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家產繼母竟是保護我的人_第5章 他說

爭家產繼母竟是保護我的人發布時間:2026-04-24

他說:「孩子們需要你。」

我知道他不愛我,但我很開心。

你和小嶼,是我唯一能擁有的孩子。

我照顧了你們十五年,把你們當成親生的。

你爸生病這幾年,每天唸的是你媽,每天對著你媽的照片發呆。

他走後,我翻他的遺物。

錢包裡夾著你媽媽的照片,日記裡寫滿對她的思念,沒有我的任何痕跡。

他臨終前喊的名字,是「林婉」。

我照顧他十五年,捐了一顆腎,他卻從來沒把我當妻子。

我崩潰了。

所以我要爭遺產,我不是要房子。

我是要一個證明「證明這十五年,我不是白過的,證明我是這個家的人。」

我也擔心,我老了,你們不要我了,我沒錢怎麼辦?

我坐在空蕩蕩的房子裡,牆上掛著你爸的照片。

你房間門上,還貼著初中的貼紙。

我發現,我贏了,卻什麼都沒得到。

錢在賬上,房子在名下,但你們走了。

我用了幾個月,把自己活成了這個家的外人。

江誠在你爸葬禮上眼神飄忽不定,我從那天開始查他。

我知道你不會相信我,所以沒告訴你。

我不敢轉太多錢給你,擔心被江誠騙去。

我把材料留著,我想,萬一有一天你需要,我至少能拿出來。

念念,我不是一個好繼母。

我爭遺產傷害了你和小嶼,我不求你們原諒。

我只想讓你知道:

「那十五年,是真的;每天做你們喜歡吃的,是真的;

你們高考我在考場外等,是真的;我把你們當自己的孩子,是真的。」

我不想錯過你們的任何一次成長。

照片你爸留了一輩子,背面有他的字。

我昨天發現他把我名字寫上了。

我看到的時候,哭了很久。

他終於「看見」我了,只是太晚了。

念念,我不恨他了。

他有他的林婉,我有我的十五年。

那十五年,算數。

周蕙」

信紙在我手裡抖。

我把照片翻過來:「蕙、婉、我」,三個人的名字,並列在一起。

我拿起手機,開啟和周蕙的對話方塊。

打了字,刪掉,又打,又刪。

最後我打了一個字。

「媽。」

過了一會兒,她回了一個字:「好。」

然後又發了一條:「你叫我什麼?」

我盯著螢幕。

眼淚掉在螢幕上,我用手背擦掉,又掉下來。

又打了一個字:「媽。」

過了很久,我手機亮了。

「再叫一次。」

我撥了語音電話過去。

接通了,她沒有說話。

「媽。」

電話那頭,她的呼吸聲停了一瞬。

我聽見了哭聲,壓了十五年的哭聲。

「媽。」我又叫了一遍:「週末我和小嶼回去吃飯。」

她的聲音從哭聲裡擠出來,斷斷續續的:「……我燒紅燒肉。」

電話結束通話了。

窗外,夏天的光照進來。

16

週末,我和弟弟回到老房子。

紅燒肉的香味從廚房裡飄出來,她在廚房裡忙。

小時候每天放學回家,都會看到這個背影。

圍裙系在腰上,頭髮用夾子別住,鍋鏟碰著鐵鍋噹噹響。

聽到聲音,她回過頭:「回來了?洗手吃飯。」

我和弟弟走進去,三個人坐在餐桌前。

紅燒肉、白灼蝦、一碟青菜,和以前一樣。

弟弟夾了一塊紅燒肉,塞進嘴裡:「好吃。」

她說:「慢點吃。」

我抬頭,看到牆上我爸的照片換成了他們三人的照片。

夾了一塊紅燒肉,放在她碗裡:

「媽,多吃點。」

她看著碗裡的肉,筷子停了一下,慢慢夾起來吃了。

柔和的光照進來,落在餐桌上。

17

江誠因詐騙罪,有犯罪前科,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我和弟弟搬回了家裡。

蕙姨在附近找了份工廠保安的工作,朝九晚六,週末雙休,每月 2000 元。

她做得很開心,下班後一如既往地用心照顧著我和小嶼的生活。

多年後的一個傍晚,我細聲問她:

「媽,你知道嗎?你養我小,我養你老。你照顧了我們十幾年,早就形成了法定的撫養關係。

等你老了,我和小嶼都有贍養你的義務。」

她笑了笑,眼裡很暖:「現在知道了,就算沒有法律規定,你們也會贍養我的。」

我輕輕把頭靠在她肩上:「有你的地方,我們才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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