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生拂曉時_第十四章 幾個月前

幾個月前,林立紹打電話給我要求用二十萬買走妍妍的撫養權,那時我就留了個心眼。

我沒有和林立紹離婚,所以抖音直播間賺到的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不能轉移或者隱藏,否則違法的就變成了我。

但我也半點兒都不想便宜林立紹這個人渣!

在律師的建議下,我給妍妍買了許多份保險。

這樣一來,錢花在了女兒身上,誰也挑不出錯!

林立紹霍然起身,憤怒道:「你撒謊!」

我淡定地聳了聳肩:「我是不是撒謊,法院分割的時候會做判斷。倒是你,你這種二十萬就能賣女兒的人,也配跟我爭撫養權?」

我壓根懶得理他,徑直去找工作人員:「調解不下去了,直接走流程吧。」

法院的審理講究的是證據。

我有離開林立紹後獨居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林立紹毆打我的電梯監控。

這些足以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到不能再破裂的地步了。

妍妍不到三歲,又是我帶大的。相比於一個暴力狂爸爸,法院自然更傾向於把監護權留給我。13

不久後,法院的判決下來了。

第一條,准予原告許某與被告林某離婚。

第二條,婚生女林妍由原告許某撫養,被告林某於本判決生效後每月月底前支付撫養費 1200 元至林妍年滿十八週歲時止。

第三條,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被告每月探望孩子兩次,探望方式為:被告於每月第一、三週的週六 9 時至孩子住處將孩子接走,次日 14 時至原告處將孩子送回,原告負有協助被告探望孩子的義務。

第四條規定了財產分割,林立紹不僅得不到二十萬,還要分我七萬。

如果他不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了,他得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真想知道他收到判決書時是怎樣的表情。

一定很精彩吧。

調解節目播出時已是深秋。

黃金時間播出,標題奪人眼球。

《三十歲富家子竟是暴力狂?向前妻索要財產為哪般?》

我靜靜坐在電腦前,觀看重播。

我驚訝地意識到,再看到螢幕裡林立紹和劉素琴的臉,我已經沒什麼感覺了。

不憤怒,也不痛苦,只是平靜地看著螢幕裡的人爭吵。

節目的最後,是一段節目組對我的電話採訪。

「小許啊,聽說法院的判決已經下來了?」

「是的,准予離婚了,女兒的撫養權也歸我。」

「你前婆婆造謠的事情,解決了嗎?」

「(笑)暫時不準備起訴她,如果之後她影響到我和妍妍的正常生活,再起訴也不遲。」

「你上次說,想借助我們節目組的平臺再跟大家說點兒什麼,是想說什麼呢?」

「是這樣的:我在網上看到一組資料,說中國有三分之一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九成施暴者是男性。在這裡想對曾經或者正在經受暴力的姐妹說些心裡話。

我們是人,不是物件。首先肯定自己存在的價值,才能意識到對方的貶低是別有用心。我們不是生來就要捱打的,絕對、絕對不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曾經覺得我這一輩子都要在拳腳下卑微地討生活。但我逃出來了,不僅逃了出來,還活得很好。姐妹們,這個世界是有公平正義的,這個時代也給了女性很大的機遇。

勇敢點,姐妹們,我都從家暴中逃出來了,你們也一定能。」

電話採訪結束了,主持人在做總結。

手機震動,我接起了電話。

徐慧快人快語:「喂,玲兒啊,哎喲我跟你說,可笑死我了……」

幾天前,那檔調解類節目一經播出,鄰里們都炸了鍋。

劉素琴從前愛擺富太太的譜,打麻將、逛商場,動不動就炫富。

年後對各種邀約突然百般推脫,宣稱自己要養生,深居簡出。

鄰居們以為她真的修身養性,她卻在攝像機面前暴露了圖謀兒媳財產的一面。

喲,不是說一個月花三四萬,在跟養生大師學氣功嗎?

怎麼,學氣功學到要盤剝自己那個看不上的兒媳的地步啦?

劉素琴高高在上慣了,現在聽不得半點兒閒話,連買菜都是偷偷摸摸地趁下午人少的時候去的菜市場。

別問,問就是她從前做人太差勁,現在風水輪流轉了,怕人家落井下石。

還有林立紹。

怪不得他從來沒來探望過妍妍呢。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