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有點傻_第5章 兩名所謂的老僕稱當年我穿着縣主送的杏花鞋
兩名所謂的老僕稱當年我穿著縣主送的杏花鞋。
說帶縣主去假山後看新紮的風箏,然後推了她。
顧霆昭當堂駁斥:「兩個老僕,時隔十二年突然指證,此等攀咬分明是受人指使!」
柳明遠不知從哪變出個紫檀錦盒。
裡面躺著一隻褪了色的杏花鞋。
「此鞋乃當年仵作驗屍後,從假山石縫深處尋得。沈大人當年回府,言她赴宴所穿乃虎頭鞋。」
「可臣這兩日走訪沈府舊僕,皆言記得清楚,沈小姐那日哭鬧著非要穿蘇縣主所贈杏花鞋,前後不一,正是心虛。」
「陛下,縣主絕筆奏摺曾託其父呈遞御前,未及送達,蘇尚書便因『失女之痛』重病致仕歸鄉。」
「奏摺中一句,『罪證交小友保管,望陛下明察秋毫』。陛下試想,當年假山之後,與縣主親近唯有沈玉嫣!」
他猛地轉身:
「顧相!你與沈氏情深,天下皆知。然國法大於天,人命重於山!」
「今日,還要袒護這可能手染鮮血的兇手,讓你亡妻泉下不安嗎?」
字字誅心。
「陛下,僅憑陳年舊僕幾句話、一隻來歷不明的繡鞋和絕筆,便要定拙荊之罪?柳大人處心積慮,羅織罪名,究竟意欲何為!」
「顧相慎言!證據確鑿,天理昭昭!陛下,若今日因顧相權勢便徇私枉法,恐寒天下臣民之心,更對不起枉死的縣主!」
「臣附議!」
「陛下,此案疑點重重,理當徹查!」
「三司會審,方能服眾!」
朝堂之上,聲浪如潮。
皇帝閉了閉眼:
「沈氏禁足相府,任何人不得探視。三日之後,三司會審!」
21
顧霆昭回到府中就將我拉入懷裡。
「別怕,不是你做的,為夫永遠信你。
」
說實話,我確是不怕的。
雖然當年的事一直是一片迷霧,但定不是我。
顧霆昭的眼神很深,深得像寒潭。
那裡面有關切,有怒意,有保護。
但在最深處,我還是看到了些許遲疑與審視。
就那麼一瞬,快得像是我的錯覺。
可我的心,卻猛地沉了下去。
一股寒意爬上來,蔓延到四肢百骸。
疑竇如野草,瞬間即可瘋狂滋長。
他擁著我,聲音沉緩:
「無論會審如何,為夫都會陪你。」
22
禁足第三日,雁門關傳來噩耗。
我們還是低估了柳明遠的狠厲和多年經營的根基。
他送來了一根我父親的手指。
威脅我必須認罪,否則被他們控制的父親就是死路一條。
而邊關的鹽運出了變故,將士們已三日未嘗鹽之滋味。
我們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眼前彷彿看見旌旗倒塌,鐵蹄踐踏,哀鴻遍野。
父親的臉,邊關將士的臉,京城百姓的臉,交替閃過。
不能等了。
我用盡畢生「文采」開始寫認罪書。
寫的全是我如何「幼時頑劣」、「失手推人」與「藏匿罪證」。
剛寫好,顧霆昭就一把奪了過去。
「邊關生變,我需立刻赴淮南鹽場排程,你更不必如此!」
「顧霆昭,我應下柳明遠了。會審時我會認罪。」
「他承諾認罪之後,即刻恢復鹽運,放我父親回府。」
死一般的寂靜。
顧霆昭猛地撕了那張薄薄的紙。
「沈玉嫣!你知不知道你在幹什麼?那是死罪!認了,就再無翻案可能!」
「我知道,可我不能看著父親死,不能看著雁門關破,生靈塗炭。」
顧霆昭猛地攥住我的肩膀:
「我說過,一切有我!你不需要做這種選擇!」
淚水終於決堤,模糊了他的面容。
我看著他眼底的血絲,看著那份他扛了十二年的擔子。
此刻壓在我心上,比死亡更沉重。
我掙脫他的手,後退一步。
「沈玉嫣命硬剋夫,如今能換這些,值了。」
顧霆昭死死盯著我,向來翻雲覆雨的手微微發抖。
那眼神,絕望而脆弱。
申時將至。
他猛地轉身:
「五千精銳,即刻隨我出發鹽場!敢阻者格刀勿論。」
說完,他不再看我,大步流星衝出了房門。
23
我穿著雲錦宮裝來到大理寺。
大理寺外,早已被圍得水洩不通。
人聲鼎沸,唾罵如潮。
衙役分開人群,粗暴地推搡讓我踉蹌了一下。
公堂之上,肅穆冰冷。
三司高官端坐,面色凝重。
皇帝也來了,坐在上首特設的御座上。
柳明遠站在堂下,氣定神閒,手中捧著厚厚的「證據」。
「沈玉嫣,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何話說?」
柳明遠冷笑一聲:「沈氏,事到如今,你還不認罪嗎?」
所有的聲音,所有的目光,都瞬間聚焦在我身上。
父親染血的手指彷彿就在眼前。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響起:
「我認罪。」
三個字,砸碎了所有的嘈雜。
「十二年前杏花宴上,我貪玩搶奪縣主的銀簪,失手將她推落假山。家父為護我,買通仵作謊報死因。」
「所有罪責,皆我一人承擔,與他人無由。」
每一個字,都像在剜我自己的心。
但我說得流暢,帶著麻木的坦然。
柳明遠拱手向御座:
「陛下,沈氏親口認罪,請陛下依律判決。」
龍椅上的皇帝目光復雜地掃過我:
「沈氏既已認罪,刀人償命,本該斬刀。然其主動認罪,且沈尚書為國操勞多年,改判流放淮南鹽場,遇赦不赦!」
流放,終身為奴。
比死緩和,卻更絕望。
兩名魁梧的衙役上前來,一左一右架住我的胳膊。
顧霆昭還是得知我擅自自投羅網的訊息,折返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