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宴上妻子要和初戀舉辦婚禮_第15章 法官詢問許文山
第15章
法官詢問許文山:
“你是否清楚蘇婉琴當時處於婚姻存續狀態?”
許文山沉默片刻。
“清楚。”
“是否知道匯款中包括夫妻共同財產?”
“她說那些錢由她自行支配。”
我的律師隨即放出一段錄音。
許文山的聲音在法庭內響起。
“江致遠掙那麼多錢,本來就有你一半。”
“你拿一點給我,他不敢怎麼樣。”
“況且浩浩和妍妍都是我的孩子,江家的財產遲早也是我們的。”
錄音結束,許文山的律師臉色難看。
蘇婉琴猛地站起來。
“你早就知道這些錢可能被追回?”
“你還騙我繼續拿錢給你?”
法官敲響法槌,讓她保持安靜。
許文山卻沒有看她。
為了保住財產,他很快改變策略,將所有責任推到蘇婉琴身上。
“是她一直糾纏我。”
“我回國後,她主動提出和江致遠離婚,還說會帶著財產嫁給我。”
“我從來沒有逼她轉錢。”
“兩個孩子也是她堅持生下來的。”
“當年我明確說過,不可能回國負責。”
蘇婉琴臉上最後一點血色也消失了。
“你說過等我。”
“你每封信裡都說,會給我一個家。”
許文山不耐煩地回答:
“那些都是幾十年前的事。”
“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這句話,正是江浩出事後,他用來推卸責任的話。
如今又原封不動地落在蘇婉琴身上。
我的律師繼續提交證據。
其中包括許文山與國外妻子的婚姻登記,以及他們共同購置的房產資料。
時間顯示,在他向蘇婉琴訴說孤獨、承諾終生不娶的那些年,他早已有了完整的家庭。
蘇婉琴盯著那張全家福。
照片中的許文山笑得溫柔,身旁的妻子戴著一條祖母綠項鍊。
她突然認出,那條項鍊是自己十年前出錢購買的。
當時許文山告訴她,那是畫廊急需購入的藏品。
“原來你拿我的錢,給她買禮物?”
蘇婉琴衝過去,卻被法警攔住。
許文山皺著眉後退。
“錢到了我手裡,怎麼使用是我的事。”
“你願意給,沒人逼你。”
蘇婉琴終於崩潰。
她哭著撕碎手中的照片,聲嘶力竭地質問:
“那我算什麼?”
許文山看著她,眼神里沒有半點憐惜。
“你只是一個不肯認清現實的舊情人。”
那一刻,她堅守了四十年的愛情,終於徹底碎了。
判決下來那天,外面下著大雨。
法院認定,蘇婉琴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與許文山保持不正當關係,並隱瞞兩名子女的真實血緣,對婚姻破裂存在重大過錯。
此前簽署的離婚協議,因涉及重大隱瞞且尚未實際履行,相關財產分割約定未被採納。
房產、存款與其他共同財產,重新依法核查分割。
考慮到蘇婉琴年事已高,且多年參與家庭生活,她並非一無所有。
法院為她保留了基本生活保障和一套面積較小的住房折價款。
但她原本想得到的養老別墅、兩套房產和大部分存款,全都成了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