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說白月光才是福星,我關掉福運共享他悔瘋了_第五章.
第五章.
那筆轉賬沒有成功。
公司賬戶的用途限制攔住了它,系統顯示申請人是林曼,複核人是周啟嶽。
我沒有因為錢沒轉出去就鬆口氣。
至少有人已經準備把專案款挪去填另一處缺口。
第二天一早,我去銀行查詢婚房融資進度。工作人員說:“貸款停在共同產權人核驗,抵押尚未登記,也沒有您的授權簽名。”
我要求把自己的異議留在客戶記錄裡,又請銀行把曾經收到的資料目錄列給我。
工作人員報出清單:“房本影印件、公司負債表和一份舊版授權書。”
“授權書籤過名嗎?”
“簽名欄是空的。資料由公司經辦人提交,來源還要進一步核實。”
這已經夠我先做下一步。
我把銀行給的清單交給律師,連同母親的理賠憑證和首付款流水一併整理。律師提醒我,保險金進入婚房首付賬戶是一項重要事實,但後續房產和公司往來仍要分別核賬,不能只憑一張憑證得出所有結論。
“我沒打算把房子說成全是我的。”
“那就把每筆錢的去向留清楚。不要籤新檔案,也不要替任何人補籤舊授權。”
中午,周家群裡出現一張截圖。
是周既明發的公司公告,寫著“個別家庭成員拒絕配合融資,導致履約保證金暫緩”。名字沒有寫出來,家裡的人卻都知道在說誰。
婆婆跟了一句:“人心涼了,連自家人的生意都不管。”
我沒有在群裡解釋。
只是把銀行的異議回執、公司融資條件和群裡的話一起備份。
下午,審計人員打來電話,問一筆六十萬元“家庭備用金”的歷史轉賬。收款方是周既明的公司,轉賬時間與母親保險金到賬相近。
“這筆錢的用途,周總填的是家庭週轉。您能說明嗎?”
“我正在整理付款來源,稍後透過正式郵箱回覆。”
我沒有當場說那就是母親的保險金。
款項路徑還要和賬戶明細逐筆核對,任何提前下結論的話,都可能被周既明拿來反咬我作偽證。
同一天下午,林曼在公司群裡發出採購決定。她把一批裝置交給新的供貨商,報價比原合同高出近兩成,要求財務當天鎖價。
周啟嶽回了一個“收到”。
我把報價單下載下來,看到收款賬戶後,手指停了一下。
這家公司我沒見過。
但它的開戶地址,和那份融資資料裡某個經辦地址是同一棟寫字樓。
財務負責人很快又給我發來一張回執。那筆轉賬雖然被系統攔住,林曼卻在付款申請裡寫了“專案急用,融資到賬後歸還”。
申請的審批鏈上,除了她和周啟嶽,沒有周既明的確認。
我把回執轉給審計,對方只回了句:“先保留原件,不要在群裡質問。”
現在所有人都在等我發火,只要我把“關聯賬戶”四個字說出口,周既明就能把話題拐成我誣陷林曼。可真正有用的不是猜測,是誰在什麼時候提交了什麼申請。
下午,保險公司把母親那份理賠檔案發到我的郵箱。六十萬元分成兩筆到賬,一筆進入我的個人賬戶後轉入婚房首付款賬戶,另一筆留在賬戶裡三個月,才被轉進周既明公司。
我把每一筆流水按日期排好,又核對了婚房首付款回單上的付款人姓名。
那個名字不是周既明。
我將回單打印出來,放進新的證據袋裡。律師提醒我,保險金進入夫妻共同生活後,具體權益仍要結合用途和出資情況認定,但至少它不是周家憑一句“都是一家人”就能抹掉的數字。
“我不搶不屬於我的。”我說,“但屬於我的,也不會再替他們糊里糊塗地流走。”
傍晚,林曼在群裡問財務,為什麼採購款還沒有放行。周啟嶽替她解釋,說供應商已經催了三次,再拖就要加價。
財務把系統提示截圖發出來:收款賬戶與合同主體不一致,且付款用途缺少專案編號。
林曼很快單獨發來訊息。
“嫂子,你以前不是最會處理這種小問題嗎?”
我回她:“現在由你和周啟嶽負責。請按審計要求補齊材料。”
她隔了很久,才發來一句:“你真的一點情面都不留。”
我看著那句話,想起她拿走鑰匙時沒有問過我以後住在哪裡。
情面這種東西,原來只在需要我兜底時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