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人生拂曉時_第十三章 寶寶

「寶寶,這是誰?」

妍妍指著螢幕:「舅公。」

林立紹都愣了一秒鐘。

超市臨街,車來車往,聲音太嘈雜。

我的影片裡一直是消了原聲,添加了音樂作為背景音。

所以林立紹沒在影片裡聽見妍妍喊舅公、我喊表舅。

當然了,那時候純粹只是為了讓影片觀感更好,沒想到陰差陽錯,反將了林立紹一軍。

可能這就是天助自助者吧。

妍妍那聲「舅公」一出來,林立紹和劉素琴的臉都黑了。

劉素琴還要掙扎:「讓妍妍管姦夫叫舅公,可真有你的,許……」

我不客氣地打斷了她:「聊聊你的事吧劉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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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這兩年經歷的磨難,把我淬鍊成了一個潑婦。

來超市小偷小摸的大媽、違規停車不成怒罵我的顧客、出租屋樓上半夜蹦迪的小年輕……

柔弱的單親媽媽是會被欺負的,可聲音洪亮、語速夠快且懂一點法律的潑婦,就會讓惡人繞道走。

吵架的要義是什麼?

是時刻抓住自己的訴求,而不是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上個月你來我的抖音評論區造謠,我警告過你一次。是不是不發火就把人當傻子啊?」

聽到我提「造謠」,劉素琴的臉色明顯一僵。

但她垂死掙扎:「誰造謠了?你不能平白汙衊我!」

我冷笑:「你以為你把評論刪掉就夠了?知不知道資料是可以溯源的,知不知道做過的事都是有痕跡的?」

相簿往下滑,翻出當時留存的證據。

「非要我再當面給你普一次法是吧?《刑法》第 246 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利用資訊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資訊實際被點選、瀏覽次數達到 5000 次以上,應當被認定為『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

劉素琴明顯慌了陣腳:「就那麼幾條訊息,哪有瀏覽 5000 次以上,你胡說!」

我冷笑:「你不知道那個影片的播放量在 80 萬嗎?胡不胡說你自己心裡有數!警察也在這裡,不妨請她普普法!」

攝像機的鏡頭轉向沙發一角的女警察。

她看向鏡頭,神情嚴肅而專業:「的確是這樣。補充一條,雖然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但如果取證有困難,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她衝我一點頭:「比如小許這個情況,完全可以讓我們協助你查證那幾條評論的瀏覽量。」

警察這樣說,劉素琴就慌了,態度明顯軟了。

「小玲,都是一家人,有話好好說。妍妍以後還要考公務員呢,你不會那麼狠心讓她奶奶背案底吧?」

一個兩個都用這招。

我冷冷道:「當時給過你臉了,是你自己不要。妍妍以後可以不考公務員,我賺錢給她買房子、車子,但是你們必須進去坐牢!」

劉素琴撒潑大哭:「哎呀,全國的觀眾都做個見證呀,我這兒媳婦要逼死我老太婆呀!」

連調解員都看不下去了,說:「劉阿姨,這我就要說你了。你們不能把孫女當成籌碼去道德綁架她媽媽呀!」

劉素琴把炮火對準調解員:「你怎麼幫她說話?是我請你來調解的呀!」

我冷笑:「調解員調解的是一個理,你們自己不佔理,為難調解員做什麼?」

調解員有些尷尬:「其實你們家這個事情,基本不需要調解了。小許的態度很堅決,已經是涉及法律的事情了。我看今天的調解要不先到這裡?」

林立紹和劉素琴丟臉已經丟得夠多了,自然求之不得。

我也沒有什麼異議。畢竟警察就坐在這裡,我現在就可以把妍妍接回家。

回到家中,我的第一件事是聯絡律師。

「喂,黃律師,我已經把妍妍接回家了,麻煩您挑個最快的日子,我要起訴離婚並拿到妍妍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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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走流程,在開庭審理之前會啟動調解程式。

本著拍攝到大結局的原則,節目組徵得了法院的同意,也來到了調解現場。

這一次,林立紹終於露出了真面目。

他說:「你想要妍妍的撫養權是吧,我可以讓給你,只要你給我二十萬。」

我冷笑:「法律會判斷誰更適合撫養妍妍,用不著我花錢買。」

林立紹皺眉:「你別不識好歹。你做抖音直播這麼久,掙得何止這些,那些可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我現在只要二十萬,要是法院分割,屬於我的只多不少!」

終於等到這一刻!

我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啊,我賺的那些錢大部分都拿去給妍妍買教育險和成長險了,還剩兩萬塊。你想平分?沒問題啊!和你的工資一起平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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