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為白月光逼死親兒子,離婚後他悔瘋了_第6章 6那封約架書只有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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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封約架書只有一行字。
“今晚九點,體育器材室,把事情一次解決。”
確實是小浩的字。
案件因此被重新核查,原本已經推進的強制措施暫時延後。學校趁機拒絕撤回處分,只把“意外墜樓”改成了“墜樓身亡”。
改了兩個字,仍不肯承認他為什麼跳下去。
我租下的房子很小,母親睡臥室,我睡客廳。
共同賬戶被凍結後,我能動用的錢不多,還要承擔律師費、房租和小浩的後事費用。
半夜胃疼,我摸到那盒從周遠外套裡留下的藥。
藥片含在舌根發苦,我點開他的聊天框,下意識想問他,小浩為什麼會寫那張紙。
游標閃了很久。
我最終關掉頁面,第二天獨自去了警方的證物接收處。
約架書的紙張來自一本藍色練習冊。
可小浩同一時期的練習冊都用黑筆,只有這張紙是藍筆。
我想起他住院時曾說過一句:“他們搶走了我的東西,爸還讓我道歉。”
當時周遠剛進病房,他立刻閉上了嘴。
我以為小浩不願父親擔心。
現在想來,他是不相信父親。
下午,小浩的同學陳默找到我。他把帽簷壓得很低,進門後先確認周圍沒有學校的人。
“小浩約蘇澄,是為了拿回攝像機裡的卡。”
陳默不敢看骨灰盒。
“蘇澄讓低年級學生互相扇耳光,拍成影片,在群裡下注。小浩拍到了,他去找周主任,可週主任說沒有完整證據,讓他別把事情鬧大。”
“攝像機是什麼時候被拿走的?”
“出事那天下午。”
陳默遞給我一張社團器材登記表。
領走攝像機的人不是蘇柔。
簽名欄裡寫著周遠的工號。
“小浩被打之前,周主任進過器材室。”陳默攥緊衣角,“監控後來少了十二分鐘,學校說是雷雨斷電,可走廊的燈一直亮著。”
我拿著登記表去找喬寧。
她沒有承諾能查到真相,只提醒我,正式申請調取和鑑定要付一筆不小的費用,也可能什麼都恢復不了。
我交了錢。
那是我為小浩作出的選擇,代價該由我承擔。
傍晚,周遠用陌生號碼打來。
“別接觸陳默,他還是學生,你會把他拖進來。”
“攝像機是你拿的。”
電話裡安靜了兩秒。
“是。”
“還給我。”
“裡面的內容可能對小浩不利。”
我握緊登記表。
“那也是他的東西。”
周遠的聲音沉了下去。
“林晚,你要是看到完整內容,可能會後悔把事情查到底。”
我結束通話電話。
這一次,我不需要他替我決定該看見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