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上鳳凰_第7章 他不甘心
他不甘心,拿著棍棒去討債,被人告到了順天府。
順天府一查,不僅查出了他放印子錢的事,還順藤摸瓜,從他賬目裡牽出了沈崇德早些年替人通融關節、暗收銀兩的舊賬。
鐵證如山,父子倆一同被押上了公堂。
最終沈崇德被革去所有官職,與沈修一併貶為庶民,永不得入仕。
沈崇德經此一劫,一夜之間白了頭。
他被趕出太僕寺那日,哭喊著自己二十年的心血付諸東流,可沒有人願意多看他一眼。
沈修倒是比他爹看得開,沒了官職,便換了身破衣裳,整日蹲在城西的酒館裡跟一群閒漢吹牛。
偶爾喝醉了,便拍著桌子罵自己命不好。
我再見他們,是在兩年後的冬天。
那日我奉太后之命去慈恩寺賜香火,正三品的孔雀補服穿在身上。
馬車行至寺門前,我掀簾下車,迎面正撞上兩個討飯的叫花子。
其中一個抬起頭,渾濁的眼睛對上了我。
是沈修。
他身後縮著的那個人,頭髮花白,身形佝僂的竟是沈崇德。
沈修看清了我的臉,手裡的碗「啪」一聲掉在地上。
他張著嘴,像是想喊什麼,卻被風灌得發不出音。
沈崇德也認出了我,他下意識地往後退了一步。
似乎想躲,卻被臺階絆了一下,整個人坐倒在雪地裡。
我站在石階上,看著他們兩個。
曾經那對偏心沈月的父兄,如今連站到我面前的資格都沒有了。
冬青在一旁低聲提醒:「大人,時辰到了,太后娘娘等著回話呢。」
我收回目光,沒有多說一個字,轉身走進了慈恩寺的大門。
身後隱約傳來沈修的喊聲,像是「妹妹」兩個字。
我沒有回頭。
那年我十二歲,在雪地裡跪了半日,他們沒回頭看。
如今我二十五歲,走在正三品的路上,自然也沒有回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