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兄弟燒紙人,他竟要睡我老婆_第9章 9林曉的罪名清單在一周之內翻了一倍

我給兄弟燒紙人,他竟要睡我老婆發布時間:2026-06-25作者:桂味絲苗米

9

林曉的罪名清單在一週之內翻了一倍。

兩年前蓄意破壞剎車致人重傷,定性從交通事故改成了故意傷害。

加上今年的故意殺人未遂、保險詐騙從犯。

數罪併罰。

公訴人在法庭上念起訴書的時候,林曉站在被告席上,雙手銬在身前,穿著看守所的馬甲,頭髮亂成一團。

她一直在哭。

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種無聲的、眼淚止不住地淌。

公訴人唸到“被告人林曉於兩年前,蓄意破壞受害人陳默車輛剎車系統,導致受害人雙耳失聰”這一條的時候,林曉突然抬起頭,瘋了一樣大喊。

“不是我!是張遠讓我乾的!都是他逼我的!我不想的!”

法官敲了錘子。

“被告人安靜。”

“法官你聽我說!我也是受害者!張遠威脅我如果不聽他的就殺我全家!我是被逼無奈。”

“證據顯示,剎車油管的切割工具購買記錄在被告人林曉的個人賬戶上,購買時間比被告人張遠介入本案的時間早了整整三個月。”

公訴人面無表情地翻開卷宗。

“請被告人解釋,張遠還沒出現的時候,你怎麼就提前買好了工具?”

林曉的嘴張開了,又合上了。

她的眼神在法庭上瘋狂地逡巡,最後鎖定了旁聽席上的我。

“陳默!你站出來替我說句話!我是你老婆!你不能見死不救!我當初嫁給你的時候——”

“被告人林曉。”

法官冷冷地打斷她。

“陳默先生是本案受害人,不是你的辯護證人。”

林曉的身子晃了晃,看守所的法警一左一右架住她。

她用盡最後的力氣衝我嘶吼了一句。

“陳默你會後悔的!你一輩子都會後悔!”

我坐在旁聽席上,面無表情地看著她。

一個字也沒說。

判決書下來的那天,是個晴天。

張遠:保險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罰金五十萬,追繳全部詐騙所得。

林曉: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故意殺人罪(未遂),保險詐騙罪(從犯)。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林曉聽到“無期”兩個字的時候,腿一軟,整個人從被告席上滑了下去。

兩個法警把她拽起來,她的褲子已經溼了一大片。

尿了。

她媽周淑芬在法庭外拍著大腿嚎啕大哭,鼻涕眼淚糊了一臉。

“我的女兒啊——我的女兒啊——”

張遠的爸媽對著周淑芬破口大罵。

“都怪你女兒這個毒婦!教唆我兒子犯罪!還我兒子十二年青春!”

周淑芬反唇相譏:“你兒子才是狗東西!騙我女兒感情還騙保!”

兩家人在法院門口扭打成一團,最後雙雙被法警拖開。

我從側門走出法院,沒看那邊的鬧劇。

走到停車場的時候,我從褲兜裡摸出了那個戴了一年的假助聽器。

那個讓我裝了三百六十天聾子的東西。

我捏在手心看了幾秒。

然後扔進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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