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苑采女不爭寵,偏被全宮當祥瑞_第6章 病不分貴賤

冷苑采女不爭寵,偏被全宮當祥瑞發布時間:2026-06-23作者:亂道傳人

「病不分貴賤」。」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這個後位,也許不只是鳳冠和早起。

它還能護住幾扇門。

比如女醫房的門。

比如宮女們說「我病了」時,不必先跪下求饒的門。

周家倒臺後,朝臣仍不服。

他們不敢再說我克後,便換了說法。

說我出身低微,雖僥倖識破幾樁內宮小事,卻沒有母儀天下的德行。

說我辦女醫房、查內務府、碰糧倉棉衣,都是越界。

最會說話的禮部侍郎甚至在早朝上問:「若後宮人人如溫氏,以窺私查賬為能,宮闈還有何體統?」

皇上沒有當場發作。

他把那幾位大人連同我一起叫進御書房。

我到時,禮部侍郎正跪得筆直,像一截寧折不彎的竹子。

皇上問我:「溫照水,他們說你窺私查賬,你認嗎?」

我想了想:「認一半。」

禮部侍郎立刻抬頭:「陛下聽見了,溫氏親口承認!」

「我認查賬。」我說,「不認窺私。」

他冷笑:「女醫房查宮女病案,難道不是窺私?」

我看向他:「大人府上可有賬房?」

「自然有。」

「賬房記每月米糧、炭火、衣料、車馬,是窺私嗎?」

「那是府務。」

「宮女病了,會誤差事,會傳病氣,會死在值房裡。女醫房記病案,是為了知道誰病了、因何病、如何不再讓更多人病。為何米糧車馬算府務,人命反倒算私?」

禮部侍郎噎住。

我又問:「大人說我越界。那豐倉黴糧若送去邊軍,凍死病倒的將士算誰界內?棉衣舊絮若沒人查,北境軍營算不算體統?太后壽桃若吃出病,禮部是不是隻負責把壽宴禮制寫得漂亮?」

御書房靜得能聽見自己心跳。

我懶得跟人爭,可他們總愛拿「規矩」

蓋髒事,我聽著煩。

「臣妾不會治國。」我跪下,「也不想治國。臣妾只知道,後宮不是畫上的亭臺樓閣,裡頭住著人。人會病,會餓,會被害,會被賬本里的幾個字決定生死。若這也叫越界,那臣妾只能說,臣妾下次還越。」

皇上忽然笑了一聲。

禮部侍郎臉都白了。

皇上把一摞摺子推到他們面前。

「這是女醫房開設後,尚宮局報上來的病亡人數。」

又推一摞。

「這是溫氏接手六宮賬前後,內務府每季損耗。」

再推一摞。

「這是北境軍報。」

他聲音很淡。

「諸卿口口聲聲體統。朕今日也問一句,體統是拿來救人的,還是拿來遮醜的?」

沒人敢答。

皇上看向我。

「溫照水。」

「臣妾在。」

「你不想做皇后,朕知道。」他說,「可朕需要一個能讓後宮少死些人、前朝少拿後宮做局的人。」

我垂著頭,心裡嘆了口氣。

這話說到這裡,我再裝聽不懂,就有些不識好歹了。

禮部侍郎終於俯首。

「臣......無異議。」

也就在這時,北境軍報入京:今冬棉衣及時,軍中凍傷較往年少了七成。兵部核功的摺子裡,明明白白寫著「內廷溫昭儀核出舊絮,免邊軍寒損」。

百姓先傳開了,說宮裡有位溫娘娘,能看人禍,護皇嗣,救邊軍,不爭不搶,吉人天相。

小滿聽了很驕傲。皇上聽了也沒否認。

只有我聽了很惶恐。

立後聖旨下來的那日,我正在冷苑收拾行李。

不是搬去鳳儀宮。

是準備跑路到太妃們住的西苑。

聖旨比我跑得快。

15

我成了皇后。

大梁開國以來,最不像皇后的皇后。

封后大典那日,鳳冠壓得我脖子差點斷。

我走到皇上身邊時,小聲說:「重。

皇上目視前方,也小聲回我:「忍一忍,回去就摘。」

我忍了。

當皇后的第一日,我免了六宮請安。

第二日,我把鳳儀宮賬冊分給賢妃、德妃、韓昭儀。

賢妃管禮。

德妃只管對賬,不碰採買;每月總賬先過賢妃,再送到我這裡。

韓昭儀管小廚房和皇嗣日用。前頭兩位皇子的衣食藥賬,也一併歸她盯著。

貴妃自請去太后宮裡侍疾,說自己脾氣大,不適合管人。

我很欣慰。

大家都有活。

我沒有。

小滿提醒:「娘娘,您是皇后。」

我點頭:「所以我只抓三樣——賬、藥、人命。其餘你們分。」

「怎麼抓?」

「每五日把結果遞到我案前,誰敢糊弄,自己去御前解釋。」

小滿:「......」

後宮反而比從前更穩。不是她們忽然都賢良了,是人人都知道,在我這裡爭不出額外那一兩分。

賢妃心細,禮數不出錯。

德妃愛錢,賬卻算得清。

韓昭儀當了母親,對孩子用度格外上心。

貴妃看破孃家後,懶得爭寵,天天在太后宮裡陪老人家打葉子牌。

沒人需要從我這裡搶什麼。

因為我什麼都不想要。

我唯一主動盯到底的,是女醫房。它不是我做了皇后才想起來的。

早在我還是溫婕妤、替皇后看賬那會兒,冷苑掃地宮女阿桑手傷潰爛,拖得整條小臂都腫了起來。

她不敢去太醫院,怕主位嫌晦氣,病就成了偷懶。

那天我叫來韓昭儀,借她宮裡的偏房先支了個臨時醫房;

皇后娘娘知道後,親筆題下「病不分貴賤」四個字。

到我登後時,這地方已有了雛形,我做的不過是把它釘成規矩。

女醫房第一條規矩,是宮女看病不必先經主位。

第二條規矩,是病案編號,不寫她們伺候哪位娘娘。

第三條規矩,是傷病誤工不扣全月月錢,除非查明確實裝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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