鸚鵡弟弟成了省狀元後,假死十八年的養父母詐屍尋兒_第五章 5法官點了點頭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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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點了點頭。
我從包裡取出一份泛黃的檔案,遞給法警。
那是一張紙,邊角已經磨損,上面的字跡也有些褪色,但公章還清清楚楚,日期還明明白白。
“法官,這是十八年前,市兒童福利院的《接收棄嬰/兒童回執》。”
“上面寫得很清楚——送養人:沈念,年齡14歲。被送養兒童:趙小寶,年齡1個月零3天。送養原因:父母失聯,撫養人無力撫養。”
我頓了一下,聲音不自覺地低了下去。
“上面還有福利院的公章,以及當時經辦人的簽字。”
法官接過檔案,仔細檢視。
李秀梅急了,從原告席上探出身子:
“你胡說!我們沒讓你送福利院!我們讓你好好養著他!”
我轉過頭看著她,眼睛裡終於有了一絲壓不住的情緒。
“你們讓我好好養著他?好啊,那你們告訴我——我一個十四歲的孩子,拿什麼養?”
我的聲音不算大,但每個字都像釘子一樣扎進了在場每個人的耳朵裡。
“你們走的時候,給我留了多少錢?你們算過嗎?兩百三十塊。”
“兩百三十塊,夠一個嬰兒喝幾天的奶粉?你們算過嗎?”
“你們走了以後,前三個月還打過幾個電話,後來呢?電話停機了,微信拉黑了,地址換了。我連你們在哪個國家都不知道。”
“我抱著一個剛滿月的嬰兒,沒有錢,沒有吃的,沒有地方去。我去找過社群,社群說需要監護人出面。我去找過派出所,派出所說聯絡不上你們。”
“我敲過鄰居的門,人家看我一個孩子抱著個嬰兒,可憐我,給了一包奶粉。我跪過親戚的門口,人家罵我是掃把星,門都不開。”
“你們知道那種感覺嗎?”
全場安靜了。
旁聽席上有人在悄悄抹眼淚。
我深吸一口氣,把翻湧的情緒壓了回去。
“最後我實在沒辦法了。我抱著趙小寶走了兩個小時的路,走到福利院門口,在大太陽底下站了四十分鐘,才敢進去。”
“我把孩子交給工作人員的時候,他哭了,我也哭了。”
“但是我沒有別的選擇。”
我從包裡又拿出一張紙,遞給法官。
“這是福利院後來給我的回執,上面註明了孩子的去向——趙小寶於當年被西北某縣的一戶周姓家庭合法領養。”
“我沒有拐賣,沒有偷竊,沒有從中牟取一分錢。我只是一個走投無路的十四歲孩子,做了一個成年人本該替我做的決定。”
法官沉默了幾秒,然後開口:“被告提交的證據,法庭已收悉。”
李秀梅的臉已經白得像紙了。
她沒想到我手裡有這些。
趙德厚還在掙扎,他指著那兩份檔案,聲音發虛:“這......這有可能是偽造的!沈念她什麼壞事做不出來?”
法官看了一眼檔案,又看了一眼趙德厚,語氣平淡但不容置疑:“原告若有異議,可以申請司法鑑定。但這公章和簽名,初步判斷為真實。”
趙德厚張了張嘴,說不出一個字了。
直播間彈幕徹底逆轉了:
【服了。十四歲的孩子,被丟了一個嬰兒,父母失聯,她還能把孩子合法送去福利院。這已經是最優解了。】
【那些罵沈唸的人呢?出來道歉!】
【說實話,換了我十四歲的時候,別說養孩子了,我自己都養不活。】
【養父母還有臉告?明明是自己遺棄,回來倒打一耙?】
【這兩人真的噁心。十八年不聞不問,看到“狀元”兩個字就回來搶。】
李秀梅癱坐在椅子上,嘴唇哆嗦了好幾下。突然,她又找到了新的攻擊方向。
“那你為什麼要發那條抖音?你為什麼要在文案裡寫‘十八年了值了’?你就是在暗示我們!你就是故意想讓我們看到!”
我看著她,眼神平靜得像一潭死水。
“因為小可陪了我十八年。十八年裡,我換過七個城市,搬過十三次家,打過二十多種工。每次撐不下去的時候,都是它在旁邊陪著我。”
“它得獎的那天,我覺得這十八年的苦都沒白吃。所以我發了那條抖音,說‘十八年了,值了’。”
“我說的不是你們兒子。我說的是我的鸚鵡。”
“你們非要自己對號入座,怪我?”
李秀梅徹底說不出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