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宴上妻子要和初戀舉辦婚禮_第14章 上一世
第14章
“上一世”的我,直到死前都沒有徹底放下。
可那個被趕出家門,病死在出租屋裡的江致遠,已經死過一次。
“感情不是你想要時就拿回來,不想要時便丟到一邊的東西。”
我拿出律師整理好的材料。
裡面是她這些年向許文山匯款的記錄。
早期金額不大,幾千、幾萬。
後來,數額逐漸增加。
其中幾筆錢,來自我們共同賬戶。
還有一筆五百萬元,是她以替江妍購買海外畫作為由,從家庭投資賬戶轉出的。
累計金額超過兩千六百萬元。
蘇婉琴翻看著材料,嘴唇逐漸發白。
“這些錢是我自願給他的。”
“夫妻共同財產,不是你一個人的錢。”
“未經我同意,你無權將大額財產贈給婚外關係物件。”
她猛地抬起頭。
“你想把錢全部追回來?”
“那是我給文山的!”
“直到現在,你還在替他心疼?”
我笑了笑。
“放心。”
“該屬於你的部分,法院會依法處理。”
“但屬於我的,一分都不能少。”
她終於慌了。
“致遠,一旦追討這些錢,文山會恨死我的。”
“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我站起身,開啟房門。
“我們之間剩下的事情,只在法庭上談。”
蘇婉琴沒有動。
她盯著桌上的戒指,忽然低聲問道:
“如果我從來沒有讓文山回來,我們是不是還能過完這一輩子?”
我沒有回答。
因為真正毀掉婚姻的,從來不是那場婚禮。
而是她用五十年編織的謊言。
門關上的前一刻,我聽見她在身後哭著說:
“致遠,我真的知道錯了。”
可遲來的後悔,已經一文不值。
三個月後,離婚及財產爭議案第一次開庭。
蘇婉琴比婚宴那天瘦了許多。
她坐在對面,身上穿著一套舊衣服,再也沒有當初宣佈追求真愛時的意氣風發。
許文山也到了。
他聘請了律師,試圖證明那些錢並非蘇婉琴單方面贈與,而是正常投資和借款。
我的律師當庭提交了他們往來的郵件。
其中一封,是許文山在國外購買別墅前寫給蘇婉琴的。
他說自己身患重病,只想在死前擁有一個可以安身的地方。
蘇婉琴隨後向他匯出三百萬元。
可銀行流水顯示,收到錢的第二天,他便將其中一部分轉給了國外的妻子。
另一封郵件裡,他聲稱畫廊經營困難,若無法週轉就會流落街頭。
蘇婉琴賣掉我送給她的紀念金條,又從共同賬戶轉出八十萬元。
同一時期,許文山卻帶著國外的家人外出度假。
一份份證據被擺上法庭。
蘇婉琴從最初的沉默,逐漸變得渾身發抖。
她一直相信,許文山只是命運坎坷。
相信他在國外過得不好,才不得不一次次向她求助。
直到此刻她才知道,那些所謂的絕境,全是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