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冒充烈士遺屬風光半輩子,我用一份檔案讓他身敗名裂_第七章 7胡處長走後
第七章
7
胡處長走後,縣紀委的人也來了。
他們調走了孫德茂的原始戶籍檔案、孫建斌的出生證明。
我把我手上所有的證據影印件都給了他們——部隊函件照片、戶籍底檔、撫卹金髮放表。
整整一個牛皮紙袋。
紀委的人走的時候,我站在門口,看著他們的車開出院子的鐵門。
陽光照在車頂,晃了一下,消失了。
我媽打電話來說,有人給我爸送了一臺新修鞋機。
“誰送的?”
“不認識。放下就走了,說是看了網上的影片,心裡過意不去。”
“機器別用,爸的腿該治了。”
“他不聽,說人家送都送了——”
“把電話給他。”
我爸接了,聲音悶悶的:“好兒。”
“爸,你聽我說,那臺機器先放著。等爺爺的事辦完,你的腿治好了,你想修鞋我不攔你。你不能帶著瘸腿去修鞋。”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好,都聽你的。”
第三天,縣教育局發了通知:孫建斌暫停副局長職務,配合調查。
第四天,縣民政局發了宣告:孫德茂的“優秀烈屬”稱號取消,相關待遇暫停發放。
第五天,縣公安局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孫德茂立案偵查。
訊息是周處長告訴我的。她在電話裡說這些話的時候,語氣很平淡,像是在唸一份工作彙報。
兩週後,結果出來了。
那天是週四,我正在信訪室整理舊信訪件。門被推開,林科長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份紅標頭檔案。
“鄭好,省廳的通知。”
我接過來,開啟。
“經核查,鄭衛國同志系1979年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犧牲的革命烈士。其子鄭大勇,系鄭衛國同志唯一合法遺屬。原烈士檔案中關於子女孫德茂的記載,系偽造。縣民政局1980年烈士子女認定檔案,予以撤銷。”
我看了三遍。
然後拿起手機,撥了我爸的號。
“爸,都結束了,身份回來了。”
電話那頭沒有聲音。
我以為訊號斷了,看了一下手機,還在通話中。“爸?”
“聽到了。”他的聲音是啞的,“好、好。”
他重複了好幾遍,像是在確認自己沒有聽錯。
“撫卹金會補發,你的烈士子女身份也會重新認定。還有——”
“好兒。”他打斷我,“你爺爺的名字,能刻上碑不?”
“能。”
“那就行。”
他掛了電話。
補發的撫卹金很快就到了。
從1979年到2026年,按現在的標準計算,一共八十三萬四千元。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的人帶著支票來家裡,我爸簽字的時候,手沒抖。
送走他們後,我爸把支票放在茶几上,看了很久。“好兒,你說,你爺爺要是在天有靈,他知道這些錢嗎?”
“知道。”
“他不一定在乎錢。”我爸站起來,走到院子裡,看著那棵剛種下去的白月季,“他在乎的是,他兒子沒被人忘了。”
我走過去,站在他旁邊。
“沒人會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