嗎?」
「我不認識他。」
我說:「他可能只是想讓你回去一起生活。這個要求本身沒有好壞。」
「那我怎麼辦?」
「你別問他好不好。」
我把電腦關了。
「你問自己,要不要過那種生活。」
她安靜下來。
我繼續說:「如果回去,你能找到什麼工作,收入多少,職業機會怎麼樣,房子寫誰名字,結婚後打算什麼時候要孩子,雙方父母以後誰照顧。都問清楚。」
她笑。
「談戀愛問這些會不會太現實?」
「當然現實。」
「不會傷感情嗎?」
我也笑。
「現實遲早會來。」
「你現在問,傷的是氣氛。」
「結婚以後才問,傷的可能是你的人生。」
她沉默很久。
臨走時,我又叫住她。
「還有。」
「什麼?」
「不要因為我沒結婚,你就覺得分手比較高階。」
她愣住。
「回去也沒什麼丟人的。結婚也沒什麼不獨立。只要那個生活是你看清楚以後自己願意選的。」
她點點頭。
走了。
我一個人在辦公室坐了一會兒。
窗外整個城市還亮著。
樓下車流一點點往前挪。
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二十三歲的我和陳朔坐在便利店門口吃飯糰。
如果那時候有人告訴我:
七年後你們不會結婚。
我一定不信。
可我現在依然不覺得那七年是浪費。
陳朔讓我知道,被人喜歡是什麼感覺。
也讓我知道,喜歡一個人和適合跟一個人共同生活,是兩回事。
他沒有毀掉我的青春。
我也沒有辜負他的七年。
我們只是在人生真正開始收取成本以後,發現彼此願意支付的東西不一樣。
這已經是一個足夠合理的分開理由。
不需要壞人。
15
三十二歲生日那天,我沒有辦派對。
下班以後,我一個人去超市。
買了半隻烤雞,一盒草莓,一瓶打折的白葡萄酒。
排隊結賬的時候,前面有個女人帶著小孩。
小孩一直哭。
女人一邊掃碼一邊哄,急得滿頭汗。
她丈夫從後面趕過來,很自然地接過孩子,說:「你付錢,我抱。」
女人鬆了口氣。
特別普通的一個畫面。
我卻看了很久。
我還是喜歡這樣的關係。
不是男人給女人買多貴的禮物。
不是誰養誰。
不是所謂「大女主」一輩子刀槍不入。
是一個人累的時候,另一個人知道自己該把孩子接過去。
不用等她開口。
不用把「我幫你」掛在嘴邊。
因為那本來就是兩個人共同的事。
回到家,我把烤雞放進盤子裡。
給自己倒了半杯酒。
窗外下小雨。
我媽在家庭群裡發了一個兩百塊錢紅包。
我爸發:「生日快樂。」
我回:「謝謝老闆。」
我媽說:「少喝酒。」
我說:「已經喝了。」
她發了三個憤怒表情。
我笑得不行。
晚上十一點,有同事給我發訊息,說明天會議材料有一處資料要改。
我回復:「明早改,今晚下班了。」
以前的我大機率會開啟電腦。
現在不會。
我洗完澡,坐進書房。
那張一米八的桌子我已經用了兩年。
綠蘿長得很誇張,藤垂到桌邊。
抽屜裡還有一本以前的備忘錄。
我翻到二十五歲那一頁。
上面寫著:
二十六歲考證。
二十八歲升專案經理。
三十歲結婚。
三十二歲生孩子。
三十五歲爭取做到部門負責人。
很多都沒按計劃發生。
二十八歲沒有升專案經理。
三十歲沒有結婚。
三十二歲也沒有孩子。
我卻已經不再覺得人生「脫軌」。
因為後來我才明白:
人不是火車。
根本沒有哪一條鐵軌規定你幾點必須到哪一站。
我合上本子。
手機亮了一下。
是一個最近認識的朋友發來訊息。
問我:「週六要不要去看展?」
我想了一會兒。
回:「好。」
沒有激動,也沒有抗拒。
只是好。
我仍然願意認識人,願意戀愛。
如果有一天遇到一個人,我們能一起規劃房子、父母、工作和孩子,我也願意結婚。
我並沒有因為一段失敗的婚約否定愛情。
清醒不是看透男人,也不是看透婚姻,更不是逢人就說「男人靠不住」。
清醒只是一件很小的事:
當別人把一種生活遞給你的時候,你不因為所有人都說「這已經很好了」,就匆匆簽收。
你把它開啟。
看看裡面到底有什麼,看看價格,看看保質期,看看需要你支付什麼。
然後問自己一句:
我真的願意嗎?
願意,就去。
不願意,就不要因為已經二十九歲、談了七年、訂了酒店、買了房、父母滿意、男人也沒犯錯,而強迫自己願意。
別人會說你要求高。
會說你不懂珍惜。
會說再找不到這麼好的。
會問你老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