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冒充烈士遺屬風光半輩子,我用一份檔案讓他身敗名裂_第八章 8孫德茂的案子開庭那天

第八章

8

孫德茂的案子開庭那天,我沒去。

小周去了,回來給我發了一長串訊息。“孫德茂在法庭上哭了好幾次,說自己一時糊塗,對不起鄭衛國烈士。”

“判了嗎?”

“判了。孫德茂四年,孫建斌被追繳了所有烈士子女加分的利益,二十多萬。他的公職沒了,老婆也在辦離婚。”

“嗯。”

“你就嗯?你不高興?”

“高興,但我爸腿還沒做手術,那個比這重要。”

省城的那家骨科醫院,聽說了我爸的事,主動聯絡說可以免費做手術。

主治醫生姓陸,四十多歲,看了我爸的片子說:“拖太久了,恢復期會長一些,但走路不會再瘸了。”

手術那天,我和我媽在手術室外面等了四個小時。

門開的時候,我爸被推出來,半麻,還沒醒。

我握住他的手。

那雙修了二十多年鞋的手,指甲蓋下面是黑的,指關節粗大。

我握了很久。

我爸的腿好了以後,縣裡給他安排了一個公益崗位——烈士陵園的管理員。

不是打掃衛生那種,是負責登記來訪、維護秩序。

他很喜歡這個工作,每天早上穿得整整齊齊,騎腳踏車去陵園,傍晚再騎回來。

“我今天給一百多個人講了你奶奶的故事。”他第一次下班回來,興奮得像個小孩子,“他們都在碑前鞠躬了。”

“你咋講的?”

“我就講我之前身份被人換了的事。”

我媽在旁邊罵他:“你也不嫌丟人。”

“這有什麼丟人的?我爹是烈士,我是烈士的兒子。光榮。”他說這兩個字的時候,腰板挺得直直的。

那年秋天,烈士陵園裡鄭衛國的碑被重新刻了。

舊的碑上寫的是“孫德茂之父”——那是孫德茂當年花錢刻的,被鑿掉了。

新的碑上只有三個字:鄭衛國。

沒有“烈士”,沒有“犧牲”。

就是他的名字。

我爸帶著我去看碑的時候,買了一包煙。

他不抽菸,把煙一根一根點著,插在碑前的土裡。

“爹,我給你點菸。”他蹲下來,把手放在那個名字上,喊了一聲。

然後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土,說:“走吧,好兒,回家。”

回家的路上,夕陽把路照成了金黃色。

我爸騎著腳踏車,我跟在後面走,他的右腿不瘸了,騎得很穩。

他忽然停下來,回頭看我。“好兒,你知不知道你名字是誰起的?”

“不是你和媽起的嗎?”

“是你奶奶。她走之前跟我說的,說如果以後有了孫女,就叫鄭好。她說,人這一輩子,只要最後結果好,就什麼都好。”

我沒說話,眼眶熱了。

“她說她沒等到好結果,讓孫女替她等。”

我抬起頭,看了看天。天很藍,沒有云。

“爸,我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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