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之骨,還我之血_第5章 我難以置信

以你之骨,還我之血發布時間:2026-07-13作者:手可摘星陳女士

我難以置信,我親手挑選的丈夫,我的愛人,我女兒的親爹,竟然是這樣一個人渣。

那一秒鐘,我渾身戰慄,卻連一滴淚都流不出來了。

李懷安看著我,目光冷漠而疏離:

「不是我冷血,我也疼苗苗,可她現在就是個燒錢機器,你非要治,恐怕到時候只會人財兩空。」

「陳今,你好好想一想。」

「那套房子,我是不會同意賣的。」

他轉頭就走,好像身後毫無留戀。

我媽聽說了我倆吵架的事,最後我爸拍板做主,賣掉家裡的老房子,拿錢給女兒治病。

苗苗化療的前一天,小姑娘因為被剃光了頭髮一整天都撅著嘴不開心,於是我破例決定給她買一隻冰激凌哄哄她。

那天的陰霾,至今像根刺,狠狠紮在我心裡。

我爸接受不了那樣的刺激,當場心臟病發。

等我失魂落魄地回家準備收拾洗漱用品,卻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

對方說給李懷安打電話沒能打通,對方說經過核實,女兒投保期間已經在醫院就診,保險公司無法進行理賠。

我的腦子轟地一下就炸開了。

我甚至不知道李懷安何時給女兒買了那樣一筆保險。

當天,李懷安回家後抱著我大哭一場。

最後他說,既然孩子走了,那我們都要一起向前看,反正我們還年輕,將來再生一個健康的寶寶。

那一刻,我死死盯著李懷安,如同在看一個將死之人。

輿論壓力太大,關於李懷安的訊息在網際網路上飛速傳播,瀏覽量早已突破百萬。

就連李懷安的公司都釋出宣告,和李懷安做了輿論切割。

更不要說宋思的家,幾乎日日都有熱心觀眾上門去扔臭雞蛋。

而最有作案動機的我,案發時就在醫院的監控影片下。

一舉一動,合理合法。

半個月後,警察的電話再次撥來。

「陳女士,經過調查和屍檢,您丈夫的死亡,我們已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嫌疑。」

「您可以來領取他的屍??了。」

05

我是在火葬場的大門口見到宋思的。

說來好笑,這些年,宋思在李懷安身上留下點點痕跡,這卻是我和她的第一次正面交鋒。

一見到我,宋思便踩著高跟鞋大步走來,上來就狠狠甩了我一巴掌。

「我知道是你!」

「一定是你乾的!」

她用力極狠,幾乎是一瞬間我半邊臉頰就腫了起來,周圍人目光集中過來,甚至有人開始舉著手機對著我們拍攝。

我扯了扯嘴角。

「你說人是我刀的,你有什麼證據嗎?」

「李懷安死的那天我就躺在醫院裡,醫生護士全都能給我作證,倒是你!你一直待在李懷安身邊,誰知道是不是你動的手?」

宋思頓時臉憋得通紅。

「你瘋了嗎?我們馬上就要結婚了,我怎麼可能刀他!」

「怎麼不可能!」

「你向李懷安要的 88 萬天價彩禮,他哪來的錢?!」

「我們還沒離婚呢,他說得好聽,房子車子票子都給我,又在我的車子上動手腳,誰知道是不是準備害死我,拿我的保險金去娶你?!」

「宋思阿宋思,你別以為我就這麼放過你了,就算李懷安死了,他花在你身上的每一分錢,我也會全部要回來的!你就等著上法庭吧!」

說完,我猛地甩開宋思拉著我的手,領了李懷安剛剛出爐的骨灰。

當著宋思的面,我直接掀蓋,把那一坨灰倒進了垃圾桶裡。

宋思想要伸手阻攔,卻在下一秒,被垃圾桶裡的汙穢燻得後退一步。

而後抹了把淚,踉踉蹌蹌地走了。

旁邊幾個年輕小姑娘說:「姐,好樣的,渣男就該跟垃圾堆葬在一塊!」

「對,我們都拍下來了,這就傳網上去,讓他們這對渣男賤女好好火一把!」

我笑了笑,準備離開。

就在這時,警察的電話打了進來。

我一下便聽出,這並不是通知我結案的那名警官,而是之前去病房裡問詢過我的那位,渾身煞氣的警察。

「陳女士,我們在您女兒的墓地裡,發現了一具屍骸。」

「目前高度懷疑是您女兒,李苗苗的屍??,請您來一趟警察局。」

我闔了闔眼。

這一刻,終究還是來了。

警察局內,對方雙手交握,放在桌上。

「經過 DNA 比對,警方可以確認,墓地裡的屍??就是你的女兒,李苗苗。」

「現場勘察,我們查了墓地監控,顯示當天你曾再次返程,挖過你女兒的墓地,對嗎?」

我恍惚抬頭,和那名警察對視。

「是。」

「為什麼?」

為什麼?

這些年來,路釗作為搜救隊長,他給出的線索時常是錯的。

但那些照片沒錯,照片裡的小小身影,我一眼就認得出,那就是我的女兒苗苗。

於是我信了他,我總以為,是我運氣不好,是緣分還沒到,是我還不夠努力。

直到半個月前,路釗又一次拿來線索。

我跟著他一路向南,卻在出發的第三天,忽然決定拋下路釗,獨自返程。

就在那天,我在我家門口的地墊上,看見一雙不屬於我的銀色高跟鞋。

我不敢想,如果我推開那扇門,會面對什麼。

這些年來,我女兒失蹤,父親去世,去年母親病重,如今還住在醫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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