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萬賠償款到帳後,我果斷離婚_第3章 3我沒想到自己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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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想到自己會笑。
很短一聲。
笑完,周景川的臉更難看了。
“你笑什麼?”
“笑我以前太把自己當回事。”我說,“我以為我是你老婆,原來只是你弟弟的備用錢包。”
我媽站起來。
“周景川,你現在就走。”
周景川沒動。
他盯著我。
“林星,我不是嚇你。阿哲真要出事,我不會原諒你。”
我看著他。
“那你也不用原諒。”
我從包裡拿出一張紙。
醫院複查單。
“醫生說我的手需要至少半年康復。期間不能提重物,不能長時間打字,也不能再受刺激。你今天來,除了錢,還問過我一句疼不疼嗎?”
周景川眼神躲了一下。
“我這不是急嗎?”
“你急的是周哲。”
我把複查單放回包裡。
“不是我。”
他沉默了幾秒,突然放軟聲音。
“星星,算我求你。這次過了,我保證以後不讓阿哲再麻煩你。三十萬,我們打借條。”
“誰還?”
“我還。”
“你月薪一萬八,房貸七千,你媽每個月還要你三千生活費。你拿什麼還?”
他被堵住。
我媽在旁邊說:“拿嘴還。”
我差點又笑。
周景川臉漲紅。
“你們非要把話說這麼難聽?”
“難聽的是話嗎?”我媽反問,“難聽的是你們做的事。”
周景川拎起牛奶,像是想走。
走到門口,又停住。
“林星,今晚十二點之前,我等你轉賬。”
我沒回。
他拉開門。
臨出門前,他回頭看我。
“你別後悔。”
門關上。
我爸站起來,把那箱牛奶從門口拎起來。
“退回去。”
我媽說:“別退,喝了。就當精神損失費。”
我爸想了想。
“也行。”
那天晚上,我在爸媽家睡的。
右手疼得厲害。
我媽半夜起來兩次,給我換冰袋。
第二次的時候,她坐在床邊沒走。
“星星。”
“嗯。”
“離婚不是丟人的事。”
我睜著眼看天花板。
小時候這間房頂上貼過熒光星星,現在只剩幾個淺淺的印。
“媽,我知道。”
“知道是一回事,舍不捨得是另一回事。”
我沒說話。
捨得嗎?
七年。
戀愛三年,結婚四年。
周景川也有好的時候。
我加班到凌晨,他會在樓下等我。
我胃疼,他會煮很難吃但很熱的粥。
我第一次拿專案獎金,他抱著我轉了半圈,說:“我老婆真厲害。”
那些片段不是假的。
可現在也是真的。
真到我沒法騙自己。
十二點零三分。
手機亮了。
不是轉賬提醒。
是周景川發來的照片。
周哲被幾個男人堵在一家KTV門口,臉上有血。
下面一行字。
你滿意了?
我盯著照片看了很久。
然後儲存。
轉發給沈棠。
沈棠是我大學室友,現在做律師。
她很快回我。
證據留好。別回電話。明早來律所。
我回了一個好。
剛放下手機,周景川電話打進來。
我按掉。
他又打。
再按掉。
第三次,我接了。
那邊很吵。
周景川聲音啞得厲害。
“林星,阿哲被打了。”
“報警。”
“不能報警!”
他吼得很快。
吼完又壓低。
“那些人不是好惹的。”
“所以你想讓我怎麼做?”
他喘了幾口氣。
“轉錢。”
我看著窗外。
小區路燈壞了一盞,樓下黑了一塊。
“不轉。”
電話那頭傳來陳玉梅的哭聲。
“景川!你讓她接電話!我跟她說!”
周景川的聲音擠出來。
“林星,我最後問你一次,你到底救不救?”
我說:
“不救。”
電話那頭安靜了。
然後周景川一字一句地說:
“那我們明天民政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