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總愛說實話_第6章 朵朵抱住小玩偶

女兒總愛說實話發布時間:2026-07-24作者:星期日不上發條

朵朵抱住小玩偶,憋了半天:「我想讓他們都喜歡我。」

這次她沒有得到貼紙。老師讓她回去畫兩張圖,一張是討好別人時的自己,一張是不傷害任何人也能得到關注的自己。

她第二週交來的第一張圖裡,所有人都在笑,媽媽沒有臉。第二張只畫了她和我在廚房包餛飩,桌子上撒了很多面粉。

我沒有把那張畫帶走。朵朵把它夾進自己的檔案袋,說要留到下次繼續講。

之後半年,我們每週六見面。

我不再替陳立東收拾爛攤子。朵朵沒帶水杯,讓她喝活動室的溫水;忘了作業,自己回家跟老師解釋;想吃我做的排骨,要先跟我一起去買菜。

她開始學會在說話前停一下。

有一次,她看見我剪了短髮,張嘴就說難看。話到一半,她閉上嘴,又問我:「媽媽,我能說我不喜歡嗎?」

「可以。」

「我不喜歡短頭髮。可你自己喜歡就行。」

她說完偷偷看我,像在等一顆新的星。

我把裝青菜的袋子遞給她:「拿著,挺沉的。」

她接過去,兩隻手抱在??前,走了幾步又回頭:「這次沒害到你吧?」

「沒有。」

她這才繼續往前走。

陳立東起初配合,是因為盼我心軟。發現我每次見完孩子都會準時送回去,也絕口不提復婚,他的耐心很快沒了。

他兩次臨時把朵朵丟在我家門口,自己關機。我報警備案,讓他來接。第三次,他接到員警電話,半小時後就到了。

婆婆在家罵朵朵,說她把好好的家說散了。

朵朵哭著給我打電話。我讓她把擴音開啟。

「媽,離婚是我和陳立東的決定。你們教孩子撒謊、拿她傷人,才是這個家散掉的原因。

再把責任推給她,我會把錄音交給輔導老師和社群。」

婆婆在那頭罵了幾句,陳立東把電話掛了。

第二週,朵朵告訴我,奶奶不再當面說了,只會在廚房裡小聲嘀咕。

我問她怕不怕。

「怕。」她把鞋帶重新系緊,「可是老師說,害怕也可以把聽見的事告訴大人。」

她這次沒有把「老師說」當成傷人的令牌。她只是照著做了。

一年後,陳立東交了新女朋友。對方不願意跟婆婆同住,也不肯一結婚就接手照顧朵朵,兩個人為這事吵了幾次,最後分手。

他喝醉後給我打電話,抱怨女人都現實。

我聽了半分鐘,確認朵朵當晚在姑姑家,便結束通話了。

他後來又談過兩個,都沒有走到結婚。婆婆年紀越來越大,管不了孩子的學習和脾氣。陳立東只能自己接送、開家長會、記疫苗和過敏藥。

這些本來就是一個父親該做的事。

他卻用了兩年才不再把每一次接送都拍照發給我,等我誇他辛苦。

7.

朵朵十歲那年,學校讓孩子寫「我最想收回的一句話」。

她寫的是:「我媽媽是人販子。」

作文發下來,她得了優。老師的評語只有一句:後面可以多寫你做了什麼。

她拿著本子來找我,問能不能把最後一段改成「媽媽原諒了我」。

「你覺得我原諒了嗎?」

她咬著筆桿想了一會兒:「你還陪我過生日,也會在我生病時來看我。可你沒回爸爸家。」

「那就把這些寫進去。」

她最後寫:「媽媽還願意見我,但她沒有因為我哭就回去。爸爸說大人的事跟小孩沒關係,輔導老師說,小孩做過的事也要學著負責。

我現在每週去看媽媽,不能想去就去,也不能用哭讓她答應。」

那篇作文後來貼在班級走廊裡。

陳立東覺得丟臉,去學校要求撤下來。朵朵第一次當著他的面拒絕。

「這是我親眼看見、親耳聽見、自己做過的事。你不能再替我改。」

她說得磕磕絆絆,中間還哭了。老師沒有替她說完,只給她倒了杯水。

作文最終沒有撤。

此後很多年,朵朵仍會做錯事。

她十二歲時為了逃課,騙老師說我住院;十四歲跟同學吵架,專挑對方最難聽的地方罵;十六歲偷看了父親的聊天記錄,又拿「我只是說實話」替自己辯解。

每次出事,她都得自己道歉、補救、承擔後果。我可以聽她哭,卻不替她把錯推回奶奶和爸爸身上。

十四歲那次,她把同學父母離婚的事喊遍教室。她當天把道歉訊息發給對方,對方沒有回覆。第二天,她仍去老師辦公室承認是自己傳出去的,又在班裡說明那件事不該由她說。

十六歲那次尤其嚴重。

陳立東談了一個準備結婚的女人。朵朵偷看父親的手機,把對方離過婚、做過手術的訊息發進家族群,還說自己只是提前告訴大家實情。

女人當晚提出分手。陳立東氣得打了她一巴掌。

朵朵哭著跑來找我,問我爸爸能不能因為一句真話打她。

「不能。打人是他的錯。」我給她臉上敷了冰袋,「你把別人的隱私發進群裡,也是你的錯。兩件事分開算。」

她哭聲停了一會兒,又問:「那我是不是跟小時候一樣壞?」

「你現在比小時候更清楚後果。

她低著頭坐到冰袋化軟,第二天給那個女人寫了道歉信,也接受對方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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