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陪前妻去冰島看極光,我轉頭賣掉他的公司股份_第二章 2第二天下午
第二章
2
第二天下午,我提前十分鐘到了那家咖啡館。
選在張律師律所附近是我的主意,這裡遠離公司和家的範圍,碰見熟人的機率幾乎為零。
我挑了個靠窗但背對門口的位子坐下,這是當年陪陸懷瑾談投資時養成的習慣。。
張律師把一個牛皮紙袋推過來:
“程總,按您的要求,我梳理了您和陸總的所有共同資產。”
“公司在您名下代持的股份,按照當初的代持協議,您有完全處置權。”
我翻開檔案,一頁一頁仔細看。
五年前,我和陸懷瑾一起創立了現在的公司。
他負責對外,我負責內務。為了便於操作,部分股份由我代持,他簽了授權協議。
後來公司步入正軌,他讓我辭去高管職位,說家裡需要一個主心骨,說他在外面打拼,
需要後方穩定。
我信了。
我把我的職位讓給了他的校友,把我的辦公室變成了他的休息室,
把我自己從一個高管變成了圍著灶臺轉的家庭主婦。
然後他告訴我,我沒有事業心。
“這些代持股份,按照協議,我有權獨立處置,不需要他簽字?”我確認道。
“是的。協議第六條明確寫了,代持方有權在市場價格合理的情況下自主處置。”
“這是您當年堅持加上的條款,陸總當時覺得無所謂,就簽了。”
我點點頭。
當年我堅持加這條,是因為我見過太多創業夫妻反目的案例。我當時想的是給自己留條後路,沒想到真用上了。
“還有一件事。”張律師壓低聲音,
“陸總最近在私下接觸投資人,想以公司名義對外融資。”
“如果融資成功,他會增發新股,稀釋您名下股份的比例。”
“我知道。”我合上檔案,“他的融資BP我看過,估值偏高,投資人不會輕易接盤。”
“您怎麼看到的?”
“他存在家裡的U盤裡,密碼是他的生日。他覺得我不會動他的東西。”
張律師看我的眼神變了,帶著一絲敬意。
“程總,您其實一直在準備,對嗎?”
我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苦味在舌尖蔓延。
“不算準備,只是習慣了給自己留一手。”
我和陸懷瑾結婚六年,從創業初期住地下室,到後來買別墅開豪車。
我太瞭解這個男人了,他的愛從來都是有條件的。
他愛我的能力,愛我的付出,愛我的默默支援。
但當他覺得這些都不值錢的時候,他可以毫不猶豫地把我換掉。
就像他當年換掉沈若清一樣。
只是他忘了,當年沈若清是被他拋棄的那個,而我,手裡握著他的命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