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葬禮上,妻子折斷我的手,逼我把家讓給弟弟_第15章 15沈氏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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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罷免了沈姜微。
沈母試圖保住她,卻被其他董事當場質問:
“因為她的私人感情,集團險些破產,她憑什麼繼續任職?”
沈姜微沒有爭辯。
她交出總裁印章,出售沈宅和剩餘私人資產,償還第一期債務。
搬離沈宅前,她獨自在空蕩的房子裡坐了一夜。
曾經被我搬走的紅木茶桌、鋼琴和收藏已經不在。
牆上只剩婚紗照留下的淺色痕跡。
她讓助理尋找我這些年遺落的物品。
爺爺送我的舊書,被傭人當廢品賣掉。
我親手做的陶杯,早在江予安搬進來時被他摔碎。
床頭那盞我挑選了很久的燈,也被換掉。
她想把一切恢復原樣,卻發現許多東西消失後,再也找不回來。
如同我們的婚姻。
傍晚,律師將離婚生效檔案送到沈宅。
沈姜微在末頁看了很久。
從法律意義上說,我終於不再是她的丈夫。
她給我打電話。
“手續辦完了。”
“我知道。”
“你的東西,我找回了一部分。什麼時候給你?”
“交給律師。”
電話那頭沉默良久。
“璟辰,你現在住在哪裡?”
“與你無關。”
“我只是想確認你過得好不好。”
我看著窗外正在重新裝修的江氏酒店。
“離開你們後,我過得很好。”
她像是被這句話刺痛,呼吸停了一瞬。
“如果當初我沒有去給予安送藥,如果我相信爺爺的遺囑,如果墓園那天......”
“沒有如果。”
我打斷她。
每一個錯誤發生前,我都給過她停下的機會。
是她一次次選擇繼續。
電話結束通話後,沈姜微獨自坐在婚房裡。
工作人員拆走最後一件傢俱。
整棟房子徹底空了。
她終於擁有了曾經最想要的安靜。
卻再也沒有人會在深夜為她留燈,也沒有人會在她回家時問一句累不累。
案件審理結果下來那天,我去了爺爺墓前。
江予安因偽造檔案、縱火以及侵佔財物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母親因參與偽造、脅迫及指使保鏢限制人身自由被追責。
父親同樣未能脫身。
至於沈姜微,她主動認罪、提供證據並賠償全部醫療損失,仍需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
我把白菊放在墓碑前。
這一次,沒有人攔我。
也沒有人把我的花踩進泥裡。
身後傳來腳步聲。
沈姜微拄著手杖,在離我幾步遠的地方停下。
“我能給爺爺上一炷香嗎?”
我沒有回答,也沒有阻止。
她跪在墓前,點燃香。
“爺爺,對不起。”
風吹動她的衣角。
“您把璟辰交給我,我卻成了傷他最深的人。”
她從口袋裡取出那枚婚戒,放在墓碑旁。
“我曾以為自己愛他。”
“後來才明白,我所謂的愛,建立在他永遠不會離開的傲慢上。”
我看向那枚戒指。
三年前,她替我戴上時說,會永遠選擇我。
可真正需要選擇的時候,她一次又一次走向江予安。
“璟辰。”
她轉過身,眼底泛紅。
“我不求復婚。只是想問,以後我還能不能遠遠看著你?”
“不能。”
我回答得很平靜。
她臉上最後一絲期待熄滅。
“好。”
這一次,她沒有糾纏。
她將一隻修復好的木匣交給我。
裡面放著被摔斷後重新串好的佛珠,以及經過修復的平安符。
燒焦的部分無法復原。
正如我們之間,有些裂痕即使重新拼起,也永遠留著痕跡。
沈姜微轉身離開。
走出很遠後,她回了一次頭。
我始終沒有看她。
我跪在墓前,將佛珠輕輕放在爺爺的照片旁。
“爺爺。”
“我終於把我們的東西都拿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