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俏佳人:唇槍與心跳_第5章 策略會議

律政俏佳人:唇槍與心跳發布時間:2026-05-05作者:慕言

第5章 策略會議

清晨的陽光透過百葉窗,在蘇晴的辦公桌上投下斑駁的光影。她盯著電腦螢幕上張曼妮的解約宣告,手指無意識地敲擊著桌面——這是她思考時的習慣,和七年前準備辯論賽時一模一樣。

「晴姐,陸律師到了。」小林端著兩杯美式咖啡進來,眼睛瞪得像銅鈴,「他、他居然提著你最愛的那家紅糖餈粑!」

蘇晴還沒來得及回應,陸承宇已經推門而入。他今天穿了件淺灰色西裝,領帶是她最喜歡的藏藍色,袖口露出的名錶在陽光下閃著低調的光。「早。」他把保溫桶放在桌上,「剛出爐的,還熱著。」

「陸律師倒是挺會收買人心。」蘇晴開啟保溫桶,紅糖香氣瞬間瀰漫整個辦公室。她拿起個餈粑咬了一口,甜膩的味道在舌尖化開——和七年前那個雪夜的味道一模一樣。

陸承宇坐在她對面的沙發上,翻開厚厚的案卷:「張曼妮的解約宣告提到了『不可抗力』,但根據《民法典》第590條,只有自然災害、戰爭等情形才能構成不可抗力,她所謂的『精神壓力過大』根本不成立。」他抽出份檔案推過去,「這是我們昨晚整理的證據鏈,包括她過去三個月的商演合同和社交媒體動態。」

蘇晴快速瀏覽檔案,忽然指著其中一頁挑眉:「她上週還在三亞參加奢侈品釋出會,這精神狀態可不像是『無法履行合同義務』。」她開啟電腦裡的影片資料夾,「這是林曉曉剛發來的,張曼妮在釋出會後臺和王浩相談甚歡的畫面。」

「根據《民法典》第563條,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陸承宇的手指在檔案上劃出重點,「但張曼妮是主動違約方,我們完全可以要求她承擔違約責任。」

「包括賠償損失和繼續履行?」蘇晴咬著餈粑含糊不清地問。

「沒錯。」陸承宇拿出支紅色馬克筆,在合同第17條圈出「違約金條款」,「按照約定,她需要支付合同金額30%的違約金,也就是240萬。」他忽然抬頭看她,眼神里帶著一絲玩味,「不過,我有個更好的主意。」

蘇晴放下餈粑,擦了擦嘴角:「願聞其詳,陸大律師。」

「我們可以提出『替代性履行』方案。」陸承宇從公文包拿出份新檔案,「讓張曼妮免費為林薇薇的新品牌代言一年,抵消部分違約金。這樣既節省了訴訟成本,又能提升林薇薇公司的知名度。」

蘇晴的眼睛亮了起來:「這招夠狠!王浩肯定不願意看到張曼妮繼續和林薇薇扯上關係。」她忽然湊近陸承宇,幾乎能聞到他身上淡淡的雪松香水味,「不過,陸律師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有商業頭腦了?」

「為了你,學的。」陸承宇的聲音低沉而溫柔,像羽毛輕輕拂過蘇晴的心尖。她的臉頰瞬間發燙,趕緊轉過頭假裝看檔案,卻沒注意到陸承宇嘴角那抹得逞的微笑。

「晴姐!陸律師!」小林氣喘吁吁地跑進來,手裡拿著個信封,「金誠所送來的律師函!」

蘇晴拆開信封,臉色漸漸凝重。陸承宇湊過去看,眉頭也皺了起來:「他們居然申請了行為保全,要求我們停止接觸張曼妮。」他快速瀏覽檔案,忽然冷笑一聲,「劉律師這是黔驢技窮了,居然用這種拖延戰術。」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蘇晴的手指在法律條文上敲擊著,「但他們根本沒有證據證明我們會『損害』張曼妮的利益,這個申請肯定會被駁回。」

陸承宇合上檔案,站起身:「走吧,去法院。」他忽然牽起蘇晴的手,「該讓他們見識下什麼叫真正的法律專業素養了。」

法院走廊裡,金誠所的劉律師正和幾個記者說話。看到蘇晴和陸承宇手牽手走來,他的臉色瞬間變得難看。「蘇律師,陸律師,」他假惺惺地伸出手,「沒想到你們真的『聯手』了。」

蘇晴沒理他伸出的手,反而舉起手機:「劉律師,剛才你說『我們掌握了蘇晴律師收受賄賂的證據』,這話我可錄下來了。根據《刑法》第246條,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她晃了晃手機,「需要我現在就報警嗎?」

劉律師的臉瞬間變得慘白。記者們的閃光燈瘋狂閃爍,把他窘迫的表情照得一清二楚。陸承宇適時地摟住蘇晴的腰,聲音冷得像冰:「劉律師,如果沒別的事,我們要去準備庭審了。」

法庭上,雙方律師展開了激烈的辯論。蘇晴穿著一身幹練的黑色西裝,條理清晰地陳述著觀點,引用的法律條文精準而有力。陸承宇坐在她旁邊,偶爾遞過一張紙條,上面是關鍵的證據提示——七年前的默契,彷彿從未消失。

休庭時,蘇晴在洗手間門口遇到了張曼妮。她穿著一身名牌時裝,臉上化著精緻的妝容,卻掩蓋不住眼底的疲憊。「蘇律師,」她忽然開口,聲音帶著一絲顫抖,「我……我有話想對你說。」

蘇晴挑眉:「張小姐想說什麼?」

「王浩他……他威脅我。」張曼妮的聲音壓得很低,幾乎聽不見,「他說如果我不解約,就把我們的親密照片發到網上。」她的眼淚突然掉了下來,「蘇律師,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蘇晴遞給她一張紙巾,語氣平靜:「張小姐,如果這是真的,你應該報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她頓了頓,「如果你願意作證,我們可以幫你。」

張曼妮的眼睛亮了起來,又很快黯淡下去:「可是……我怕影響我的事業。」

「真正的事業,不應該建立在恐懼和妥協之上。」蘇晴的聲音堅定而有力,「張小姐,選擇權在你手裡。」

回到法庭時,陸承宇注意到蘇晴神色異樣。「怎麼了?」他低聲問,指尖輕輕拂過她的手背。

蘇晴搖搖頭:「沒什麼。」她忽然握住陸承宇的手,「準備好迎接勝利了嗎,陸大律師?」

陸承宇的嘴角揚起一抹自信的微笑:「隨時準備著,蘇律師。」

庭審繼續,蘇晴和陸承宇配合默契,將金誠所的論點一一駁倒。當法官宣佈駁回金誠所的行為保全申請時,蘇晴幾乎要跳起來——她做到了!

走出法院時,陽光正好。陸承宇忽然單膝跪地,從口袋裡拿出個絲絨盒子:「蘇晴,七年前我沒能問出口的問題,今天我想再問一次。」他開啟盒子,裡面是枚設計簡約的鑽戒,「你願意……做我的特別條款嗎?」

蘇晴的眼淚瞬間模糊了視線。她想起七年前那個雪夜,想起裂角的咖啡杯,想起那本寫著情書的《羅馬法原論》。原來,有些人,有些事,真的值得等待。

「我願意。」蘇晴的聲音哽咽而堅定,「陸承宇,我願意。」

陸承宇笑著把戒指戴在蘇晴的無名指上,起身將她緊緊擁入懷中。記者們的閃光燈瘋狂閃爍,記錄下這浪漫的一刻。蘇晴靠在陸承宇的懷裡,聽著他有力的心跳,忽然覺得——這七年的等待,都值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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