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當天遲到三小時,我提離婚你哭什麼_第三章 外婆不肯讓我告訴聞聿風
第三章
外婆不肯讓我告訴聞聿風,我是遲光資本董事長的外孫女。
我還覺得是她想多了。
但外婆很堅持,要求我在真正確定婚姻前不準公開。
這些年,我在遲光資本只用英文名參與內部決策,外界見過我的人很少。
聞聿風只知道我偶爾替基金做諮詢。
我曾無數次想在領證後把一切告訴他。
可他連讓我站到陽光下都不肯。
那麼這一切也就沒有讓他知道的必要了。
我坐到外婆對面,聲音發啞。
“外婆,我是不是很失敗?”
她看了我很久。
“愛錯一個人,不叫失敗。”
“明知道他不值得,還拿餘生替自己的過去陪葬,才叫失敗。”
眼淚終於掉了下來。
我低頭看著無名指上的戒指。
求婚那晚,聞聿風跪在江邊,身後放了整整一夜煙花。
他說:“遲螢,我終於有資格給你一個家。”
那一刻,我哭得連話都說不出來。
我母親早逝,父親再婚,外婆雖然疼我,卻不會說溫柔的話。
聞聿風是第一個抱住我,告訴我“以後你不是一個人”的人。
所以我拼命抓住他。
抓了七年,手心全是血,也不肯鬆開。
外婆問:“想清楚了嗎?”
我把戒指摘下來,放在茶几上。
“想清楚了。”
“停止注資,撤回擔保,啟動對聞氏專案的風險複核。”
“還有,離婚。”
這兩個字說出口時,心臟還是狠狠疼了一下。
像一根紮了很多年的刺,終於被連血帶肉地拔出來。
外婆看著我,沒有安慰,只把桌上的電話推過來。
“那就自己做決定,自己承擔。”
我點頭,撥通律師的電話。
律師問:“溫小姐,確定嗎?”
我看著窗外,輕聲說:“確定。”
下午,孟稚主動加我好友。
我通過後,她第一句話是:【溫遲螢,有時候我真的很同情你。】
她發來一張照片。
照片裡,是聞聿風放在車上的那本結婚證。
她的手指按在我的名字上,紅色指甲格外刺眼。
【他昨天來陪我的時候,我就看見了。】
【溫遲螢,證領了又怎麼樣?】
【只要他不願意承認,你永遠都只是一個不敢見光的妻子。】
原來她一直知道。
她知道我們領證,知道我等了七年,知道聞聿風為了她對我撒謊。
可她依然披著他的衣服發朋友圈,依然故意把這份羞辱送到我面前。
我按下錄屏,把所有訊息完整儲存。
然後回了她唯一一句話。
【孟稚,記得明天穿漂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