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盛裝出席,來參加我的葬禮_第9章 9案件審了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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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了五個月。
我每一次都坐在旁聽席上。
婚禮現場的監控被反覆播放。
監控證明,沈悅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將我推進水晶棺,主動合上棺蓋,並在聽見我拍打玻璃後沒有開鎖。
那句“你去死吧”,響遍整個法庭。
律師提出,她現在患有嚴重認知障礙。
我媽立刻抬起頭,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可鑑定結果證明,沈悅行兇時意識清醒,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後來的腦功能衰退,不能抹掉她做過的事。
她因故意殺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考慮到她已經出現器質性腦功能衰退,服刑期間被轉入監獄醫療區。
宣判時,她已經聽不懂十五年意味著什麼。
工作人員讓她在檔案上按手印,她盯著紅色印泥看了許久,忽然問,“姐姐也按嗎?”
沒有人回答。
輪到顧言時,他沒有辯解。
他主動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
法院認定,他明知藥物未經批准,存在嚴重神經損傷風險,仍長期給我注射。我昏厥、失憶、腦組織退化,他不但沒有停手,還一次次加量。
他因非法行醫,過失致人死亡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戴上手銬前,他回頭看了一眼旁聽席。
那裡放著我的照片。
爸媽分別因非法拘禁,協助非法用藥和妨害司法受到刑罰。
幾年後。
他們還住在那套房子裡,沒有搬走,也沒有重新裝修。
我媽每天打掃我的房間,床單始終鋪得平整。
她不再關窗簾,哪怕下雨,也要讓窗戶留一條縫。
逢年過節,他們會在我的骨灰盒前多放一副碗筷,也會給監獄裡的沈悅寄衣服。
只是沈悅已經不會穿複雜的衣服,也認不出包裹上的名字。
她的認知最終停在了幼童階段。
判決生效後的第五年,顧言刑滿釋放。
他站在監獄門口看了很久的太陽,隨後去了公證處,將自己剩餘的財產全部用於幫助長期遭受非法拘禁的人。
捐贈材料裡要求用我的名字命名。
那天,我回到了住了十八年的房間。
媽媽趴在床邊睡著了,手裡還握著我小時候用過的尺子。
爸爸坐在門口,膝上放著一張畫著我們一家四口的全家福。
窗簾敞開著。
夕陽鋪滿書桌,也照亮了我的骨灰盒。
我站在他們中間,很想再叫一聲爸爸媽媽。
我沒有原諒他們,也不想再留下來看他們用餘生懲罰自己。
窗外的光越來越亮。
我走到門口,走過客廳,走下我曾經害怕了十八年的樓梯。
外面的風穿過我的身體。
我感覺不到冷,也感覺不到熱,卻知道那就是我一直想見的世界。
街道上有人說笑,孩子追著一隻紅色風車從我身邊跑過,陽光落在他們臉上。
我沒有回頭。
妹妹的哭聲,爸媽的呼喊聲,顧言一遍遍叫我名字的聲音,都在陽光中漸漸遠去。
那些人的面容開始模糊,名字也一點點從我的意識裡消散。
最後留下的,是那年迎面吹來的風。
我跟著那隻紅色風車,向陽光最亮的地方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