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嫌我年夜飯寒酸?我甩機票去三亞後,他們慌了_第六章 6大年初五的早晨
第六章
6
大年初五的早晨,大伯家門前圍滿了看熱鬧的街坊鄰居。
法院的紅底白字查封封條,赫然貼在防盜門的正中央。
大伯母披頭散髮地坐在樓道里,懷裡死死抱著一個首飾盒,嘴裡不停地咒罵著。
大伯則像個霜打的茄子,蹲在角落裡一根接一根地抽著悶煙。
我陪著法院的執行人員走上樓,手裡拿著合法的收房令。
“大伯,大伯母,請在半個小時內搬離這裡,留給你們的時間不多了。”
我站在臺階上,居高臨下地俯視著這兩個曾經作威作福的親戚。
大伯母一看見我,眼珠子頓時紅了,像只瘋狗一樣衝過來:
“顧遙,你個沒良心的白眼狼,這房子是我們買的,憑什麼查封?”
“你把向恆害進看守所還不夠,還要把我們逼上絕路嗎?”
執行法官臉色一沉,上前一步擋在我身前,厲聲喝道:
“被執行人請注意你的言行,根據法院判決,該房產系使用原告父母撫養費及賠償金購買。”
“現依法查封拍賣以歸還原告應得財產。阻礙執法將面臨行政拘留。”
大伯母的氣焰瞬間矮了下去,癱坐在地上,開始拍著大腿哭訴老天不公。
顧向恆即將面臨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他們引以為傲的城裡大房子,也馬上要變成法拍房。
“遙遙,你真的連一點活路都不給大伯留嗎?”
大伯抬起頭,那張原本紅潤的臉如今佈滿了憔悴和灰敗。
“活路是自己走出來的,大伯。”
我冷冷地看著他,“當年我發燒到四十度,在雨裡跪著求你們借二百塊錢去醫院的時候,大伯母是怎麼說的?”
“她說我是個賠錢貨,燒死了正好省糧食。”
“那時候,你給過我活路嗎?”
大伯張了張嘴,死灰般的眼裡閃過一絲愧悔,終究是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半個小時很快過去,大伯兩口子最終只被允許帶走了一些隨身換洗的衣物。
當防盜門被重重關上,貼上嶄新封條的那一刻,大伯母整個人癱軟在樓道里,懷裡的首飾盒掉落在地,裡面的假金項鍊散落一地。
“走吧,回老家,至少還有老宅能遮風擋雨。”
大伯扯了扯大伯母的胳膊,聲音沙啞得厲害。
我站在電梯口,微笑著提醒他們:
“不好意思,大伯,村裡的老宅和地皮,爺爺在今早已經正式過戶到了我的名下。”
“如果你們回去私闖民宅,我會立刻報警。”
大伯腳下一個踉蹌,險些從樓梯上滾下去。
他們機關算盡,到頭來,不僅毀了兒子的前途,自己也落得個流落街頭的下場。
“顧遙,你當真要趕盡殺絕?”
大伯扶著牆,死死盯著我,渾濁的眼睛裡終於有了幾分懼意。
我笑著按下電梯按鈕,沒有回頭。
大年初六,公司總監打來電話,說周主管已經全部交代。
顧向恆作為共犯,涉案金額巨大,至少五年起步。
“顧遙,你這次立了大功,年後財務部的空缺,我推薦你頂上。”
掛掉電話,我看著病床上的爺爺,把藥片一粒粒排好。
“爺爺,明天咱就去三亞,機票酒店都訂好了。”
爺爺握著我的手,老淚縱橫:
“遙遙,是爺爺對不住你,當年沒攔住他們拿你爸媽的錢......”
“都過去了。”
我替爺爺擦掉眼淚,手機突然震動起來,是堂哥顧向恆從看守所打來的電話。
“顧遙,你他媽趕緊給我撤訴!你知道這裡面多苦嗎?”
他的聲音歇斯底里,帶著哭腔。
我平靜地回答:“堂哥,你要是覺得苦,可以跟警察叔叔好好交代,爭取寬大處理。”
“你等著,等我出去,我一定——”
電話被掐斷,剩下嘟嘟的忙音。
大年初七,大伯母突然出現在醫院走廊裡。
她換了身灰撲撲的棉襖,頭髮亂糟糟的,眼圈烏黑,完全沒了年前那股囂張勁。
“遙遙......”
她站在病房門口,搓著手,聲音很小。
我沒理她,繼續給爺爺削蘋果。
“遙遙,大伯母錯了,真的錯了。”
她撲通一聲跪在地上,眼淚鼻涕一起往下掉,
“你去跟法院說說,那房子我們不要了。”
“賠償金也還給你,你把向恆放出來吧,他就一個人啊......”
爺爺氣得直哆嗦,指著她罵:“現在知道錯了?晚了!”
我扶起爺爺,給他拍背順氣,始終沒看大伯母一眼。
她跪在那裡哭了十幾分鍾,見我沒反應,突然抬起頭,眼裡閃過一絲狠厲。
“顧遙,你別以為你贏了。”
她從懷裡掏了半天,我以為她要掏手帕擦眼淚,沒想到從兜裡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拍在床頭櫃上。
“你看看這個,這是你媽當年籤的借條。”
“你媽活著的時候,從我這裡借了二十萬,白紙黑字寫著的。”
“就算你把房子要回去,這二十萬你也得還,連本帶利,現在至少一百萬!”
我拿起那張紙,看了一眼,忍不住笑了。
紙張泛黃,字跡潦草,落款處確實簽著我媽的名字。
但右下角的日期,是2008年。
“大伯母,我媽是2010年去世的,這借條上的日期是2008年。”
“如果是真的,為什麼爸媽葬禮的時候你不拿出來?”
“為什麼過去整整十五年,你從來不提這筆錢?”
大伯母的眼神閃了閃,梗著脖子狡辯:
“我那是念在親戚的情分上,不想逼你們孤兒寡母。”
“現在你把我逼急了,我什麼都幹得出來。”
爺爺氣得臉都青了:“放你孃的屁!”
“老三媳婦當年做生意的錢,還是我借給她的,她怎麼會找你借錢?”
大伯母不依不饒,爬起來叉著腰,嗓門越來越大:
“老頭子你偏心得沒邊了,我跟你說,這借條我已經找律師看過了,有法律效力。”
“顧遙你要是不撤訴,我就去法院告你,讓你連褲衩都得賠光。”
我看著她醜態百出的樣子,突然覺得有些悲哀。
這就是所謂的親人,為了錢,連死人都不放過。
“大伯母,你確定要告我?”
我盯著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問。
“告!必須告!”她揮舞著那張借條,唾沫橫飛,
“不讓你傾家蕩產,我就不姓王。”
“那好。”
我從包裡掏出手機,翻到一張照片,遞到她面前。
“你看看這是什麼。”
大伯母湊過來一看,臉色瞬間慘白。
那是當年我媽手寫的日記本,其中一頁清晰地記錄著:
“2008年,大嫂找我借了五萬塊給向恆交擇校費,說好年底還,到現在也沒動靜。”
“算了,看在都是一家人的份上,不跟她計較了。”
大伯母的手開始抖,那張借條從指縫間滑落。
“不可能......這不可能......你媽怎麼會記這些東西......”
“我媽是會計,記賬是職業習慣。”
我撿起那張假借條,當著她的面撕成碎片。
“大伯母,偽造借條,敲詐勒索,你猜法院會判幾年?”
她徹底慌了,轉身就想跑,被聞訊趕來的護士長攔住。
“王女士,我們已經報警了,請你配合調查。”
大伯母癱軟在走廊的長椅上,嘴裡喃喃自語:
“完了,全完了,老頭子,我對不起你啊......”
我站在病房門口,看著大伯母被警察帶走,心裡沒有一絲快感。
只有無盡的疲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