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宴上妻子要和初戀舉辦婚禮_第15章 法官詢問許文山

金婚宴上妻子要和初戀舉辦婚禮發布時間:2026-08-25作者:跑路選手

第15章

法官詢問許文山:

“你是否清楚蘇婉琴當時處於婚姻存續狀態?”

許文山沉默片刻。

“清楚。”

“是否知道匯款中包括夫妻共同財產?”

“她說那些錢由她自行支配。”

我的律師隨即放出一段錄音。

許文山的聲音在法庭內響起。

“江致遠掙那麼多錢,本來就有你一半。”

“你拿一點給我,他不敢怎麼樣。”

“況且浩浩和妍妍都是我的孩子,江家的財產遲早也是我們的。”

錄音結束,許文山的律師臉色難看。

蘇婉琴猛地站起來。

“你早就知道這些錢可能被追回?”

“你還騙我繼續拿錢給你?”

法官敲響法槌,讓她保持安靜。

許文山卻沒有看她。

為了保住財產,他很快改變策略,將所有責任推到蘇婉琴身上。

“是她一直糾纏我。”

“我回國後,她主動提出和江致遠離婚,還說會帶著財產嫁給我。”

“我從來沒有逼她轉錢。”

“兩個孩子也是她堅持生下來的。”

“當年我明確說過,不可能回國負責。”

蘇婉琴臉上最後一點血色也消失了。

“你說過等我。”

“你每封信裡都說,會給我一個家。”

許文山不耐煩地回答:

“那些都是幾十年前的事。”

“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這句話,正是江浩出事後,他用來推卸責任的話。

如今又原封不動地落在蘇婉琴身上。

我的律師繼續提交證據。

其中包括許文山與國外妻子的婚姻登記,以及他們共同購置的房產資料。

時間顯示,在他向蘇婉琴訴說孤獨、承諾終生不娶的那些年,他早已有了完整的家庭。

蘇婉琴盯著那張全家福。

照片中的許文山笑得溫柔,身旁的妻子戴著一條祖母綠項鍊。

她突然認出,那條項鍊是自己十年前出錢購買的。

當時許文山告訴她,那是畫廊急需購入的藏品。

“原來你拿我的錢,給她買禮物?”

蘇婉琴衝過去,卻被法警攔住。

許文山皺著眉後退。

“錢到了我手裡,怎麼使用是我的事。”

“你願意給,沒人逼你。”

蘇婉琴終於崩潰。

她哭著撕碎手中的照片,聲嘶力竭地質問:

“那我算什麼?”

許文山看著她,眼神里沒有半點憐惜。

“你只是一個不肯認清現實的舊情人。”

那一刻,她堅守了四十年的愛情,終於徹底碎了。

判決下來那天,外面下著大雨。

法院認定,蘇婉琴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與許文山保持不正當關係,並隱瞞兩名子女的真實血緣,對婚姻破裂存在重大過錯。

此前簽署的離婚協議,因涉及重大隱瞞且尚未實際履行,相關財產分割約定未被採納。

房產、存款與其他共同財產,重新依法核查分割。

考慮到蘇婉琴年事已高,且多年參與家庭生活,她並非一無所有。

法院為她保留了基本生活保障和一套面積較小的住房折價款。

但她原本想得到的養老別墅、兩套房產和大部分存款,全都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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