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冒充烈士遺屬風光半輩子,我用一份檔案讓他身敗名裂_第七章 7胡處長走後

第七章

7

胡處長走後,縣紀委的人也來了。

他們調走了孫德茂的原始戶籍檔案、孫建斌的出生證明。

我把我手上所有的證據影印件都給了他們——部隊函件照片、戶籍底檔、撫卹金髮放表。

整整一個牛皮紙袋。

紀委的人走的時候,我站在門口,看著他們的車開出院子的鐵門。

陽光照在車頂,晃了一下,消失了。

我媽打電話來說,有人給我爸送了一臺新修鞋機。

“誰送的?”

“不認識。放下就走了,說是看了網上的影片,心裡過意不去。”

“機器別用,爸的腿該治了。”

“他不聽,說人家送都送了——”

“把電話給他。”

我爸接了,聲音悶悶的:“好兒。”

“爸,你聽我說,那臺機器先放著。等爺爺的事辦完,你的腿治好了,你想修鞋我不攔你。你不能帶著瘸腿去修鞋。”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

“好,都聽你的。”

第三天,縣教育局發了通知:孫建斌暫停副局長職務,配合調查。

第四天,縣民政局發了宣告:孫德茂的“優秀烈屬”稱號取消,相關待遇暫停發放。

第五天,縣公安局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對孫德茂立案偵查。

訊息是周處長告訴我的。她在電話裡說這些話的時候,語氣很平淡,像是在唸一份工作彙報。

兩週後,結果出來了。

那天是週四,我正在信訪室整理舊信訪件。門被推開,林科長站在門口,手裡拿著一份紅標頭檔案。

“鄭好,省廳的通知。”

我接過來,開啟。

“經核查,鄭衛國同志系1979年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犧牲的革命烈士。其子鄭大勇,系鄭衛國同志唯一合法遺屬。原烈士檔案中關於子女孫德茂的記載,系偽造。縣民政局1980年烈士子女認定檔案,予以撤銷。”

我看了三遍。

然後拿起手機,撥了我爸的號。

“爸,都結束了,身份回來了。”

電話那頭沒有聲音。

我以為訊號斷了,看了一下手機,還在通話中。“爸?”

“聽到了。”他的聲音是啞的,“好、好。”

他重複了好幾遍,像是在確認自己沒有聽錯。

“撫卹金會補發,你的烈士子女身份也會重新認定。還有——”

“好兒。”他打斷我,“你爺爺的名字,能刻上碑不?”

“能。”

“那就行。”

他掛了電話。

補發的撫卹金很快就到了。

從1979年到2026年,按現在的標準計算,一共八十三萬四千元。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的人帶著支票來家裡,我爸簽字的時候,手沒抖。

送走他們後,我爸把支票放在茶几上,看了很久。“好兒,你說,你爺爺要是在天有靈,他知道這些錢嗎?”

“知道。”

“他不一定在乎錢。”我爸站起來,走到院子裡,看著那棵剛種下去的白月季,“他在乎的是,他兒子沒被人忘了。”

我走過去,站在他旁邊。

“沒人會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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