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嫌我年夜飯寒酸?我甩機票去三亞後,他們慌了_第八章 8正月十一

第八章

8

正月十一,大伯打來電話,聲音疲憊得像老了十歲:

“遙遙,我們答應你的條件,房子過戶給你,按你說的,用城裡的房子抵那六十萬。”

“向恆籤宣告,六十萬我們分期還。”

“行,下午兩點,房管局門口見。”

我掛了電話,給王律師發了條訊息:

“王律師,麻煩您帶一份和解協議過來,條款要寫死,他們這輩子都翻不了盤的那種。”

下午兩點,房管局門口。

大伯兩口子瘦了一圈,眼窩深陷,頭髮白了大半。

顧向恆穿著看守所的黃馬甲,被法警押著過來簽字。

大伯母一看見我,撲通跪在地上,抱著我的腿不放:

“遙遙,你哥的事就拜託你了,千萬讓他少判兩年啊......”

我低頭看著她,心裡沒有一絲波瀾。

“大伯母,您放心,法律是公正的。”

簽完字,辦完手續,我拿著新鮮出爐的房產證走出大廳。

陽光刺眼,我眯起眼睛。

手機響了,是公司總監打來的。

“顧遙,周主管全交代了,顧向恆作為共犯,涉案金額十二萬。”

“按照公司規定,我們打算起訴他商業間諜罪。”

我回頭看了一眼被押上警車的顧向恆,輕聲說:

“總監,您按規矩辦就行,不用考慮我的感受。”

掛了電話,我看見大伯母癱坐在臺階上,嚎啕大哭。

大伯站在一旁,像丟了魂一樣。

向暖走過來,拉住我的手:

“遙遙,他們......真的會坐牢嗎?”

“顧向恆肯定要坐,至於大伯母。”

我掏出手機,翻出王律師發來的那份檢討書照片,

“偽造賬本的事,我已經報警了。”

話音剛落,一輛警車停在了房管局門口。

大伯母看見警車,臉色瞬間煞白,轉身就想跑。

“王秀蘭,你涉嫌偽造證據、敲詐勒索,請跟我們走一趟。”

大伯母被兩名女警架著,腿軟得站不住,嘴裡不停喊著:

“遙遙,你不能這樣對我,你說過不報警的......”

我站在原地,看著她被塞進警車,聲音很輕:

“大伯母,我只說過‘行啊’,從來沒說過不報警。”

警車呼嘯而去。

大伯癱坐在臺階上,嘴唇哆嗦了半天,只擠出一句話:

“顧遙,你好狠的心。”

我蹲下身,看著他那張蒼老的臉:

“大伯,當年我媽出事,頭七還沒過,你們就拿走了六十萬。”

“那年我十四歲,跪在你們家門口求你們借我學費,你們連門都沒開。”

“你們說我是個賠錢貨,死了更好。”

“現在,你跟我說狠心?”

大伯張了張嘴,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我站起身,拍拍膝蓋上的灰:

“大伯,回村裡好好過日子吧,老宅我租給你們住,每個月租金八百。”

“如果你們再鬧,連這八百塊錢的房子都沒得住。”

說完,我轉身走向計程車。

身後傳來大伯壓抑的哭聲,混在海風裡,漸漸聽不清了。

車上,爺爺握著我的手,眼眶發紅:

“遙遙,你長大了,爺爺放心了。”

我靠在他肩上,閉上眼睛。

“爺爺,明天咱們去天涯海角,好好玩幾天。”

手機震動,是一條陌生號碼發來的簡訊:

“顧遙,你害我爸媽坐牢,這筆賬我記下了,總有一天讓你加倍奉還。”

號碼歸屬地顯示外省,應該是大伯母孃家的什麼親戚。

我刪掉簡訊,望向車窗外。

夕陽把整片海面染成金色,很美。

也許這就是成長的代價,撕開所有溫情的假面,露出底下血淋淋的現實。

但我從不後悔。

爺爺的呼嚕聲從旁邊傳來,我替他掖了掖毯子,輕聲說:

“爺爺,以後每年過年,我都帶您出來。”

大伯母被押上警車的時候,大伯突然衝上去攔住車門。

“警察同志,她身體不好,不能坐牢。”

警察推開他:“有沒有病法醫說了算,你再攔就以妨礙公務罪一起帶走。”

大伯縮回手,眼睜睜看著警車開走。

顧向恆在另一輛警車裡拼命拍窗戶,嘴型喊著“爸救我”。

大伯轉過身看著我,眼裡全是血絲:“顧遙,你滿意了?”

我從包裡掏出一份檔案遞過去:

“這是老宅的租賃合同,月租八百,簽了你們今晚有地方住,不籤就睡大街。”

大伯接過合同,手抖得厲害。

“租期一年,違約不退押金。”他念出聲,抬頭看我,

“你這是租房還是打發要飯的?”

“你可以不租。”我收起合同,“橋洞底下不收錢。”

大伯咬牙籤了字,按了手印。

我收起合同轉身就走,他在身後喊:“那六十萬我們真還不起,你不能——”

“法院會從你們每個月的退休金里扣,扣完為止。

我沒回頭,“放心,給你們留了生活費,餓不死。”

回到酒店,爺爺已經睡了。

堂姐顧向暖坐在陽臺抽菸,看見我來趕緊掐了。

“姐,你什麼時候學會抽菸了?”

“嫁到那邊後學的。”她苦笑,

“婆家把我當保姆,老公動不動就動手,我又不敢跟家裡說,只能抽菸解悶。”

我拉住她的手:“離了?”

“嗯,去年離的。”她眼眶紅了,“淨身出戶,連孩子的撫養權都沒爭到。”

“孩子判給誰了?”

“他們家有關係,判給他們了,我每個月只能探視一次。”

我想起大伯母當年重男輕女,把向暖當傭人使喚,供著顧向恆上學、買房、買車。

同樣是孫女,向暖什麼都沒得到,還被逼著嫁了個混蛋換彩禮。

“姐,你回來吧,我在公司給你找個職位,從頭開始。”

向暖眼淚掉下來:“遙遙,我以前也對不住你。”

“你上大學那會兒我明明知道你沒錢,也沒幫過你......”

“都過去了。”我拍拍她的手,“以後咱們互相照應。”

正月十二,三亞海邊。

我躺在躺椅上刷手機,王律師發來訊息:

大伯母王秀蘭因偽造證據、敲詐勒索,加上之前的侵佔財產罪,數罪併罰,初步量刑建議四年。

顧向恆那邊更重,商業間諜罪加敲詐勒索,涉案金額超過十五萬,量刑建議六年。

王律師還附了一條:顧向恆的女朋友知道他要坐牢後,把孩子打了,連夜搬走了。

我把訊息轉發給大伯,沒附任何文字。

十分鐘後,大伯打來電話,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清:

“顧遙,向恆的女朋友真把孩子打了?”

“你自己去問。”

“她電話打不通......”他聲音發抖,“那可是顧家的種啊。”

我掛掉電話,不想再聽。

爺爺走過來,看我臉色不對:“怎麼了?”

“沒事,大伯打電話問堂哥女朋友的事。”

爺爺沉默了一會兒:“那女的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當初就是看中你堂哥城裡的房子。”

“現在房子沒了,人也要坐牢,她肯留著孩子才怪。”

向暖湊過來:“那孩子沒了也好,生下來沒爹,跟著那種媽也是受罪。”

我沒說話,看著遠處的海平面出神。

手機又響了,是個陌生號碼。

“喂,是顧遙嗎?我是你大伯母的妹妹,王秀蓮。”

“什麼事?”

“我姐的事你就不能高抬貴手?她都快六十的人了,進去還能活著出來嗎?”

“她搶我六十萬的時候,可沒想過我能不能活著。”

“那錢又沒全花完,不還剩了一部分嗎?”

“剩了多少?”

電話那頭沉默。

“五萬?”我冷笑,“六十萬剩五萬,這叫沒全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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