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月光下許過情真_第7章 7手續走得比我預想的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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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走得比我預想的順。
陸崢沒有拖,也沒有在任何一個條款上刁難我。
他的律師聯絡方律師,來回確認了一週,定下見面的日期。
我在我媽家又待了三天。
她陪我去了菜市場,給我買了很多幹菜和臘肉。
“你一個人在那邊,有空就煮點,會想家的。”
我看著她的動作,沒有說什麼。
後來她又拉我去買了一套厚一點的春裝。
“天氣快熱了,你那邊得比這裡更快,買點透氣的。”
我們在店裡呆了一個小時,最後選了一件淡藍色的連衣裙。
我媽看我穿上去,點了點頭。
“好看,這個顏色顯氣色。”
她沒有問我離婚的細節,也沒有問陸崢的事。
只是很實際地幫我準備了一個女人一個人生活所需要的東西。
前一天晚上,她給我做了我最喜歡吃的魚頭湯。
我們坐在簡陋的餐桌前,燈光有點昏黃,她的手在燈下顯得有些蒼老。
“寧寧,”她說。
“有時候我在想,我當年離開你爸的時候,也不知道該怎麼活
你那時候才五歲,我很怕自己撐不下去。”
我聽著,放下了筷子。
“但人就是這樣,越是絕望的時候,反而會有種奇怪的勇氣。
因為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
她喝了口湯。
“這些年我在這裡,一個人,又見到了很多東西。
天空,野花,還有不同季節的風。
我發現生活其實不非得有誰陪才能過,一個人也可以活得很好。”
“媽,”我說。
“你是在跟我說你,還是在跟我說我自己?”
她笑了一下。
“兩個都是。”
提前兩天離開了理塘。
我媽一直送我到機場。
在安檢口她給了我一個緊緊的擁抱。
“女兒,好好活。”
“嗯。”
我回過頭,看了她最後一眼。
她穿著那件玫紅色的羽絨服,站在人群裡,笑得很平靜。
像是已經看過了人生的大浪,現在不管什麼來,都能坦然面對。
見面那天是五月中旬,天氣已經很熱了。
民政局門口有一棵大榕樹,樹蔭把門口的臺階遮了一半。
陸崢在臺階下站著,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衫。
看見我從計程車裡出來,往前走了兩步,然後停住了。
他比上次見他瘦了一圈。
眼底青色的,像是沒睡踏實。
顴骨高了起來,整張臉都顯得凹陷了。
我沒有問候,也沒有多看他。
“寧寧。”
“嗯。”
我們進去,坐到視窗,工作人員核對材料,問了幾個例行的問題。
一切都很順利。
“是否自願離婚?”
“自願。”
“自願。”
我們的聲音疊在一起,說出了同一個詞。
工作人員把離婚證書推過來。
“簽字。”
陸崢先簽,他的筆停留在紙面上的時間很長。
長到我在想,他是不是在後悔。
但後悔有什麼用呢。
來遲了。
他把筆放下,把紙推到我面前。
我低下頭,在自己名字的位置簽上去。
筆拿起來,落下。
三秒鐘。
就這樣完了。
離婚證書用一個報紙似的牛皮紙袋裝著。
工作人員遞過來,說:“保管好。”
我接過袋子。
裡面裝著兩本證書,一本是我的,一本是陸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