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位的吻騙過了眼睛,但騙不過他的心_第 10 章 這是正式的告誡書

錯位的吻騙過了眼睛,但騙不過他的心發布時間:2026-07-23作者:青蛙天上飛

第 10 章

“這是正式的告誡書,周耀先生,如果您再次違反,將面臨行政處罰。”

派出所裡,民警把那份檔案遞到周耀面前。

我坐在隔壁的房間等錄口供的結果,隔著一面半透明的玻璃,能看見他的側臉。

他簽字的時候手頓了很久。

筆落下之前他抬頭看向玻璃這邊,好像知道我在後面。

但他什麼都看不見。

做完筆錄出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民警送我到門口:“秦女士,告誡書生效後,他如果再出現在您工作和住所附近兩百米內,直接打110。”

“好,謝謝。”

我走到馬路對面等紅燈,身後傳來腳步聲。

“婉笙。”

他站在派出所門口臺階下面,距離我有五六米遠。

被告誡過的人,已經不敢靠近了。

“你真的覺得我在傷害你嗎?”他的聲音很輕,像怕嚇到我,“我只是想確認你過得好不好。”

“那本相簿就是答案。”

“我沒有惡意......”

“你拍了我四十多天,周耀。我不知道你在哪個角落看著我。你覺得這不算惡意?”

他的嘴唇抿成一條線。

紅燈變綠燈了。我轉身過馬路。

“婉笙!”

他喊了一聲,沒有追。

“對不起。”

我聽見了。

第一次,不帶任何條件的道歉。

但太晚了。

過完馬路我上了公交車,找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

車開出兩站之後我才意識到,自己一直在攥著外套口袋裡的手機。

不是想給他回訊息。

是在確認它沒有響。

回到出租屋後,我把派出所給的回執單拍照存檔,然後坐到桌前。

桌上攤著一份新合同——公司的轉正協議。

試用期提前一個月結束,主管說是因為我表現好。

我簽上名字,日期寫的是今天。

兩個月前的今天,我從那座城市的高鐵站出發。

兩個月。

足夠做很多事了。

足夠在一個新地方紮下根來。

足夠證明離開一個人之後,天不會塌。

陳嵐發來訊息:【轉正快樂!明天請你吃火鍋!】

我回她:【好。】

然後關掉手機螢幕,走到陽臺上。

對面那堵牆上的塗鴉還在。

路燈光打上去,那行字比一個月前更清晰了些,不知道是不是有人重新描過。

已經很好了。

我站了一會兒,然後回屋泡了一杯熱茶。

捧著杯子坐在窗邊,沒有想任何人。

只是喝茶。

“秦婉笙,有人在前臺找你。”

同事探頭進來說這話的時候,我正在改一篇稿子的三校。

我放下筆走到前臺。

站在那裡的不是周耀。

是鹿寧的媽媽。

我認識她。大學四年,鹿寧每學期開學她都來送,我幫忙搬過行李。

她看見我,眼眶立刻紅了。

“婉笙啊,阿姨來求你一件事。”

我把她請到樓下的咖啡廳。

她一坐下就開始哭。

“鹿寧出事了。她跟那個周耀分開之後整個人都不對了,每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上週還去醫院......”

“阿姨,”我打斷她,“這件事我幫不了。”

“我不是讓你幫她。我是想問你,當初到底發生了什麼?她什麼都不跟我說,我是當媽的,我要知道我女兒怎麼了。”

我看著面前這個頭髮花白了大半的中年女人。

她不知道。

她不知道她女兒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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