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把我賣給人販子的三十年後_第13章 陳女士

我爸媽把我賣給人販子的三十年後發布時間:2026-06-09作者:柑之如飴

「陳女士,您確定嗎?那可是五百萬。」

確定。我點頭,「我有自己的路要走。」

「什麼路?」

找到當年那個人販集團的其他成員,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我轉頭看著律師,「不是透過法律,而是透過我自己的方式。」

律師皺眉:「陳女士,這樣做很危險,而且違法...」

我已經違法了。我笑了,「再多違幾次也沒關係。」

「況且,有些正義,只能透過非正義的手段來實現。」

就在這時,門外傳來敲門聲。

一個警察走了進來。

「陳女士,您可以保釋了。」

保釋?我驚訝,「誰保釋我的?」

一個匿名人士。警察說,「保釋金已經交了。」

我看向律師,他笑了笑。

「韓墨先生早就安排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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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警察局,我站在街頭,感受著久違的自由。

雖然只被關了幾個小時,但感覺像是過了一輩子。

律師跟在我身後。

「陳女士,您現在有什麼打算?」

先回家。我說,「然後好好看看韓墨留下的那些資料。」

「需要我陪您嗎?」

不用。我搖頭,「接下來的路,我要自己走。」

回到家,我直接走向那個保險箱。

用韓墨留下的鑰匙開啟,裡面果然有更多的檔案。

除了之前看到的那些受害者名單,還有人販集團成員的詳細資料。

姓名、地址、現狀,甚至包括他們現在的生活照片。

我一頁頁地翻看著,心中的怒火重新燃燒起來。

這些人,有些現在是成功的商人,有些是政府官員,有些是普通的市民。

他們都好好地活著,過著正常的生活。

彷彿從來沒有做過那些罪惡的事情。

而那些受害者呢?

大部分已經死了,活著的也都承受著巨大的痛苦。

我拿出手機,開始查詢這些人的現狀。

我在每個人的照片上都做了標記。

然後,我開始制定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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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名單上的人都消失了。

有些死於意外,有些死於疾病,有些死於自盡。

警方開始注意到這些死亡事件的關聯性。

但是他們找不到任何證據。

沒有指紋,沒有目擊者,沒有作案工具。

每一起死亡都看起來很正常。

就像這些人真的是因為各種原因自然死亡一樣。

我坐在家裡,看著已經被全部劃掉的名單。

感到前所未有的空虛。

仇恨消失了,目標也消失了。

剩下的,只是一片虛無。

我拿起電話,撥通了律師的號碼。

您好,陳女士。律師的聲音傳來,「有什麼事嗎?」

我想自首。我說。

電話那邊沉默了很久。

您確定嗎?律師最終問道。

確定。我點頭,「我做了很多錯事,是時候承擔後果了。」

「但是警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您參與了那些死亡事件...」

我有證據。我打斷他,「我錄了每一次行動的影片,儲存在一個安全的地方。」

「為什麼?」

因為我想讓世界知道真相。我看向窗外,「我想讓所有人知道,那些女孩沒有被遺忘,她們的仇已經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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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走進警察局。

我要自首。我對值班警察說。

「自首什麼?」

謀刀。我淡淡地說,「一起連環謀刀案。」

警察愣住了。

很快,我被帶到了審訊室。

面前坐著的,是專案組的組長。

「陳思思,您說您要為連環謀刀案自首?」

是的。我點頭,「那些都是我殺的。」

「您有什麼證據嗎?」

我拿出一個隨身碟。

「這裡面有每一次行動的錄影。」

警察插入隨身碟,螢幕上出現了第一個影片。

影片中的我正在一個男人家裡,給他的茶杯裡放入某種藥物。

然後是男人回家,喝茶,突然倒地的全過程。

這...這是真的?警察震驚。

當然是真的。我笑了,「我說過,我有證據。」

警察繼續播放其他影片。

每一個都記錄得清清楚楚。

「陳思思,您為什麼要殺死這些人?」

因為他們都是人販子。我平靜地說,「三十年前,他們參與了一個巨大的人口買賣網路,買賣了數百名兒童。」

「那您為什麼現在才報仇?」

因為我需要時間。我看著他們,「時間來學習技能,時間來查詢證據,時間來制定計劃。」

「您不覺得這樣做是錯的嗎?」

錯的?我笑了,「法律沒有給那些受害者正義,我就自己來給。這有什麼錯的?」

「可是您殺死了無辜的人...」

無辜?我的聲音忽然變得尖銳,「那些參與人口買賣的人販子是無辜的?」

「您怎麼能確定他們都參與了人口買賣?」

我又拿出一個資料夾。

「這裡面有所有的證據。交易記錄,銀行轉賬,甚至還有一些錄音。」

「這些證據,足夠證明他們的罪行。」

警察翻看著檔案,臉色越來越嚴肅。

「如果這些證據是真的,為什麼當年沒有人報案?」

因為受害者大多已經死了,活著的也不知道如何尋求幫助。我嘆了口氣,「而加害者們則相互包庇,掩蓋真相。」

「所以我只能自己來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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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持續了很多天。

警方對我提供的證據進行了詳細的核實。

結果證明,我說的都是真的。

那二十三個人,確實都曾經參與過人口買賣。

而我提供的那些死亡影片,也都是真實的。

沒有任何造假的痕跡。

陳悅,您知道您面臨什麼樣的刑罰嗎?檢察官問我。

死刑。我毫不猶豫地回答,「二十三條人命,足夠判我死刑了。

「您後悔嗎?」

不後悔。我搖頭,「如果有來生,我還會這樣做。」

「即使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即使付出生命的代價。我看著他,「因為有些事情,比生命更重要。」

「什麼事情?」

正義。我的聲音很輕,但很堅定,「真正的正義。」

檢察官沉默了。

「陳思思,您最後還有什麼話要說嗎?」

我想了想。

我想對那些受害者的家屬說聲對不起。我看向旁聽席,「對不起,我來晚了。」

「我不後悔自己的行為,我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被遺忘的受害者,有很多逍遙法外的罪犯。」

「如果法律不能給予正義,總會有人站出來,用自己的方式討回公道。」

「這可能不對,可能違法,但這是必然的。」

「因為正義遲到太久,就不再是正義,而是報復。」

「而報復,永遠不會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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