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清白,半生別離_第10章 陳述結束

一紙清白,半生別離發布時間:2026-08-13作者:林中獨行

第10章

陳述結束,我收起自己的材料。

裴硯聲把一個檔案袋放到我面前。

“這是什麼?”

“江寧遺產的處置方案。公寓還給程敘的女兒,股份設立受害者基金。你父親應得的舉報獎勵單獨留給你。”

“拿走。”

“這是沈叔應得的。”

“那就用他的名字設立法律援助基金。”

“好。”

他沒有勸我。

我走出大樓,他還跟在後面。

“知微。”

“陳述已經結束了。”

“我送你去車站。”

“不用。”

“你的箱子很重。”

我停下來。

“裴硯聲,你再跟著我,我會報警。”

他的腳步停住。

“好。”

我往前走了幾十米,回頭時,他仍站在大樓門口。

手裡還拿著那個沒有送出去的檔案袋。

這一次,他沒有跟上來。

裴硯聲沒有再給我打電話。

沒過多久,他做了幾件事。

他在安衡醫藥的官網公開了當年假耗材案的全部內部調查記錄。

聲明裡,他承認沈成松是最早的舉報人,承認我提交爭議證詞是配合保護性調查,也承認自己在沒有核實的情況下,對我作出新的職業指控。

這份宣告經過公證。

末尾沒有請求原諒。

只有責任人簽名。

裴硯聲。

他又去了父親的墓地。

墓園管理員給我打電話。

“沈小姐,有位裴先生想修你父親的碑。”

“碑怎麼了?”

“他想在背面加一行字,寫安衡假耗材案舉報人。”

“不加。”

“他說要聽你的。”

“那就讓他走。”

一小時後,管理員又發來訊息。

“他走了。留了一束花,我收進值班室了。你不同意,我們沒放。”

我回:“謝謝。”

最後一件,是他辭去了安衡所有職務。

辭職公告發出那天,江寧遺產中的百分之八股份被轉進受害者賠償基金。

公寓退回程敘女兒名下。

父親應得的舉報獎勵,以我的名義存入另一項法律援助基金。

每一份檔案都附有不可撤銷條款。

我沒有簽過字。

他也沒有要求我籤。

主任把檔案掃描件發給我。

“看見了?”

“嗯。”

“裴硯聲來律所公開道歉了。全體會議上唸的。”

“和我沒關係。”

“他站了四十分鐘。”

我把掃描件關掉。

“主任,我的復職結果什麼時候出?”

“下週。”

“出了告訴我。”

“知微。”

“還有事?”

“他問過我,怎樣才能讓你回去。”

我放下滑鼠。

“你怎麼說?”

“我說她想回來的時候自然會回來。”

“我不會回去了。”

主任停了一會兒。

“也好。”

復職通知下來時,我正在替一位老人整理遺囑材料。

同事跑進來,把列印紙舉到我面前。

“沈律師,可以重新掛你的牌了。”

我接過那張紙。

姓名,執業證號,審查結論。

沒有違規。

同事問:“要不要慶祝?”

“先把老人的見證人找齊。”

“你怎麼一點都不激動?”

我把資料夾扣好。

“該回來的,回來了。”

下午,援助站門口多了一把黑傘。

傘收得很整齊,靠在牆邊。

傘柄上綁著那支舊錄音筆。

下面壓著一張紙。

物歸原主。

我拿起錄音筆。

電池是新的。

原來的檔案都保留著,另有一段今天錄下的聲音。

裴硯聲說:“知微,我辭職了。不是為了讓你回來。我只是沒有資格繼續坐在那個位置。”

錄音裡停了很久。

“江寧說,先把做錯的事改回來。我已經改了能改的。剩下的,我改不了。”

“我現在做什麼,都換不回那個孩子,也還不了你失去的五年。”

“我不求你原諒。”

“以後下雨,記得帶傘。”

錄音到這裡結束。

我刪掉了新增檔案。

黑傘留在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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