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當男友變心後_第8章 21在電子通信高度發達的年代

北漂當男友變心後發布時間:2026-07-04作者:銀瑛

21

在電子通訊高度發達的年代,快到春節的時候,郵遞員朝我家樓下的信箱裡投進一個雪白的信封。

我爸去拿報紙時順便幫我帶了上來,感慨這年代還有人拿筆寫信,真是有情意。

我把這封長信讀了三遍。

信是這麼寫的:

「清秋學姐,那天,你收下我的禮物離開以後,我坐在咖啡館,一直哭一直哭,把桌上的紙巾全都用完了。整個咖啡館的人都盯著我看。我哭是因為感激,好多年前,你救過我一次,那天,你又救了我一次。你會覺得奇怪吧?請允許我從頭講給你聽。」

「從記事起,我就揹著恥辱的印記——我的生母是流落到村子裡的傻子,被奶奶領回家生下我以後被就攆了出去。我的父親和奶奶都熱衷於搞傳銷,騙盡了親朋鄰居,最後把他們自己的錢也搭了進去。中學時,我因為沒有錢,只有一件內衣可穿,室友們故意把我換下來的衣服打溼,第二天當眾指出我沒穿內衣,罵我不要臉。於是,我在晚自習的課間回到宿舍,用她們的牙刷輪流刷馬桶——學姐,那時,我知道自己的靈魂也不再幹淨了。」

「後來,我爸爸又打斷了我的手。」

「在最灰暗的時候,我收到了你的信。朱老師對我說,這是一位同樣斷過手的學姐寫的,我還以為她在開玩笑。我把信壓在枕頭下面,揣摩著你的樣子,你一定很喜歡笑,笑起來眼睛像溫柔的月牙。」

「右手康復以後,我還是常常用左手寫字。」

「後來,我考上了大學,還交往了一個很優秀很溫柔的男朋友,我想等畢業以後和他結婚,我就可以有一個自己的家了。

但是很快厄運又降臨到我身上。我爸逼我去那個傳銷團伙的頭頭身邊,這樣他就能成為『自己人』,就能賺大錢,我想辦法從家裡逃了出來,很快便接到電話——我爸在找我的路上被車撞了。」

「我不敢相信地反覆確認。『所以,他真的當場就死了?』『他死了,對吧?』」

「對面再次給了肯定的答覆,我在狂喜中抬起頭--結束了,被折磨糾纏的灰暗的過去,都隨著爸爸的死結束了。但是我很快就笑不出來了,男友正用看蟲子一般的眼神看著我。他實在無法接受一個迫不及待希望自己的爸爸去死的女生,於是拋棄了我。」

「我在那一刻知道男人是靠不住的,並且恨上了整個世界。我玩弄男人的感情,用各種辦法撈錢,既然我前二十年都在吃錢的苦,那我一定要擁有很多錢。我表面上裝作天真單純,其實心裡盛滿苦汁,因而變得睚眥必報。」

「去實習以後,mentor 苛刻又冷漠,不肯花時間告訴我必要的資訊,卻在週會上當眾把專案進展緩慢的鍋推給我,私下裡還罵我怎麼什麼都不會,是怎麼混進來的......於是我決意報復,表演出一副崇拜對方的樣子,把對方利用到無可利用再狠狠甩開。」

「學姐,對不起, 後來我才知道那是你的男朋友,我毀了你的生活。在那之前,也毀了許多人的生活。」

「學姐,那天見到你, 跟我想象得沒什麼差。你像月亮最光明的那一面, 相比之下, 我就是月球背面陰暗冷寂的環形山。」

「就是你收下禮物原諒我的舉動,再次拯救了我。

我從你的寬恕中,感受什麼是真正光明的人格。」

「學姐,那條鏈子是乾乾淨淨的,是我用實習工資買的。你又從泥沼中拉了我一把,謝謝你。」

22

事情的真相要是講給陸知安聽, 不知道他會是什麼心情。

他曾經以為自己左右都有得選,以為許琳再天真不過。

其實,陸知安也不是一下子成為那種人。曾經的他不那麼斤斤計較,也並不苛刻粗魯。

記得那年他去參加 ACM 國際大學生程式設計競賽,隊友生病,他一個人寫兩人份的程式碼,好幾天不睡。比賽完回來,穿著西裝大踏步從機場通道走出來,一見面就將腦袋擱在我肩膀上,說他困死了,要大睡三天三夜。可是僅僅在機場餐廳休息了一會兒, 一回學校又去和老師討論論文。

陸知安靠著三篇核心論文拿到 super special offer, 意氣風發地進入大廠,卻遇到 mentor 把他的成果全盤搶走,還要在環評時踩他一腳;遇到領導把同一件事交給兩個人做, 美其名曰「賽馬」, 讓他痛苦地覺得自己完全被當成工具。

我沒資格指責陸知安不夠勇敢, 不能堅持初心不變, 因為我沒有遭受過那樣足以將理想消磨殆盡的折磨。

但我和他的感情是完了。

得知我回老家以後,陸知安伸出求複合的橄欖枝, 態度十分謙卑,可我不願意了,我和他的感情已經玉碎, 不能瓦全。

許琳放棄了大廠 offer,登出了微博十萬粉的網紅賬號,去了丹麥唸書。

丹丹婚後第二年便生了小寶寶, 我榮升秋秋阿姨。

我在家鄉買了房子,離父母不遠, 付了首付以後, 公積金覆蓋了大部分房貸。

裝修時偶然發現很多年前收藏過出租房改造的方案, 在走出校園以前,我是真的相信我們可以過上一種比較愉快的生活的。

只能說人生充滿了不確定,感情尤其如此。但是有從小到大獲得的愛意做後盾, 充滿不確定的人生也並不可怕。

就像前幾天遛狗時在街角撞上的男生,他約我一起逛書店,相處下來,也許會成為我的愛人, 也許只是一個過客,都沒關係。

像楊千嬅歌裡唱的:「當作四處消遣散心,預備六十六歲初吻。」也許我六十六歲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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