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撿錢反被訛,我讓她跪地哭嚎_第四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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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對了。
隔了一天,周麗華開了直播。
我是第三天早上刷到的,一個同城群裡轉出來的連結,標題寫得很扎眼——“十三萬變十萬,我兒子的學費被誰吃了?”
點進去看了一眼我就退出來了。
螢幕裡的周麗華穿著一件褪了色的舊褂子,頭髮沒怎麼梳,眼睛腫著,說話的時候抽抽噎噎。
她說她把包落在公交站臺,一個年輕女人撿到了送回了派出所,她當時急糊塗了沒細想,回家才發現不對勁。
“我明明取了十三萬,”她說,“存摺上劃出去的就是十三萬!那個女人到底在派出所怎麼數錢的,我怎麼知道?警察又沒讓我盯著數!”
彈幕刷得飛快,我不用看也知道在罵什麼。
跟上一世一模一樣的話:偷錢、不要臉、窮人的錢也貪、缺德。
評論區有人截了派出所大廳的監控畫面發上來,我的正臉糊糊的,但能認出輪廓。
“就這個女的!偷了人家包裡的錢,還好意思報警裝好人!”
還有人說我肯定在視野盲區的時候從包裡抽了三疊塞自己兜裡,不然怎麼送去派出所的時候剛好就是十萬。
我沒回復。
我把那幾張截圖存下來,又去派出所調了那天登記的監控。
接待大廳的攝像頭拍得清清楚楚,我從進門到離開,全程沒碰那個包,錢是警察當面數的,她當著警察的麵點了兩遍說“對的,十萬”。
這些東西我沒有急著發。
上輩子我解釋過。
我把聊天記錄、派出所回執、取款憑條全貼出來了,但沒人看。
他們只信自己願意信的。
一個寡婦攢了三年的學費,被一個年輕女人昧走了三萬——這個故事比“銀行取款憑條上寫的就是十萬”好聽多了。
所以我這輩子不解釋了。
我等。
周麗華還在直播裡哭,她哭了兩天,第三天有個同城博主把她的影片剪成了合集發出去,標題叫“三萬塊錢買斷一個母親的希望”。
播放量衝得很快,評論區有人說“這是哪一片的,咱們去找那個偷錢的對質”。
有人真的扒出了我的名字和大概住址。
上輩子他們把詳細門牌號都扒出來了,這輩子我只露了一次面,他們只查到我住哪個小區。
我媽給我打電話,問我有沒有事。
我說沒事,你接任何陌生電話都別理,我沒偷錢,回頭全部說清楚。
她說好。
第五天,周麗華髮了一條新的短影片,配文寫的是:“我已經請了律師,派出所調解不行咱們法庭見。我相信法律會還我公道。”
鏡頭裡的她又換了一件舊衣服,眼圈比前兩天還黑,嘴角耷拉著,一副被欺負到走投無路的樣子。
我在評論區和私信裡看到有人已經在替她出主意:去法院起訴、去網上眾籌訴訟費、去找記者曝光。
她回覆了一條“謝謝大家幫我,我不會放棄的”。
然後私信和我說“你要是把錢還了,我就不告你。”
我沒回復。
我把所有截圖、影片、派出所登記表、她簽過字的清點單,全部整理好打包存進資料夾。
然後我給律師打了電話。
“喂,林律,我有個案子想諮詢一下。”
對方問我什麼事。
我說:“有人誣告我偷她三萬塊錢,現在在網上已經鬧大了。我要起訴她誹謗和誣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