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她二十五年,我卻說她是偷來的_第六章 我伸手去拿手機

養了她二十五年,我卻說她是偷來的發布時間:2026-10-20作者:天馬流星拳

第六章

我伸手去拿手機。

江歸卻先一步收了回去。

“回答我。”

“有什麼好回答的?”

我避開她的目光。

“當時怕惹上麻煩,就去派出所問了一句。後來發現你親生父母有錢,我才後悔沒早點把你送回去。”

江歸死死盯著我。

她做了六年尋親記者。

見過謊言,也見過太多人用眼淚掩飾虧欠。

我的藉口騙不了她。

“趙叔已經把舊檔案找出來了。”

她從包裡拿出一沓影印件。

“你不只報過一次案。”

“一九九九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四年,一直到去年,一共二十五份協查申請。”

每一張紙的右下角,都有我的簽名。

有些端正,有些潦草。

最近兩年,我的手總是發抖,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

江歸一張張擺在床上。

“每年一次,整整二十五年。”

“林秀雲,你到底在找誰?”

我扭過臉。

“找你父母,好把你這個累贅送走。”

她忽然笑了。

眼淚卻跟著掉下來。

“你還要騙我到什麼時候?”

病房門被推開。

一名頭髮花白的老人走進來。

是當年負責洪災失蹤人口登記的趙警官。

他把一個生鏽的鐵皮箱放在桌上。

“秀雲,你不肯說,我替你說。”

箱子開啟,裡面全是退回的掛號信。

收件人來自不同省市。

每隻信封上,都寫著同一句話。

【尋找一名洪災中失蹤的女嬰,耳後有月牙形胎記。】

江歸拿起最上面一封。

信紙已經脆得發黃。

“這些都是你寄的?”

趙叔替我回答:

“她拿著你的照片,跑遍了周邊十幾個縣。後來有了網路,她又託人在尋親網站登記。”

“你十歲那年,有人說見過一個相似的孩子。她賣了渡口唯一值錢的發動機,坐了兩天兩夜的火車趕過去。”

“結果人家要找的是個男孩。”

江歸的肩膀劇烈發抖。

我心裡發疼,嘴上卻說:

“都過去了,翻這些破爛有什麼用?”

“有用。”

她抬起那張尋人啟事。

“電視臺資料庫儲存著當年報紙的縮微膠片。我讓同事查過,同一天刊登的尋人啟事,印刷編號和你手裡這張不一樣。”

我猛地抬頭。

她繼續說:

“你手裡這張,聯絡電話被人換過。”

宋雅芝像是想起什麼,臉色驟變。

“當年也有人給我們打過電話。”

“他說孩子已經找到了,讓我們帶錢去臨縣認領。”

“可我們趕到後,那裡根本沒有孩子。有人搶走了我們帶去的現金,還騙我們說,孩子早就被洪水沖走了。”

周啟明咬緊牙關。

“我們絕望了半年,後來發現那個人還在用同樣的辦法騙別的失蹤家庭,才重新開始找。”

江歸轉向我。

“你是不是也接觸過他們?”

我沒有說話。

可沉默已經給了她答案。

那天下午,她帶著趙叔去了廢棄售票亭。

晚上回來時,她手裡多了一張被火燒過的救災安置表。

表格最下方,有一個模糊的公章。

江歸將公章放大。

上面寫著一家早已登出的救災物資公司。

而那家公司的負責人,叫韓世昌。

江歸把名字遞給周啟明。

周啟明只看了一眼,臉色便白了。

“是他。”

“當年騙走我們錢的人,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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