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的共享客廳_第3章 我搬走了
真正讓我搬走的,不是鑰匙。
是一個上了鎖的抽屜。
那天社群臨時停電,我提前回家。客廳沒人,廚房砂鍋裡溫著粥,屋裡難得安靜。
我想找捲尺量門鎖尺寸,拉開電視櫃第二層,抽屜沒動。
一把銅色小鎖釦在把手上。
這隻櫃子是我買的,裡面原本放結婚證、備用銀行卡和父親留給我的一枚舊手錶。婚後婆婆嫌書房亂,替我“收拾”過一次,我就再沒找到那塊表。
我給她打電話。
“電視櫃抽屜為什麼上鎖?”
“放點雜物。”
“鑰匙呢?”
“我回來再說。”
她語氣太快。我從工具箱裡找出備用螺絲刀,沒撬鎖,只拆下抽屜後面的薄板。
裡面沒有我的東西。
有一隻牛皮紙袋,裝著許苗的身份證影印件、教師資格證、離職證明、兩份求職簡歷和一張新辦的電話卡。最下面是一張手寫紙:如果我三天沒來,別聯絡趙凱。
我後背發涼。
許苗來過幾次,總坐在離門最近的位置。婆婆介紹她時只說“小兩口鬧彆扭”,還讓我有空勸勸。
我把東西原樣放回,等婆婆進門。
她看見拆開的後板,先衝過去檢查紙袋。
“誰讓你動的?”
“這是我家。”
“這是苗苗的命根子!”
“所以你把它放在一個任何人都能拿鑰匙進來的客廳?”
婆婆噎住,隨即把紙袋抱在懷裡:“誰會翻?來的都是自己人。”
“你連鑰匙在誰手裡都不知道。”
“我知道!”
“那說名字。”
她說了孫姨、小陶、小賀,又說有一把給了樓下修水管的小范,方便老人家臨時求助。說到第五把,她開始含糊。
我問周嶼:“六把是誰配的?”
他剛進門,手還扶著鞋櫃。
“現在說的是許苗,你扯鑰匙幹什麼?”
“因為兩件事是一件事。你們把未經同意的開放叫熱情,把沒有預案的藏匿叫幫助。出了事,地址是我的,房子是我們的,來收尾的人還是我。”
婆婆眼圈紅了:“我救個人還救錯了?”
我最怕這句話。
只要我說她方式不對,就等於說她不該救人;只要我保護自己,就等於我冷血。
過去兩週,我一直在這個假問題裡作答。
“你幫助許苗,沒有錯。”我說,“但你無權拿我的安全當成本。”
周嶼皺眉:“媽也沒想到那麼多。你是社工,你幫她把漏洞補上不就行了?”
又來了。
我突然不想解釋。
我回臥室收拾行李。周嶼跟進來,擋住衣櫃:“你至於嗎?”
“至於。”
“因為幾把鑰匙就分居?”
“因為我說了十幾次不願意,你們一次都沒當回事。”
“這是我爸留下的房子。”
他說完就後悔了。
房子婚前屬於他,裝修款是我們共同出的。結婚時,他說這是“我們的家”。現在他終於說出潛臺詞:我的同意權,可以按房產證打折。
我只帶走了兩隻箱子。
周嶼追到門口,先說外面冷,又說值班宿舍條件差,最後說鄰居看見不好。我等了很久,他始終沒有說一句“我不想你走”。
“你擔心的到底是我,還是別人知道我走了?”
他被問住,抓著箱杆不肯鬆手。
婆婆在客廳抹淚,說兒媳結婚沒半個月就離家,傳出去她沒臉見人。我回頭看那隻上鎖的抽屜,忽然覺得我們三個人都在保護某種臉面,只有我的憤怒一直被塞在看不見的地方。
我一根根掰開周嶼的手指。
“別再替我決定什麼才算家。”
下樓時,婆婆追出來,把紙袋塞進圍裙裡:“苗苗的事你別往外說。”
“我遵守職業倫理,不等於替你隱瞞風險。”
她扶著欄杆,臉白了一層。
我走到單元門口,看見那塊共享客廳的牌子在風裡晃。
“門永遠開”五個字,被雪水泡得向下淌藍。
我在社群值班宿舍住下,當晚第一次睡了整覺。
第二天清早,許苗站在單位門口等我。
她沒問我為什麼搬走。
她只問:“唐姐,桂芬姨那個抽屜,是不是不安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